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唰!”
眼前一亮,传送成功,身躯已在北凉行省的总府风来城之中。
抬头望去,整座城池可以用金碧辉煌来形容,甚至风来城的墙壁都像是镶金的一样,在晨光下闪烁着亮闪闪的光辉,城内则有一座座巨岩横亘,许多石匠正挥动锤子叮叮当当的开凿,似乎是要雕刻英雄雕像的样子,倒也是,人族城池的一大特点就是把这座城池里出现过的英雄一个个雕刻成雕像,供后人瞻仰,凡书城、冬阳城、临尘郡,无一不如此。
不过,当我再仔细观察了一下这座风来城,特别是策动乌獬豸向前疾驰数十米,看到一大片挂着红灯笼的酒楼产业之后,顿时释然,那边好生的熟悉,显然许多房屋已经战争而烧毁了,但大部分的建筑还是保存下来的,这里正是上次我和云师姐造访的金岚城啊!
仔细一想倒也合情合理,金岚城是金之国的都城,而金之国则是血色王庭二十九国之中最为强大、富庶的王庭,金岚城无论是城防还是城内的建筑繁华度,在血色王庭都是屈指可数的,而且金岚城位于行省的地图中心,所以选择金岚城作为行省的经济、军事中心也自然就不足为奇了。
……
身后,一道道传送光辉闪烁,林夕已经骑乘白马,拱护着沈明轩、顾如意从人群中走了出来,笑问:“怎么啦,难道跟这座风来城有共鸣不成?”
“确实有。”
我拽着乌獬豸的缰绳,笑道:“说出来不怕你笑话,当初金岚城外有一座炽焰龙窟,是赤龙精魄显化的地方,我就是从那里冒充阿飞的名字,然后夺走了赤龙精魄的,也正是因为这一节,引发了后来迁怒讨伐史上飞的版本……”
沈明轩努努嘴,笑道:“原来如此,那次渣飞好像确实被吓得不轻的样子。”
“哈哈哈,活该!”
“”
林夕提着大天使之剑,左手一拂打开了大地图,在公会频道里说道:“各团团长都下达指令吧,咱们从风来城的北门出去,然后在北门外集结,集结完毕了再一起前往雁门关。”
“好!”
众人一一答应,而我则骑乘着乌獬豸在前方开道,横穿风来城,直接带着一鹿众人从北门出去,只见沿途到处都是酒楼开业、小贩叫卖的声音,血色王庭的人被驱逐之后,人族马上迁来了许多人口,显然政策上是相当照顾的,甚至一些凡书城、冬阳城的商人只要同意投入资金,就能在风来城直接获得一座酒楼、一座作坊之类的产业,于是在短短的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风来城已经彻底从一座血色王庭城池转化为一座人族城池了。
甚至,在我们出了北门之外,远远的就能看到成群结队推着小车、扛着锄头的人族农夫前往田地里耕种,城外,一块块良田犹如棋盘般横亘,人族在刀耕火种、繁衍生息、衍生文明这一块,确实不是别的种族所能相提并论的,比起人族,蛮荒一族太过未开化,血色王庭则过于追求修炼,半人马一族则智力不足,甚至就连林地精灵跟人族一比,都显得太过于高冷,以至于创造力不足。
林地精灵的工匠虽然也手巧,有许多大师,但在工匠规模上却远不能与人族相比。
“血色王庭啊!”
清灯骑乘战马,手握云龙戟,一身精悍铠甲,颇有一代宗师的气象了,看着远方的田地与村落,笑道:“已经完全是一个历史了,北凉行省,终究还是在人族的手里时看起来更加的生机勃勃一些,陆离你说对吧?”
“对对对。”
我咧咧嘴:“血色王庭有天生的局限,他们举国都追求血修,以种田、读书、生产为耻,崇尚的也是丛林法则之类的生存准则,所以血色王庭的军事上或许还可以,但在农业、工业、知识产业等方面完全没有办法跟人族比,而这些产业是国家的基石,是支撑顶层修炼、军事的基础,所以血色王庭根本不是对手,直接被我们人族给干掉了。”
阿飞扶额:“妈的,理论一套一套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说得有理有据。”
林夕策动白鹿缓缓前行,道:“本来就有理有据。”
阿飞一脸无语:“行,盟主大人偏袒男朋友已经胳膊肘拐到大腿根了。”
林夕:“……”
……
大约一个多小时之后,一鹿主分盟的近4w人穿过一座座城池和山岭,终于抵达了目的地,远远的,在群山峻岭之间,一座雄关伫立在我们的视野之中,正是雁门关,这里已经是深秋的景象,万物萧瑟,树上到处都是枯黄的残叶,而雁门关就像是荒芜天地中的一位守卫天神一样,在镇守着人族的边境。
“终于到了,腿都快走瘸了。”清灯嘟哝了一句。
结果清霜提着法杖给他的马屁股就是一下,道:“哥,你还是骑马的,你有什么资格叫苦啊,你看看我和小妹,还不是两条腿陪你走那么久!回头给我们俩腿给走粗了,你可要负责,请我们吃好吃的才能补偿回来。”
清灯一头黑线:“游戏里的走路,不过是脑神经的一种运转罢了,还能把腿走粗了?二妹,你是用多酚肽还是用神经元走路的啊?”
