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芳下楼,看着凌业快步了上前拍了他一下,“你刚拦着我做什么?我看她这一天天的越来越不像话。”
凌业一向都是个好脾气的,他解释道:“弯弯刚到家,你就训翠燕,像什么话。”
孙志芳想想也是,别把弯弯给吓到了。
凌业倒是笑了,“你这心一下都偏到弯弯身上了,怎的还不允许别人抱怨两句?”
孙志芳哼了一声,“那是弯弯讨喜。”
当初她就不想李翠燕当儿媳妇,可是奈何自己大儿子喜欢,她也就认了。可是儿子牺牲之后,这李翠燕却越发不着调,害的自己唯一的孙子凌仕因为高烧无人照看,生生烧成傻子。
要不是想到她好歹为凌家留了后,早就被赶出去了!
林弯收拾好东西走下楼。
正好看见凌业脚边蹲着一只黑色的小狗,而孙志芳正拿着帕子抹着一个小男孩的脸。
“弯弯下来了,收拾好了么,”孙志芳一眼便看见了林弯,招着手叫她过来。
林弯走近,孙志芳便把怀里六岁的凌仕拉出来,“这就是凌仕,小仕叫姐姐。”
林弯看着这个长得白白胖胖的小孩傻呵呵地笑着,叫了声:“哲哲!”
六岁了,话却依旧说不明白。
林弯几乎瞬间便明白了这个小男孩的情况。
她笑着弯腰,摸了摸凌仕的头:“弟弟好乖。”
“哎,”孙志芳抹着凌仕的头,微微叹了一口气,“小仕啊,小时候高烧,烧坏了脑子。”
“爹,娘,吃饭了。”
孙志芳的话还没说完,屋子里便传来李翠燕的声音。
“别说这个了,走,弯弯,我们去吃饭。”孙志芳站起身,径直往屋子里面走去。
林弯拉着凌业的衣角跟着走了进去。
屋子里,李翠燕正把菜从厨房里摆上桌,林弯想了想,也跟在李翠燕身后,准备帮着她端菜。
“行了行了,别添乱,我自己来。”李翠燕烦躁地挥挥手,她真是看见这个孩子就烦。
林弯抬头看了看李翠燕,这才真真切切看清楚了这个婶婶的样子。
她大概二十多岁,一头黑发都编成一股粗大的辫子垂在颇为高耸的胸前,虽然皮肤有些粗燥,五官平平,但是皮肤算得上白皙,在这个年代,这个女人大约算得上标致。
看来这个婶婶不是一般地不欢迎她呢。
不过,有什么关系,这个家里边,她对爷爷奶奶好,就行了。
林弯收回了手。
孙志芳来到厨房正好看见这么一幕,小姑娘瘦瘦小小地站在边上,可怜兮兮地收回了手。
哎哟,可把她心疼的。
她上前一步,拉着林弯的手,一边走出厨房一边降着声调哄:“弯弯还小,去坐着吃饭就行了,乖。”
一听见这话,李翠燕更是心底一阵火气。
这小姑娘十三岁了吧,别家十三岁的小孩早就操持着家务,甚至下地干活了!
倒是自家婆婆,把一个领养回来的野孩子当个金疙瘩一般的护着!
这么一想,心底愈发烦躁,偏偏自己那个孩子怎么就是个傻子!
不行,这样子久了,孙志芳还不给把林弯宠上天?
她得想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