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阅读此书的读者们,你们好!
知道那天那个主管(男的)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你说,一个突然半个月没联系的人,突然找我,能有什么事?肯定是与之相关的东西,没错,法律。他想请我爸帮忙打离婚官司......
他说,已经和另一半冷战一个星期了,要求太多,担子他承担了大半,女儿又学的艺术类,花销自然大,加上还有学习补课费用。家里的开销实在让他喘不过气来,另一半的不谅解让他感到生活失去了意义,唯一放不下的是自己的女儿,而且,这个情况其实已经持续了很久了。
他还说,我的辞职是明智的,趁着还很年轻,利用你父亲的能力和经济赶快学习,你的父亲说的是对的,前半生的努力,决定后半生。说别跟他一样,一个月拼死拼活才赚个万把,还到处受尽了冷眼,甚至问个尾款支付都要装孙子,就是因为没本事。
也许,是跟他脾气有关,但我还是把电话号码给了他,我说,我不掺和你们夫妻的情况,但还是希望他能够慎重考虑,至于到时候是离,还是不离,还是如何就不知道了。不过,能感觉他字里行间的心酸和无奈。
(吓得慌!我真的不好怎么说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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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期间、送达】
相信看到这里的人,有想说,着不是学过吗?
对耶,是学过,而且,还没什么区别......
【期间】
只不过,多了几个机关还有参与人罢了。
司法解释:公安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完成某项刑事诉讼行为,而必须遵守的法定期限。
(而这些遵守的法定期限有哪些呢?)
因为学过,民诉中的期间,那么这个刑诉的,也异曲同工。
辩护和代理期间、强制措施期间、侦查羁押期间、审查起诉期间、一审程序期间、上诉与抗诉期间、二审程序期间、再审程序期间、执行期间。(具体的时间,都会学的,到时候再做个总结)
——考虑的因素——
保证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处理案件;
能够及时及时惩罚犯罪;
保障公民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督促公安司法机关提高办事效率,保障公民合法权利。
——期间与期日的区别——
(民诉学过,这里不再做详细介绍)
期间是一段时间内的时间;
期日是特定的时间单位。
——计算——
(民诉中也学过,不做详细介绍)
时、日、月。
从什么时候开始,从什么结束,中间因为特殊原因耽误了的,不作数,法律还是很客观的看待问题,确保文件能够送达才是完成。
——恢复——
(民诉中也学过,不做详细介绍)
就是一种补救措施。(不可抗拒的原因或正当理由,5日内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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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
民诉中的送达只包括了法院,而刑诉中的送达包括了公检法。(期间也是一样)
——种类——
直接送达;
留置送达;
委托送达;
邮寄送达;
转交送达。(跟民诉相比,少了电子送达和公告送达;法院的公告不可能用作刑事)
书上没有写去直接领取,但是刑事案件,不可能诉讼参与人不关心吧?都可能存在被判刑了,还悠哉悠哉吗?那估计就是嫉恶如仇了。
(刑事中不存在调解,请结合民事与刑事进行理解分析,但是我记得又有双方达成协议的!这个,算调解吗?可人民法院不可能放过犯罪的人吧,这是刑事犯罪又具有社会危害性,好矛盾,我到时候去详细查询一下,明天作出回复)
——送达回证——
回证的方法是:公安司法机关送达诉讼文件时,向收件人出示送达回证,由收件人、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并签名或盖章;
拒绝的,送达人应当在回证上注明拒绝事由、送达的日期,并签名或者盖章。
——完——
(作者:因为内容较少,我就特意去查了这个情况!这个调解也的确存在,也有些可以调,但有些不能调的情况。——有: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还有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其他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上述案件之所以不予调解,原因是在于其是不存在权利义务争议的案件,不存在处分权行使的问题。也就是说,不存在义务争议,怎么调?——像民事案件,法院在受理后还会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话,就要进行撤案处理。而刑事案件,基本属于公诉案件,检察院是起诉方,追究的是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你们觉得,犯罪还能和解吗?但有些自诉案件也是可以双方和解,这个我们只需要看到这里,明白就好!哈哈!明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