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间普普通通的公寓里,宁易寒提着一袋啤酒放在了茶几上,随后他整个人瘫坐在沙发上,帅气的脸上全部是生无可恋的表情。
今天的他可是西装革履高高兴兴的出了门,结果却是灰头土脸的回来了,整个人就像是霜打的茄子,有气无力的对着忙着打游戏的女人说:“萧萧,她跟我分手了。”
“哦,不就是分手吗?娇滴滴的女人都爱作,送她口红,哄她几天就好了。”风萧萧忙得很,马上就五杀了,漂亮的脸蛋全部是严肃的表情。
“不会好了,她跟一个富二代好上了,嫌弃我穷,买不起宝马,一脚把我踹开了。”宁易寒打开了一瓶啤酒,咕噜咕噜的就往肚子里灌。
风萧萧一听,自己的好闺蜜竟然被劈腿了,顿时她游戏也不打了,立即下线,赶紧的坐到了宁易寒的身边,拍拍他的肩膀安慰起来。
“哥们没事,不就是没钱吗?没钱可以自己去挣,反正你皮囊那么好,身材还很不错,八块腹肌呢,去小鸭店绝对是头牌,肯定能赚不少是不是?
只要有了钱,什么样的女人找不到,何必为了残花败柳暗自伤神呢?来,兄弟我陪你喝两杯,不醉不睡,明天又是一条好汉。”
宁易寒忍不住翻了个大白眼:“你还是不是女人啊?就不能有点儿女人的样子吗?别一天天到晚像个男人似的,哪个男人会喜欢你这样的女人?”
他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了,明明身材完美,五官也非常的漂亮,样子看起来就是那种妩媚又风雅的女人,若是站着不动,那可真是一副唯美的画面,一动就暴露了她是女汉子的本性。
作为她的闺蜜,他都觉得她这样的行事风格,简直就是糟蹋这完美的基因,她就不能做一些女人该做的事情吗?
明明可以靠脸蛋吃饭的,偏偏要靠体力,迷彩服一套,解放鞋一穿,扎个马尾就跟他一起去扛水泥,那力气比一般男人的还要大,都不知道把他工地上的多少男人都吓着了。
风萧萧拿起酒来慢慢喝,然后一本正经的问:“兄弟我问你,灯泡我会修吧?”
“嗯。”宁易寒点头,她确实会修灯泡,对电路挺了解的,他们合租的这间公寓,哪一次灯泡坏了不是她修的?
“家务我会做吧?”风萧萧又问。
宁易寒不可置否的承认,她家务做得很好,合租这么久,他就没有拿过一次扫把,全部是她包揽了,甚至他的房间她也帮忙打扫了。
“还有,架我会打吧?”风萧萧再次问。
说到这个,宁易寒已经无力吐槽了。
曾经有一个富二代喜欢上她,想来一个英雄救美的把戏跟她认识,那个富二代找来了十几个混混,结果全部被她一个人干趴下了,甚至有一个混混还被她打断了两根肋骨呢。
那雷厉风行的架势把富二代给吓得腿软了,那样强悍的女人,谁还敢喜欢啊,一个不顺,可能就被打残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