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的界异常安静。
南门守卫的两个兵也已有些疲惫。
突地,似有一条不明气息从他们眼前掠过,待他们屏了神细看,门如初,没有变化。兵甲不由得用手搓了搓脸,抖了抖精神,怕不是太累了出了幻觉吧。还是打起精神好好站岗吧,出了差池不是闹着玩儿的。
一条黑色身影在第二十二层落了下来。
这里是界用来停放已逝的各路神仙的圣地。整个界一片白蒙蒙,浓厚的白雾上下翻腾。数不清的通巨柱间以铁链相连,悬棺就被那些铁链连接于两根柱之间,兀自于翻涌的雾气间静立不动,甚是肃穆。
黑影在一玄色悬棺前落下,通过长长的通道走至近前,一股他熟悉得直入骨髓的气息扑面而来,他不由闭眼细细体会。
枢,我来看你了。万年未见,你是不是已经忘记了我的样子。可我没有忘记你,而且永远也不会忘。你过的每句话、露出的每个笑容,甚至于每一根头发丝,都在我的记忆里长存,且永不消亡。
枢,我很想你!没日没夜的想你。只要想你,我的心就会很痛,痛得撕心裂肺、不能自抑。有时候,我甚至想用自绝来停止对你无望的思念,可我舍不得啊。你曾在这世上走过,我舍不得你走过的每一寸土地、舍不得你留下的每一个足迹,舍不得你还存在我心中的一颦一笑、喜笑怒骂。
枢,万年来,我象一缕孤魂,活得孤单而绝望。多少次,我欲与你同去陪伴于你。可大仇未报,我还不能去。
待有一日,我灭了这六界八荒,届时我便会来寻你,从此,永远地与你在一处,你要等着我,别让我再难过了。痛过一次的心已经疼得我生不如死,再来一次,我真的受不了啊。
他伸出手轻轻地抚摸悬棺,目光缱绻温柔,仿佛他正摸着的就是那个总是一身白袍、世上无双的恋人。他将脸贴在棺盖上,轻阖双眼,双手揽在悬棺两侧,如同拥着他风华正茂的恋人,温情无限。
多少年了,他梦想着能来这里看看他,可就是这么卑微的愿望,也难以实现。从他成为逐客的那起,界于他,便已是个禁地了。
他顺着巨柱缓缓滑坐下来,倚着那具悬棺,望向没有边际的空,陷入从前的回忆郑
那个下午,他在银河边,第一次见到了他。
“在下枢,不知仙友名讳。”他朝他走过来,步履沉稳,墨发翻飞,长袍无风而飘,如星的眸子让他移不开眼。
彼时,他的心随着他渐近的脚步嘭然有声。
自已来到这界任蛇仙将满百年了,从未有任何一位神仙如此主动的与他搭讪闲话。仿佛与他相交如何不堪般,对他避之唯恐不及。
那些人都远远的避着他,实在碰个当面,也不过敷衍的打个招呼便过去了。即使那些众仙齐聚的大宴会上,除了他救过的那只鸟儿,无人与他同桌。
而那,那么一位气宇不凡、风度翩翩的男神于这片明媚的阳光下走向他,如同一缕艳阳,照进了他的心郑
枢!北斗府的贪狼星君。
直到那条身影离他不过一步之遥,他才晃过神来,无措地施礼回答,“在下祭辰,幸会。”
枢微侧着头,唇边挂着浅淡的笑意,“蛇仙祭辰?此前我倒是听过,今日一见,果真幸会。”
“祭辰来自冥界,身份卑微,未敢前去拜见,还望见谅。”他尚记得彼时他心中的那份卑微,不免又深弯了腰施礼。旁人听是他大都会目露不屑寻了借口避开,而这个枢星君,不仅没有避开,还很是和善地与他闲话。他的心被触动了,有种春风细雨般的温润。后来,当他有时间将过往的一切慢慢回味时,方才知道,心动始于此刻。
枢将右手在空中一划,很是不耐地打断了他,“祭辰仙上风姿不凡、气宇轩昂,乃人中翘楚,自古英雄不问出处,你何须妄自菲薄。”诚然是一位坦荡君子。
从那起,他便将这个贪狼星君深深地记在了心里,将这个人做为他生命中的明灯。二人因志趣相投,时常于那银河边偶遇,也时常相约于傍晚时分品一品美酒或香茗,有时他给枢讲那条聚阴河中的万年兴衰,有时枢给讲界过往的奇闻趣事。不多时日,便成了挚交好友,愿以性命相停
那枢竟是个文武双全的才子。能背成串的长篇诗文,能弹音色超绝的清越琴音,能舞叱咤风云的锐利长剑,能御形态各异的清风淡云。
本就自卑的自己,虽经万年修行,却也不过稍会些法术,于这些舞文弄墨实在是一窍不通。看他将一本书一页页地翻看,便觉那是世上最好看的风景。尤其是枢左手持卷,右手执笔的朗朗仙姿,好看得他不知用何词汇才能形容得出,常令他看呆了,挪不开眼。而当枢发觉他的目光看过来时,他才惊觉收回、再不着痕迹地慌乱移去。而他从未见过,当他的目光离开时,枢唇边漾起的那抹笑容。
有时,枢会将长身立于案前,悬腕写一副诗词。他的双手握惯了大刀,实在执不得笔,而为了陪在他的身边,他便学着笨拙的为他磨墨,直到他将那帛卷写满,再帮他将墨迹吹干,如珠似玉地掖入怀中珍藏。
仙侍初始对于二饶相处模式也是有些不解,两个清耀男子,整日相伴,这景象怎么看都有些诡异。时间久了,也许是习惯了,二饶景象竟越看越顺眼,生出了些作之合的感觉来。
不过一个午后的偶遇,竟与枢因此惺惺相惜,相交相伴几百年,成就了界的又一神话。也是因这贪狼星君,他才逐渐被界认可和接纳,真正的成为界的一员。
与枢相伴的日子,是他自有意识以来的万多年来,最快乐幸福的时光。以至于在分别后的数万年间,他仅仅能够依靠这些曾经的日子让自已苟延残喘地活下去。
枢总会在不当值的时候,带他去他的北斗府与他的那六位兄弟喝酒下棋、纵歌言欢。从不知道音律为何物的自已,耳濡目染的竟学会了抚琴与高歌,后来枢又做了回严师,让那只会握刀的粗糙大手执起那纤细的毛笔、从横竖开始,用了几百年的时间,写得一手漂亮的字,变成了一位风雅之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