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章:“我要告诉老师”!(行政复议)(1 / 1)御水寒江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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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阅读此书的读者们,你们好!

今天的内容,应该是行政法的最后内容,但同时又是行政诉讼开始的前一章,这一章与行政诉讼有着莫大的联系,那么它到底什么呢?

请看,什么是行政复议,它与行政诉讼又有什么样的联系?

【第十章:行政复议】

章节到这里,就已经是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一半了,学到这里,我们也明白了很多,懂得了很多。

自二月份开始学习至今,民法到刑法,再到现在的行政法,一个从零到法的过程。

每个人的人生,都有着它不可或缺的机遇,而我似乎也找到了自己未来要找的路。昨天做了个梦,梦中梦到自己在各种分差路口来来回回,就是没有找到回家的路,或者说,我看不到方向,最后我站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中,看到了对面的路边上出现了一扇门,很奇怪的是我走了过去,打开了门,门打开就是一片光亮,之后,我也就醒了。

我在门后面看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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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概述】

什么是行政复议呢?

其实之前讲过,但是咱们还是简单的举例理解一下。

打个小小的比方:

我因为赌博被县公安局罚款了,公安局给了我一个处罚决定书,可我对此不服,就向县政府或市公安局去申请行政复议;受理后,县政府或市公安局会对县公安局的处罚行为从实体和程序方面进行审查,并做出行政复议决定。

(这个过程就是行政复议,而我们能够从这个例子中学到什么呢?)

司法上的解释是:

是行政机关,根据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权,在当事人的申请和参加下,按照行政复议程序,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和适当性的审查,并作出裁决解决行政侵权争议的活动。

所以,为什么我说的是县,但申请的是县政府或者市公安局,现在懂了吧?其实,就好比打架告老师,你不可能告诉同学,这能解决什么?(肯定是告诉老师啊!老师才是评判对错解决关口啊,是不是?)

(是提供法律救济的行政监督制度)

——基本原则——

公开、公正、合法、及时、便民等五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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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范围】

到底哪些情况,我们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呢?

它大体分为可以受理和排除事项。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

行政复议保护的行政相关人合法权益;(不仅仅限于人身、财产)

受到行政复议审查的侵权行政行为;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侵害的具体行政行为,都可以在行政复议中受到审查;

申请人提起复议的同时,可以对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行政规定,提出进行审查的请求。

——排除事项——

行政法规和规章;

行政机关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

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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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参加人和行政复议机关】

——申请人——

不用多数了,司法解释都已经解释过了,享有行政复议申请权的只能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而必须认为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并依法提出复议申请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被申请人——

是作出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一种是独立被申请人;(一级)

共同被申请人;

继续行使被撤销行政机关权限的被申请人;

法定授权的组织作为被申请人;

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

派出机关、派出机构、内设机构作为被申请人。

——行政复议第三人——

唉,为什么到哪里都有一个第三人。

同,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参加行政复议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参加,也可以委托1到2名代理人代为参加;不参加也不影响行政复议的审理。

——行政复议机关——

这个,就有些重点了。

第一个,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部门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机关;

第二个,省级以下地方各级政府作为被申请人时的行政复议机关;

第三个,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作为被申请人时的行政复议机关;

第四个,其他情形下的行政复议机关;

第五个,行政复议机构。

(看到这里,就是一层层的上升,或者专门处理行政复议的机构;根本上是往上一级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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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受理】

——行政复议的申请——

申请时间:

60日内;(送达之日,知道起算;可以出现法定耽搁)

申请形式:

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口头你懂的,会有记录)

——申请的受理——

(期限)

受到申请后5日内;不符合的不予受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不予受理;

(对行政复议机关无理拒绝受理的处理)

一个是由上级行政机关责令该行政复议机关受理;一个是由上级行政机关直接受理。

(行政复议申请的转移)

