子时,子时已到。
时间就像是催命的魔符,逼着人不断往前走,不能停留。
没有退路,便是最好的退路,所以他们,也都已潜进了山庄。
的确如面具所言,他已取得了那个人足够的信任,将院中的护卫尽数调走。
现在,这里俨然已成了一座没有人看护的荒宅。
山庄的主人,也就是他们这次行动的目标,叫大老板。
大老板是长安的大老板,也就算是半个天下的大老板,这个山庄,不过是他所有财产下的其中一处别院。
如果在长安,他们可能连进金刀门的机会都没有。
幸好,大老板要在这里住上一阵子。
大老板,有钱,有权,当然更有手上的功夫。
一个人若是没有什么真的本事,是不可能在这样尔虞我诈的江湖上当上大老板。
面具说,大老板有个习惯,就是一到子时,就喜欢独自坐在小楼里喝上两壶酒,一个人。
所以当他坐在屋子里的时候,是不会知道外面还有没有人的。
面具在这个时候可以将护院调出去,也可以将七杀手调进来。
不过,最近已有些不同。
大老板已经习惯坐在小楼里的时候,让面具坐在他的对面,一起喝上两杯。
不管用什么样的方法,有用的方法就是好方法,至少,面具已经取得了大老板完全的信任。
他们的计划也很周密,虽然他们是七杀手,八个人,目标只有一个人,却也一定要做到天衣无缝。
大老板是高手,所以组织才要动用这么多的人手。
大老板用剑,据说他的剑法,已出神入化。
然而他的铠甲,也正是他的软肋,他的剑,长五尺三寸。
寻常人用的最多的剑,都是长三尺余寸,这样的长度,用起来最为舒适。
虽然俗话说,一寸长,一寸强。
可五尺三寸的长剑,却也有一个致命的弱点——不好拔出来。
大老板的身形并不高大魁梧,所以这样的长剑已经快到他的脖颈,就算旁边没有别人的阻挠,这样的剑也一定不怎么好拔的。
他们的计划是,子时一到,面具一定在小楼里陪着大老板喝酒。
然而面具在大老板面前的酒量向来都不好,所以喝不了几杯,也一定会喝醉。
喝醉了,酒杯往往也会碎。
这一声碎响,就是信号,可以出手的信号。
那时,大老板一定已对面具有所松懈,而面具也只需稍加阻挠,让他没那么容易拔剑就行。
然后,响尾的暗器就已先夺窗而入。
他们当然不会指望这样的暗器能够伤到大老板分毫,只是希望能拖住片刻,只要他的动作慢下来,有时候,慢一分,已足够要命。
双生,他们这些人里,武功最高的,当然是双生。
能够配合最默契的,自然也是双生。
金风主攻,玉露抄后,双面夹击,只要大老板的剑拔不出来,双生就一定能得手。
再然后呢?
铡刀,他肩上的铡刀实在是很惹人注意,可他真正的武器却很少有人注意。
他背后的黑布包裹里,是他真正杀人的武器。
一般的人见到了,都会嘲笑他,因为没有人会把杀人的东西放在身后的包裹里。
这样他想杀人的时候,再去解开包裹取出武器,岂非比让大老板拔出那把长剑还要麻烦得多?
可是,见过他出手的人,绝不会觉得这很可笑。
死人是不会笑的。
他从身后取出武器的速度,简直比响尾抛出暗器的速度还要快上三分。
石头,他是做什么的呢?
石头的手中没有武器,他也从来都不用武器。
也许他杀人的本事并不怎么样,他自己也很承认这一点。
没有天赋,又不认学,所以才更想逃离。
可他脚下的功夫若称第二,自是没人敢称第一的。
自从铡刀知道了石头是大先生的养子,他也就明白了计划里为什么没有石头的出手,毕竟,危险的事情,还是让旁人去做比较好。
可石头并不这么想,因为只有特别棘手的行动,大先生才会让他去参与。
大先生之所以这样做,当然不是因为石头平平无奇,而是知道他能保证在大局中的以防万一。
这么多人出手,任凭大老板再厉害,也绝无可能逃脱。
最后收尾的,当然是断头。
断了他的头,他就绝无可能再生还。
哑巴呢?
哑巴是做什么的,计划里也同样没有安排,他就好像是凭空多出来的一个人。
所以石头一开始以为的七杀手,双生是算两个人的。
然后他看到了哑巴,也很惊讶。
或许,哑巴也是一个为了以防万一的存在,和石头一样,他不知道。
计划很完美,是断头定下来的,像他这样的人做出来的计划,一定已是足够去杀三个大老板,才会去施行。
他,绝不容许出错。
子时已到,酒杯已碎。
小楼外的人,已都开始了自己的行动,各就各位。
响尾的暗器已从窗外投射进去,他的人也随着双生身后掠了进去,可是他进去的时候,腿上却像是灌了铅一样,再也迈不开半步。
地上,是双生的两具尸体。
能在一瞬间将金钟罩护身的金风与玉露同时毙命,绝不会是一个拔不出剑的大老板。
此时,一个握着沾满血的五尺三寸长剑的男人已在对着他笑。
同样对着他笑的,还有面具。
只是他已看不出,面具的脸上现在到底是哪一张面具。
“你出卖了我们?”
最想不到的人,是断头,以他对这个人充分的了解,以他对自己近乎严苛的周密计划,他不可能算错,面具也绝不可能出卖组织,他没有那个胆。
“我只是选择了会赢的那一方。”面具仍然在笑,只是他笑的时候也像是戴着一张面具,皮笑肉不笑。
“换做是我,也会这么选的。”响尾已经走向前去,微笑地看着大老板,他也已经完全判断的出来,赢的是谁了,“而且我的本事,也绝不会比面具差。”
“我可没有大先生有钱。”
大老板阴恻恻地笑着,他当然也已看出,响尾和面具一样,无情无义,反复无常,他们这种人,当然也只认银子。
“可我也知道,有命花的钱,才是好钱。”
响尾向前走着,他已完全走到了大老板的身边。
断头当然也已看到,在七杀手里,两个已死,两个已反戈,剩下的三个人,好像都是不太有办法的废物。
只有他一个人,他既不想被大老板杀,却更不敢背叛大先生。
可是大老板的剑已出鞘,世上又有谁能抵挡得住?
“我杀了你这畜生!”
铡刀的刀已在手,他怒喝一声便朝着面具冲了过去。
事已至此,他只恨一个人,那就是面具。
若不是面具的临阵倒戈,也许他们现在已完全得手,也许他在吃着馄饨面,也许他在吃着全猪宴,但绝不会是在这里吃苍蝇。
他看到面具,觉得很恶心,比看到他自己手中的刀还要恶心。
恶心的东西,就得除掉。
断头已无路可退,他也只能出手,只不过,他当然知道不能向大老板出手,所以他选中了响尾,那个只会放暗器毒药的花瓶。
大老板的剑还在手,他的剑已经出手。
剑指的地方,不是别人,而是石头。
可石头似乎已是完全怔住,完全没有反应。
他从来没有想过看到的会是这样的一幕,他好像看到面前的骨汤变成了一碗淋漓的血水,他知道这一剑刺下来,他就再也等不到天明的馄饨。
剑已刺下,刺中的却不是石头的咽喉,而是哑巴的剑锋。
哑巴已出剑,看起来,他的剑并不比大老板慢多少。
大老板皱眉,他没想到,这群人里居然还藏着一个这样的高手。
其他的人,也同样吃了一惊,因为他们从不认为,有人能以剑正面接下大老板的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