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决定让王于达留在这里处理后续事情。
只是他睡到现在还没醒,看来陈瑾走后他失眠了。
蠢货!!
一个小时后,王于达醒了,他睁眼看着我坐在他旁边,吓得一跟头就爬了起来。
“哥、哥,”王于达挠挠他卷翘的头发说,“那个,昨晚喝多了,陈瑾……我心情不太好。”
我放下手中的手机,盯着王于达,——深爱的女朋友就这么“不动声色”的走了,难过才正常。
就像我看着狠角色离开我一样……
哎!
那是多么痛地领悟!
王于达看着我脸,张着惊讶不已的嘴,指着我的脸“你、你……你的胡子呢!怎么不见了?!”
“胡子不见当是被剃了,”我摸摸下巴,不要脸皮地问王于达,“怎么样,好不好看!”
早上,我在厕所洗完脸后,望着镜子里的自己。
看着下巴修理整齐的胡须……脑子里想起了曲盛昨晚跟我说的话。
有些人蓄大叔胡须是为了时尚,但我这把年纪却不是为了彰显时尚。时尚那东西我压根都不懂。
可以一眼让别人觉得我诚实可靠,能用什么方式呢?
那就是要有一副历经磨难、饱经风霜的容貌,但我年纪其实也不算太大,怎么办呢?
一个字“装”。
装老!!
蓄留胡须就是我装老的方式。
显然……我这种认知是错误的。
——我认为自己诚信可靠,但在别人眼中,我那副模样就是不修边幅,还很脓包。
可能正是因为我“装”的不成功,狠角色才会评判我是没文化的暴发户。
我剃掉胡须,纠正自己的形象,不是因为狠角色,而是因为曲盛。
曲盛虽然看着有些冲动,实际上还是靠得住,所以我觉得自己也能……以实力让人信服。
可我改变形象这一行为在王于达眼中大致就成了“病重”。
因为他握着我的手,担忧地说:“哥,你这是怎么了,你要是心里有什么想法可以跟我说,我可以给你分担。”
我此时的心态异常平和,并没有因为王于达觉得“我病了”而生气,不生气并不代表我不吐槽。
不过我是默默的吐嘈。
我暗自道:你给我分忧个鬼,不堵我心就算好得了。
“酒醒了?!”
王于达看见我活颜悦色更加慌张了,他战战兢兢地说:“醒了。”
王于达小心翼翼的样子让我想……自己以前是不是对他太严厉了,以至于我接下来的话让他摸不着头脑。
我跟王于达说:“曲盛的钱我准备给他借了,但借钱的前提是两点,你要先去看看他银行抵押的东西是什么――质押还是抵押,还有他的那块地,你要让他签一份协议,意思就是我出的钱在他还不出来时,那块地归我!我会按照实际比例和他分份额。然后……你办完这些事情后就自己回村去。”
我其实是想让王于达去找陈瑾的,但我最终还是忍住了,因为我发现王于达是有主见的,甚至情爱之事比我还懂,他也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我看着他睡觉时还想,如果没有我,指不定他过得会更好
“那你呢?”王于达问我,“你是要准备回公司开年会?”
我没说我要回去干什么,而是蹬脚踹踹王于达:“起来,送我去机场,我票都买好了!”
大概王于达没想到我行动这么快,愣了好一会神。
我催促了一次,他才忙着去洗漱。
等我们站在车边看着我油亮亮的大奔时,我突然想起王于达虽然酒醒了,但可能体内还是含有酒精,于是又跟他说:“谁让你喝那么多的。别送了。大过年的,我难得找人去看守所给你送饭。”
王于达明白我的意思,毕竟他刚开始开车的时候我都是这么鞭策他的。
我打了一辆出租车,去了飞机场,来了一趟不是旅游的行程。
我去了玉树,因为地方是县城,我也是第一次去,所以找路找车费力些时间。
我在玉树逗留了两天,在这里没有感觉出什么异常的情况,便启程去了汶川县。
时间已经不留痕迹地走了11年,
汶川县和我想象里的不一样。
网络图片定格在了11年前的5月,而现在这里大变样。
城市房屋整齐,街道干净,就连山坡上的基塔也排排耸立,没入云雾。
每一条街道,每一栋建筑都在述说城市的繁荣,它们告诉我,一切都过去了,我们怀念过去,却已经能笑对明天了,所有的一切都是崭新的。
我脑子拼凑不出11年前的场景,只能从纪念馆中感叹生命的可贵和变幻莫测的时间。
城市面貌变了,可我还是觉察到了一种奇怪的感觉,这是之前在玉树没有感受到的。
可是什么感情呢,我描述不出。
但我清晰地明白这份感觉是什么――是我回仙桃村看见父母第一眼的感觉。
纪念馆这里还有一个地震体验馆,我在附近徘徊了半个小时也没进去。
我虽然很想进去试试,但又害怕自己半途吐了或者晕过去,我的直觉告诉我,如果我晕倒会再次忘记很多事。
最终我离开了体验馆,租车去了映秀。
与纪念馆不同的地方是这里有遗址。
我来到中学遗址前,它的正前有一个裂纹的钟面,上面定格了一个时间14时28分……
我怔怔地看着这个时间,想了许久没有太多感觉。
这很不对劲!
因为2008年,我已经22岁了,发生这么大的事我怎么可能没有一丝的记忆。
那晚曲盛和我说电视报道消息时我就觉得不对劲。我家虽然在村里,但也是有电视机的,我怎么没有从电视上看到救援画面?!
怎么可能对这件事没有很深刻的印象。
我在顺着时间往前回顾了几年,当年京广爆发非典的大事……我只能当做历史事件了解,却拿不出任何心绪来感慨。
这也不对,我当时已经十七岁了,是一个有记忆的年纪了。
越想越乱,我仔细回想,我记得我十七岁时在家里……
我在家里干什么?
我有点慌了,我竟不记清楚我在家什么了?
我好像在上课,我又好像在务农,我似乎还在做买卖……
“我七八岁的时候都没陶过鸟窝,没想到现在十七过十八时竟然要掏鸟窝,要是这上面的鸟是国家保护动物,我这一辈子就完蛋了。”
七岁还是八岁,还是十七八岁?
我的鼻子莫名的一阵发酸……
为什么?为什么我会突然想到了王于达掏鸟窝的事情!
那时间……跳了。
我一直认为我和我王于达掏鸟窝的时间是孩提时期。
可现在我究竟该信哪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