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克斯向埃尔文斯告别后没有再耽搁,径直回了旅馆。
埃尔文斯送走了雷克斯后一个人站在窗边发呆,一个人从外面走了进来,他身上穿着红黑色罂粟花纹的长袍,脸上蒙着黑纱,他看着埃尔文斯的眼神极度地狂热,甚至只要埃尔文斯一声令下,他都能自我了断,他踩着轻盈的步伐走到埃尔文斯背后,向埃尔文斯单膝跪下,低下头恭恭敬敬地询问道:“教皇陛下,需要我为您除掉那个小子吗?”
埃尔文斯慢慢地转过头,他眼眶中那双温柔和蔼的眼睛不见了,他两眼冒着红光,邪气凛然,他伸出白皙修长的右手向着跪在地上的人轻轻虚握,那人双手捂着喉咙脸色瞬间涨红,就在那人快要停止呼吸的时候,埃尔文斯凌空虚握着那个人的手向右一甩,那个人撞碎了房间里唯一的一张桌子,然后坐在地上大口地喘着气。
“吉尔伯特!你最近越来越放肆了,该怎么做还需要你教我吗?嗯?……雷克斯那个小子,你通知下面的人,谁都不可以动他,如果遇到他有麻烦,一定要全力帮助他,不得暴露身份,我有种直觉,这个世界,有了他,将不会寂寞。这个世界有了光明,就会有黑暗之处!”埃尔文斯那好看的脸上露出了狰狞的笑容。
雷克斯回到旅馆洗了个澡,今天能够遇到埃尔文斯应该算是这几天最值得高兴的事了,他躺在就要上翻来覆去地想着,明天早上出发的话,傍晚时分应该就能赶到瑞特姆,革命军送他的马脚程明显太慢了,但这也是人家的一翻心意,他不能拒绝,想着想着他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他骑着马来到大教堂门口,把马给栓在了柱子上,他循着昨晚的路线去寻找埃尔文斯,走到半路,他正好碰到埃尔文斯,他轻轻地拥抱了埃尔文斯,对他说:“埃尔文斯叔叔,我现在就要起程了,我是专门来向你告别的。”
埃尔文斯跟他边走边聊,来到大教堂外面,看到雷克斯的马,他皱着眉头问雷克斯:“你怎么骑着这样的马?这种马根本就不能长时间赶路,你跟我来。”埃尔文斯引着雷克斯走向教堂院子里的马厩前,从里面牵出一匹全身雪白的马,他将绳子放到雷克斯手上,对他说:“这匹马是我一个朋友送给我的,是一匹不错的宝马,但是放在我这里太大材小用了,你看这马肥的,今天我就把它送给你了……看来这马也挺喜欢你的。”因为雷克斯喝过生命之水的缘故,大自然的动植物都会对雷克斯报有很大的好感,除了人类,因为人类是最复杂的一种生物。
白马亲昵地舔了舔雷克斯的手掌,硕大的马头轻轻地蹭着雷克斯的肩膀,雷克斯一眼就喜欢上了这匹马,他轻轻地抚摸着马头,转过头向埃尔文斯感谢道:“埃尔文斯叔叔,我很喜欢它,谢谢你,以后我要是经过这附近,我能过来看看你吗?”
“当然可以,我的孩子,在我的心里,你跟我的孩子没有分别,可怜我的露西亚不在了,要是她还在……”埃尔文斯提到露西亚的时候,眼睛里的黯然根本掩藏不住。
雷克斯拉着埃尔文斯的手,他看着埃尔文斯那微微泛红的眼睛,对他说:“埃尔文斯叔叔,你可以把我当成您的孩子的,虽然我不能完全代替露西亚,但我愿意代替露西亚照顾您。”
雷克斯骑着那匹刚被他命名为曙光的白马慢慢走远,他转过头来向着还站在原地向他挥手的埃尔文斯挥了挥手,然后慢慢提速向着瑞特姆的方向前进。
站在原地的埃尔文斯看着雷克斯慢慢远离,直到再也看不到他的背影,他用别人听不到的声音喃喃自语道:“雷克斯,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期待你身上的恶魔之力早日成长起来,虽然你身上还有着另一股未知的力量,但它远远不是恶魔之力的对手,希望你把这个世界搅得天翻地覆才好,已经拥有了魔剑力量的你,应该不会让我失望吧。”
雷克斯骑着曙光奔跑了半天,久未运动的曙光已经累得不行了,但是他离瑞特姆也越来越近了,他干脆停下马,把马绳拴在树边的树上,任由马儿在附近吃草喝水,他自已找了块干净的地方,从包裹里掏出肉干和水囊慢慢地吃喝起来。
吃饱喝足的雷克斯躺了下来,眯了一会,他感觉马儿也该吃饱了休息够了,然后解开马绳继续向着瑞特姆前进。
在傍晚前,雷克斯终于到了瑞特姆,他马不停蹄地向罗恩的叔叔家走去。
雷克斯在罗恩的叔叔家停下了马,把马栓到柱子上,他敲开了罗恩叔叔家的门,开门的依旧是罗恩的叔叔,他往门里看了看,没有他们的身影,也没有他们的声音,他向罗恩的叔叔问道:“罗德叔叔,罗恩他们有没有回来过?”
