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午,阳光明媚,这是林凡抵达异世界后的第一天,或者说是第一刻。
不过,他却止不住的,连连发出哀嚎。
此刻,他终于明白,为何僵尸惧怕阳光了。
这儿的阳光并不刺眼,也并不毒辣,但光照射到他的皮肤,却是火辣辣的疼痛和瘙痒。
并且,他的皮肤,几乎是在肉眼可见的,变得干枯。
阳光对他虽无法致命,但这种疼痛,也不是一般人能忍受的。
迫于无奈,林凡只能找来一身大衣,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让自己的每一寸皮肤,都无法接收到阳光。
他有些庆幸,幸好选择的第一个任务,是去除惧怕阳光这个副作用。
接着,林凡开始打量起四周的环境。
这儿像是一座深山内,远处可见一条没有用水泥筑成的山道,崎岖不平,偶尔还能见到几辆车行驶来去。
“这是什么年代?如今不少村里都通网了,怎么这儿,连路都没修好?”。
林凡有些纳闷,却见山道的远处,忽然驶来一辆驴车。
“胖子,这趟回去,你可千万不能多嘴,要真有墓咱就去找找,要真没有咱就当回去慰问慰问乡亲们!”。
“这我还能不知道么,老胡,咱也是军人后代,这点思想觉悟能没有?你丫就放一百万个心!”。
“我就怕你丫一喝高,什么话都从嘴里吐出来了!”。
那驴车有两人,一瘦一胖,瘦的老成干练,胖的粗犷狂野。
“老胡……老胡!”。
林凡越想越觉得熟悉,而后,他终于明白了系统任务中的老胡是何许人也。
“原来,是让我去盗墓啊!”。
林凡恍然大悟,系统的任务是让他去盗墓,由于对风水有兴趣,故而这方面的东西他也没少看。
“系统,既然是让我去盗墓,那我在这个世界,有没有什么身份?”。
“宿主,并没有。”。
“这倒霉系统!”。
林凡扶额微叹,敢情,他还得自己制造一个,能接近二人的身份,而后盗完墓出来,才能完成任务。
不过,这对职场混迹多年的林凡,倒也不算什么难事,想了一会儿,他心里便有了注意。
只见林凡起身,走到了那山道旁,向着驴车招手。
“大兄弟,搭车啊?我说这大热天的,你把自己裹得像个粽子一样,怎么回事啊?”。
老胡看见招手的林凡,问了一声。
林凡心道他也不用裹,本身就是只粽子。
“唉,别提了,本想回乡省亲,谁知道车子到半路抛锚了,怎么样?二位能让我搭个顺风车不?”。
“这话说的,实不相瞒,我俩和你一样,也是回乡探亲,出门在外不容易,只要你不嫌弃这车颠簸,那就来吧!”。
就这样,林凡轻而易举的搭了二人的车,还和二人侃了起来。
“兄弟在哪高就啊?”。
胖子嘴碎,林凡车没多久,便问起了林凡的职业。
然而,林凡却早已找好了对策。
“早年在山里种田打猎,也就这几年,出了大山,在城里头攒了点钱,这不,准备回乡把老屋整个重修一遍。”。
一听到钱,胖子便眼冒金光,他可是穷怕了。
当然,老胡的反应,也没比胖子好哪去。
“兄弟,要有什么门路,那可别藏着掖着,能给我们兄弟两个介绍介绍吗?”。
林凡表面犹豫,心中却是一喜,鱼儿钩了。
“看二位气宇轩昂,怕也不是寻常人,看在你们让我搭车的份,我就说了吧,其实,我是做明器生意的!”。
明器,意指冥器。
明器是古董商明面的叫法,实际就是从墓里被盗墓贼倒腾出来的古玩。
胖子一听,来了兴趣,和老胡说起了悄悄话。
“老胡,咱这可是半道捡了个宝啊!敢情,这人和金牙是同行啊!”。
“先别急,且让我试试他。说不定,他就是个装出来的棒槌!”。
“咳!”。
忽然,老胡轻咳了一声,看向林凡。
“兄弟,你既然是做明器生意的,那敢问,兄弟对明器可有什么高见?”。
林凡眉头一蹙,好似有些不高兴的模样。
“怎么着,二位是不相信我?这明清的珐琅,宋朝的瓷器,元代的丝绸,唐朝的服饰,秦砖汉瓦,哪一个我不晓得的?”。
林凡张口就来,实际,这些东西他也只是道听途说。
但是,他相信唬住刚刚出山的老胡胖子二人,不是什么难事。
“行家,这是真行家啊!老胡!”。
胖子猛地拍了拍老胡的肩膀,神色甚至有些疯狂。
只不过,老胡却镇定自若,但这镇定大部分是装出来的。
“兄弟你还真有点东西!那我哥俩也不藏着了,实际,就在不久之前,我哥俩已经成了摸金校尉!”。
“摸金校尉?”。
林凡表面惊讶,心中却早已明了。
“那可真了不得,摸金校尉,那是三国时期曹魏留下的官位,专为倒斗而生。想不到,二位也是手艺人。这样吧,二位留个地址,将来要有什么活计,我给二位介绍。”。
“那可真是太好了,我们哥俩正愁门路呢。对了,兄弟你回乡,是回哪的乡啊?”。
胖子递了张地址给林凡,林凡稍微瞅了一眼,果然是首都的潘家园。
接着,老胡又问林凡回乡是回哪儿。
这一点,林凡早已想好。
“这山道通的地点,就那么几个,我是回岗岗营!”。
“妈呀!”。
突然间,胖子猛地一拍腿。
“这也忒巧了,兄弟,我们哥俩也是去岗岗营,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识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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