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懂了民事诉讼,也就搞懂了仲裁制度。
民诉,到底是讲什么?
其实它就是解决人与人之间存在的矛盾,社会需要和平,生活离不开法律,民诉与民法息息相关,讲的就是我们生活中的各种事情,发生了矛盾冲突,该如何解决。
民事诉讼,就告诉了我们,遇到问题该如何解决!不对,是如何正确的解决,它告诉了我们最直接的办法!
你说你的对,我说我的对,这么争论下去,肯定没有结果。而这时候,就出现了一个东西,人民法院。它,就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但是,你要是出现了纠纷矛盾,涉及到了利益和人身,你不去告,那么不好意思,法院可没有闲工夫到处找,只能是自己去,就像古代的衙门,出了问题,就报官,去衙门口击鼓鸣冤,请求公正裁判,还事情一个真相。
(所以,这第一步,是矛盾产生,该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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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大找法院,事小找公正人。
商量得好,也就没有必要闹上法院,找一个公正的第三方(人或机构),评评理,是非黑白肯定是说得清的。
好!要是说不清,怎么办?那么就是不可调和的矛盾(一方不满意!)那么,就需要准备东西材料,打官司,同时,还要准备一笔钱的,这笔钱不会少,包含了诉讼费和律师费。
而这打官司,肯定不会简单,为了自己能够取得胜利,必须做好万全的准备,人证物证一样不能少,同时,还要找个能说会道的家伙助阵(委托代理人,律师),这一仗,也许就能胜利。毕竟,打官司不可能百分百胜,对的一方吃了败诉也不在少数。可官司胜诉的决胜点,又是什么?那就是绝对的事实依据,法律上认可的鉴定,国家都说行,法院能说不行吗?
(所以,这第二步,应该是做到知己知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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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了万全的准备,这仗才真正拉开序幕!
你我为原被,我明明有钱,我就是不赔你。
你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切的材料全部都准备完毕;
而我作为被告,肯定要反驳你,你是要我赔钱的,我怎么可能甘心??我做着宁肯钱丢水里,也不还你的心态,写了一份答辩状;
法院收到了我和你的申请和答辩之后,就审理,看我们都符合规定的,也都齐全,需要用到人民法院来对案子进行审理,才能够有一个结果,否则,争论不休会不会因此记仇,恶化事情,那就不太妙;
通过之后作出一个裁定,通知到我们什么时候开庭审理,还问,愿不愿意在法院这个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机关下,调解呢?
(所以,这第三步,是法院愿做和事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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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们都不识好歹,对方也不愿意。你想,闹上法庭都是不愿退让,实在没有办法,才希望法院公正判决。那没办法,就只能够审理。原告先一阐述,我被告再阐述,双方再争论不休,我方狡辩之术实在厉害,原告方节节败退都快哭了。
可法官不这么想,他看到材料和证据证明,原告是对的,下达了判决,让我赔钱!可是还是不想就这么算了,让我赔那么多,我可不干,我不服!我要上诉!结果,一番下来,还是维持原判,没有发回重审。
于是,我不肯罢休,内心险恶想出手威胁你。你被吓到了,吓得撤销了诉,我高兴极了。却没想到,被你留了一手,无效!我不仅仅要赔钱,还有可能牢狱之灾。最后,我不得不按照法院的通知,自觉执行。
一场官司下来,双方似乎都已经筋疲力尽。一方为了逃避,想尽各种办法,甚至威胁;另一方为求公正,一战到底。最终法院给了一个结果,没想到,事情又回到了原来的地方。本来你退一步我退一步,就能解决,而一方稍有突出,就无法维持和平状态。邻里关系也没了,钱也花了大半,精力也花了大半。说赢了,是赢了,总有一方高兴,一方不高兴,或者都不高兴。
法院,就是这样一个地方,见证了人世间的悲欢离合,善恶好坏。它都要一如既往的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尽人事,听天命,劝离合。
这最后一步,就是见证好与坏的时候!起源于矛盾,经历纷争,终于法院判决。一个故事就是这么诞生,所以,法院有千千万万的故事。而那些没有出现在这总结卷里的知识,也不是说不是重点,只是,我想讲清楚民诉到底是什么,仲裁,可一同理解!(至于,我爸说,一场官司下来,最得利的是律师,这句话是真是假,我现在不知道;以后,也许知道;现在知道,但也许不是正确答案;也许这个是看情况的!哈!民诉和仲裁拜拜!6月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