罗恩的叔叔罗德·帕克认真地打量了下雷克斯,好半天才认出来,他对雷克斯说道:“我的天啊,雷克斯?真的是你啊,我这都没有认出你来,罗恩他们的确回来过,我也听他们说了你的事了,很抱歉,雷克斯,但我相信恶人终是有恶报的,罗恩他们今天早上就走了,说是和你汇合去了,你没有碰到他们吗?”
“那,罗德叔叔,你有没有看到他们是从哪个城门出去的?”雷克斯根本就不知道他们要在哪里汇合。
“嗯…罗恩那小子找我借了很多钱,说是急着用,还说以后会还给我的,这小子真是,我的钱跟他的钱有什么区别?真是。我把钱给了他,并告诉那个小子,我在佛瑞斯特那里有个朋友,近期说要把上次跟我借的500枚金币还给我,我最近哪有那空闲出去啊?就没有理会他了,你拿着我这张欠条找他就行,那500枚金币应该够你花的了吧?罗恩那小子拿着欠条跟我说,他们刚好也要去佛瑞斯特,我知道的就这些了。”不愧是罗恩的叔叔,就那么几句话,偏偏拉着雷克斯一顿侃,这天都黑了,就连累得够呛的曙光都完全休息好了。
雷克斯谢绝了罗德和罗恩父母的热情挽留,他随便找了个餐厅吃完饭就继续赶路了,佛瑞斯特,雷克斯脑海里想着,佛瑞斯特对于亚特兰甚至是瑞特姆来说都小得可怜,但那毕竟是边境城市,商业非常发达,在几百年来不知道在外围扩建了多少,这对于雷克斯来说,要找到他们等于大海捞针,他们到底会去哪里呢?雷克斯想起罗德说的话,罗恩说要和自已汇合,那应该也是雷克斯知道的地方,但是雷克斯偏偏想不起会是哪个地方。
雷克斯一边赶路,一边冥思苦想,他想到了梅伊,他们是梅伊安排从地道走的,梅伊会让他们去哪里汇合呢?他想到自已家族的商会在佛瑞斯特的店铺,不可能,这段时间萨迪斯帝国境内的天羽家族产业都应该被皇帝和那几个落井下石的家族所吞并了,那么会是哪里呢?等等…父亲以前好像为了感谢梅伊的救命之恩,还送给了他几家店铺,他最终只要了位于佛瑞斯特的店铺,因为他的老家就在那里,梅伊的妻子一直在打理着店铺,那店铺是很久之前就送给梅伊的了,那里因该很安全。
雷克斯有了决定,他连夜赶路向着佛瑞斯特而去,中途只让马休息了一次,第二天早上来到了他们上次经过而没有停留的小镇,这个小镇叫做格里尔特,他虽然还能坚持下去,但他的马太累了,才一天就瘦了好多,但也精神了好多。
他随便找了个环境比较好的饭馆,把缰绳递给服务员并交代他一定要给它喂最好的精饲料并让他刷刷马,雷克斯给了他几十个铜币做小费,拿到小费的服务员非常高兴得向雷克斯行了一个礼便牵着马离开了。
他自已进去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点完餐后,累了一晚上的雷克斯就靠着倚背眯了会。
吃完午饭,也休息好了的雷克斯结了帐后向着马厩的方向走去,那个服务员早就牵着被刷洗得干干净净的曙光在**料,他满意地从服务员手上接过缰绳,牵着马往外走去,走了没多久他听到前面非常地吵闹,一群人在街上围着一个老人和一个女孩,他们的嘴里不干不净的在说着什么,雷克斯听到旁边看热闹的人们在悄悄议论。
“老霍根这下子惨了,不但房子要被夺走,就连他那漂亮的孙女也保不住了,早知道如此,他当初就该听他们的话,把房子卖给他们,虽然价格低了些,但好过现在人财两空啊!”
“你说的是啊,老霍根的孙女米雅长得比那些大家族的贵族小姐们好看多了,阿尔曼他们早就盯上她了,虽然乔伊斯帮着老霍根去镇长那控告了阿尔曼他们,但镇长怎么敢管阿尔曼他们呢?毕竟谁让阿尔曼他们是帝都亚特兰梅迪奥家族的远亲梅吉尔家族呢!”
“哎!这事我也听说了,听说乔伊斯被镇长命人把他给打出去了,他现在还在家里养伤呢,这下还有谁敢帮老霍根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