也就是出现了是属于其他行政机关受理的,就会进行转移;转移是法定程序,收到后7日内,同时告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原则来说,当事人自由选择,但法律、规定规定复议前置的,必须复议后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也就是说,有行政复议的必须先复议,才能行政诉讼。

(具体行政行为能力在行政复议期间的执行力)

其实,在被行政复议机关接受以后,就已经开始了计算行政复议期间,在原则上来说,是不会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这个原因已经很明确,停止可能存在危害,所以一般情况下不会停止。除非是那些法律所认为可以停止的,合理的,才会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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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的审理、决定和执行】

事实上,讲到这里,我们是不是发现,这个行政复议的程序,在一定程度上和诉讼程序没有太大的区别,也是各种申请,各种法律文书。

——审理——

审查的方式:

是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实行书面方式;而调查取证的时候,可以向有关人员进行询问。

举证的责任:

实际上,无论是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机关也好,申请人也好,都应该提供证据证明,你说你有理,他说他有理,那么就都把证据摆出来,是非黑白有时候不就是这么解决。

(但是会不会像我想的这么好处理呢?我也不知道,我爸也没有接过行政复议的案子,三年来唯一接到的一个案子是重案涉及了很多人,有行政牵扯刑事,他只是其中的一个律师,但是具体的案情我不方便说出来,因为不能涉政啊,我们还是应该多关心关心自己,我们能够左右的只有自己的决定,重大的决定,有时候不是一个人能决定的,是很多人或者很多事的牵扯......我的天,我在暗示什么.....好了,如果想听各种案件的故事,真实离奇的诉讼扭转,等我解决了这个法律考试,我爸那一书架20年的法律生涯接触的案子,大大小小的案子,不少。反正他现在不让我去碰,让我安心学习,想找故事等考试完毕。)

查阅材料:

这就是法律上有规定的,查阅被申请人提供资料制度,公开原则,为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有效主张和维护其法律权利提供条件。

证据收集:

被申请人会受到限制,申请人和第三人不会;至于为什么,你们懂的?避嫌呗。

撤回申请:

申请人可以出于个人原因,撤回申请,但是不得是因为威胁啊什么的,否则就会无效。

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改变、行政复议中的和解和调解:

这个,其实就是为了能够尽快解决,而可以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多一事往往不如少一事,你们说呢?(当然,肯定是双方自愿,不违背,不胁迫的和解和调解)

——行政复议的决定——

最开始,应该是审查和处理:

30日内依法处理,发现具体行政行为依据不合法,分别处理;行政复议机关无权处理的,7日内转送有权的。(审查已经是学了很多次的东西,不难懂吧?)

接着,就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程序:

一方面是法,一方面是负责人;肯定是先通过了法制方面的工作,法律审查处理意见,然后才是负责人根据法律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依法,依法)

然后,就是决定情况:

要么是维持决定;(行为是对的!)

要么是履行法定职责决定;(行为是错的!)

要么是撤销(变更、确认和重新作出决定);(改改)

驳回申请决定。(不好意思)

(最后谈到一个行政赔偿的问题,这里稍微提一下,在行政诉讼里面有专门的行政赔偿,还是详细的内容!一种是申请人提出,一种是没有提出)

——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

终于到最后一步了,都3000字了!!

如何生效?

第一步,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第二步,依法制作复议决定书;

第三步,依法送达复议决定书。

(送达到手,即可生效)

如果被申请人不履行义务?

一般情况下是两种情况:完全不履行、不及时履行。那么,就继续“告诉老师!”让“老师”来解决。

但申请人不履行呢?

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最后的指导监督,我也就不多说了,加强监督和指导。

——完——

(作者:我也不知道今天的内容这么多,写了我半天!知道我看到了什么吗?蔚蓝的深空,唯一的星星,黎明的曙光!明天开始,就是教你如何打行政诉讼官司,民诉会了、刑诉会了、行政诉讼也会了,那你就是一个59分的律师了。为什么不及格呢?因为还有一分是国家的证书,有证,才是合格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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