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便利店买了菜,绕路去了平时不常走的济水河,等看够了风景,我熟练地操作着轮椅,拐弯回家。自从有了电动的轮椅,移动就变得方便了很多,只要有无障碍通道的地方,全都可以随意走动,根本用不着法术。我正想着前段时间那封寄到住处的信,路过一个巷口,听见里面嘈嘈杂杂,不知在干什么。要不怎么说好奇心害死猫,我靠过去瞧瞧看了一眼,原来是五六个小学生,围在一起用石子砸蹲在地上的那个孩子。
“你们在干什么?”
我拐进巷子去,提高了声音制止他们,顺便拿出了手机。可能是我看起来年纪不大,或者是因为身高不够,总之,没有达到丝毫的震慑效果。几个孩子转过身来看着我,下一刻,居然笑了!
“瘸子!瘸子!”
他们一边笑,一边喊,在我面前颇有气势地站成一排。
“你就是个残废,还来管我们。这里是小胡同,你想告诉别人也没有证据。”我假装拨通了电话,朝他们靠近一些。
“是吗?那么我报警好了。”
听到报警,几个小孩明显有些怕了,估计,警察叔叔的故事,他们也听得不少。其中一个较高的男孩站出来,扯住了几个想要逃跑的小孩,他看上去应该有三四年级的样子,在这群孩子中应该属于老大了。
“那你就报警吧,反正,这里又没有监控。我们有六个人,你只有一个,警察才不相信你!”
我心说,这孩子还真是人小鬼大,即然吓不住,那就只好无赖一些,以毒攻毒吧。
“你说得对,这里没有监控,所以,发生什么都没人知道是真是假。那么,如果我告诉警察,你们殴打残疾人,你觉得他信不信我呢?毕竟,你们可是六个人,打我一个不难吧?”
我把手机放到耳边,煞有其事地装作一副那边有人对话的模样。果然,几个孩子信了,连话也不再说一句,接二连三跑出巷子去了。我靠近那个仍旧蹲在角落的小女孩,把她扶起来,拿手绢将她脸上的污渍擦去。
“受伤了吗?下次最好走大路回家,人多,安全些。”
她乖乖的任由我给她擦了脸,抬起头来,甜甜的笑了。
“我没事,谢谢姐姐。”
我看着她,不谢两个字生生卡住了。要不是我经常见些妖,估计现在就要在她面前大喊妖怪,然后拔腿就跑了吧。这个孩子,实在和我长得太像了,眉眼、身形,任何一个地方都很像。不是太像,而是,和六七岁时候的我,简直一模一样。我想,如果时间倒退十几年,恐怕就连她的家人也没办法分辨出来,究竟哪一个才是自己家的孩子吧。
“你,叫什么名字?”
我问她,想知道,却又怕听到她说出那两个我熟悉的字。
“欢欢,陈欢欢。”
她羞羞怯怯地,轻轻抿着嘴唇略为低下了头,一双小手握在一起成一个拳,像过生日时许愿的姿势。我告别了她,以最快的速度,回到了家里。
坐在桌边,我盯着电视机,电视剧里的小孩穿着新衣服,在镜子面前摆出各种各样的造型。陈欢欢,我手里握着前几天收到的那封信,最终,还是拨通了名片上的电话。在一段彩铃过后,是一个男人的声音。
“徐灵女士,您打算接受我们的邀请了吗?”
“聚会的事情,我答应了。但是,我不会参与你们的任何其它活动,就这样。”
没等他再说话,我已经挂掉了电话,盯着电视机屏幕,满脑子想的都是那个叫陈欢欢的孩子。那个双眼睛,那个模样,还有那许愿一样的动作,我不相信这世界上还会有这么像的两个人。可我悄悄探了她的灵力,这孩子就是个普通人,唯一有点不同的,就是缺少了一魄,这也算不稀奇的。事出不详,妖孽啊。看来,那个什么联合会来的男人,估计是打好算盘才来找的我。
陈欢欢这个人,要么,是早被他们调查过,然后安排了我们的一次所谓偶遇,要么,是这个人本身,就是个陷阱。不得不说,幻境以外的世界,远比以内的要复杂的太多了。我虽然不缺乏和别人交际的能力,但确实不擅长和别人相处。现在生活的地方,有各种各样的势力和组织,哪怕是在这里活着的妖们,也比以前复杂多了。妖有妖公会,人有人公会,我总觉得一旦卷进去,就永无宁日了。这也是我为什么不想接受慕家的邀请的原因,哪怕它只是个非正式的聚会活动。
不过现在看来,想要不参与这一滩混水,估计不太可能了。这段时间以来,我偶尔会想起医生,但戴着他给我的手链,却始终没有想过去联系他。如果……我想到最最巧合的情况,或许……可我没有见过她,转世轮回,也不能只靠外表的相似,就做出这样的判断。再说,医生找了她至少快一千年了吧,如果是她,他又怎么会没有得到消息呢。公会的集会,会在三天后在一处私人宅院举行,表面上看起来,也就和普通的朋友聚会没什么两样。就算去一趟,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况且,对于陈欢欢,不管她是谁,都已经和我脱不开干系了。
我把抽屉里的纸笔取出来,开始制作符,据说,三天后的聚会会有很多除妖师来,他们之中,也有许多人自己就驾驭着不少的妖。虽说这种大型聚会既然是开在私人宅院,怎么说也是有安保措施的,但准备得全面些总是没有坏处。回想最近这段日子,比起从前,真是有够不太平的。人没认识几个,妖倒是纠缠了不少。我自问离开回文巷之后很安分守己,认真租房,认真找工作,绝对是好公民啊。就算是稍微牵连进什么大事,也就只有鱼的标本消失的那个案件了。但当时在场的人也不算少的,初了我们一行,还有其它游客,电视台又没有拍到我们,不至于引起多大的关注。
慕家,我好像听说过这个名字,这是负责除妖的一家人,还是个蛮大的家族,估计也很有钱。可我也不是除妖师,有什么值得他们费一番心思跑来送邀请函的必要呢。手里的符差不多都画完了,我把他们叠好,收起来。看着柜子里挂着的衣裙,我突然觉得,要是我能站起来就好了。二十年来,我已经习惯了轮椅,可有时候还是免不了会这么想。比如,在我不想惹人注意的时候。以这个样子去参加集会,不管我是不是真的有什么特殊的能力,都会被与会的人给好奇的盯上一段时间。这实在是太惹眼了。我默念一句。可是,暂时维持正常行走,那样的法术我好像不会诶……
我到底学会了些什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