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有些小声议论之外,这件事并没有掀起太大的风浪,对这样的事情大家早已习惯。
盛景娱乐业务主要涵盖了三大板块,一是影视,二是娱乐新闻,三是音乐。
华国的娱乐公司天空之云是行业龙头,然后是南方的在水一方,第三才是盛景娱乐。
而盛景近几年发展迅猛,吸纳了大批艺人,不过人多资源少,许多东西你不争便不会有你的份儿,所以几乎每天都会上演这种抢资源的戏码,大家也就见怪不怪了。
做饭的门面是独立的,但吃饭的地方却是公共区域,所以晓筱她们也免不了被观赏,不过他们也就当做没看见,不可能把人都赶走。
吃过饭三人回到了工作室休息,Ver出去就一趟,回来的时候拿着晓筱的合同协议。
“这个合同有些地方有所更改,你再确认一遍。”
晓筱接过合同仔细浏览。
变动的地方是在专辑的创作,她可以选择是否由公司协助帮忙创作。
这一条件看似平凡,实则大有文章。是否独立创作专辑是把双刃剑,用的好自然会很成功,用不好则会堕入深渊。
而盛景在这方面给予了晓筱极高的选择权,也就是说是否独立创作完全取决于晓筱,不过也是有条件的,需要帮忙时必须在公司内部找人,在发布专辑的时候也必须带有盛景的专利。
没有公司会对一个新人开出这么大的赌注,一般来说,公司都会强制要求新人在公司内部参与专辑的装作制作,这样新人出道既不会特别垮掉,也提升了公司名气,算是一种双赢的场面。
但这种情况也有弊端,就是在以后的创作中,会始终逃不掉那种“非独立”的阴影。
这也是之前晓筱希望能够和Ver一样的地方。
Ver的专辑完全是由他自己独立创作制作完成的,盛景帮助其推广传播与发售。
这一点晓筱也是相当满意,她也就不再多问。
继续往下看去,各种分成利益也都符合她心中所想,到了最后一页,她突然愣了一下?
“五个亿?!”
晓筱倒吸一口凉气,这还是人干的事儿吗?她拿合同的手都有些颤抖了!
最后一条:签约期限是五年。
一般来说第一次签约应该都是三年,多了两年还比较正常。
但是在违约方面,特别标注了:若是乙方在五年之内选择退出甲方(盛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则需要支付违约金伍亿整人民币给甲方。
她在国外几年则才赚了不到违约金的……百分之一!
晓筱第一次觉得自己原来这么值钱。
“这个是顾总亲自吩咐的,她说这样才会有动力。你是不是得罪她了?”
“我……”晓筱脸色如同吃了黄连一般,得罪算不上,顶多是被激将法激了一下。
“好,我签!”怪不得公司号这么放纵她,给她那么有利的条件,原来是在这里埋坑啊。
咬牙切齿的签上自己的名字,晓筱突然有一种被人暗算了的感觉,她下意识的问了一句:“公司的代表人是谁?”
“当然是新来……哦不是新来,是幕后老板叶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