“我不管,你欠我和小妹一顿好吃的。”
“行行行,回头你俩挑地方就是了。”
“好嘞哥,你人真好!”
清灯:“”
“走吧。”
林夕从腰间拔出佩剑,策动白鹿走在最前方,道:“我们准备进雁门关了,活动前期,肯定是要在雁门关外御敌的,所以全体做好心理准备,肯定是高烈度的战斗。”
“嗯嗯!”
众人纷纷点头,本来大家也都是冲着高烈度战斗来的,不然的话,刷不到武勋也刷不到积分,那千里迢迢的来到雁门关也就没有异议了。
……
不久后,众人抵达雁门关下,只见城墙上已经有不少玩家在了,其中一部分正是龙骑殿的人,蓬蒿人就抱着剑倚靠在满是落叶的城墙上,笑道:“啧啧,一鹿不是号称万事争先的吗?怎么这次来得居然比我们龙骑殿还晚?”
清灯一扬眉,手握云龙戟:“睾子哥,你又皮痒了是吗?你别走,我这就上来跟你大战三百回合。”
蓬蒿人嘴角一扬,露出一抹不屑:“莽夫而已,老子才懒得跟你计较。”
而就在蓬蒿人的不远处,诗酒年华就站在人群簇拥的位置,一脸不爽的看着一鹿的众人入关,道:“一鹿的人也来了,我们龙骑殿也该出城抢占有利地形了,这雁门关外的地形崎岖坑洼不平,咱们可不能在山地上摆开阵仗阵地战,太吃亏了。”
一旁,夏虫语冰一袭玲珑曲致的皮甲,勾勒着前凸后翘的身段,手握战弓,就这么嫣然一笑道:“盟主,没必要着急,现在还早,别的公会都还没呢,咱们先看看别的主力公会怎么选择阵地,然后再选,龙骑殿不落人后,但也没必要充大头去首当其冲的阵地位置。”
诗酒年华深以为然:“冰姐说得对!”
说着,诗酒年华与夏虫语冰会心一笑,而就在不远处,王诗雨提着法杖,整个人脸都快要绿了你,显然,诗酒年华跟夏虫语冰,恐怕不再是表面上这层关系了。
……
一鹿众人鱼贯入城,然后从雁门关的北关出城,直接进入拓荒林海的疆界,就在穿过的时候,清灯手持云龙戟,皱眉道:“看到没,龙骑殿虽然现在看起来还是国服准t1的水准,但实际上已经有裂痕了,这个夏虫语冰啊,不简单……”
“怎么说?”林夕问。
清灯压低声音道:“盟主,夏虫语冰是个女主播,为了人气什么都干得出来的,而龙骑殿是t1公会,所以夏虫语冰在龙骑殿的地位越高,则她的人气也就跟着越高,甚至她最近已经打出了‘幻月第一实力派美女主播’的招牌,就在前不久,周大同甚至让夏虫语冰当了4小时的副盟主,那四小时里,夏虫语冰的人气突破了五百万。”
林夕一愣:“这个……这个能说明什么问题吗?”
“哎呀,我的笨蛋盟主!”
清灯一头黑线,道:“你想啊,周大同是什么人?一个富二代啊,他玩的女人没有一千也有几百个了吧,什么样的女人没见过?这种人绝对是不见兔子不撒鹰的那种人,夏虫语冰为什么能拿到四小时的副盟主职衔,想必是付出了一定的代价,所以我有充分的推理证据怀疑,夏虫语冰跟周大同必定已经睡过了。”
“何止是周大同。”
一旁,另外一个八卦王昊天沉声道:“据说,当初为了上团队长和小队长,夏虫语冰跟风华诗章、鬼行者、为所欲为、方白羽等一票人都有过暧昧,所以投票的时候总是超过半票通过,甚至有人怀疑她跟子熊也有一腿,以至于子熊这么一个铁面副盟主有时候还会开口为她解围。”
林夕无语道:“你们真八卦……”
清灯咧嘴一笑:“这不叫八卦,这叫观察入微,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别小看这小小的八卦,很有可能是导致整个龙骑殿分崩离析的重要原因。”
我看着城外:“八卦完了没有,咱们可以选择阵地了,任意选择,暂时只有咱们一鹿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