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九七二年的冬天。
天寒地冻,黄昏的日光落在山坳间的大岩村,白茫茫的雪地,便染上了几分暖色。
起风了。
陈小芸和几个女知青,还有村里几个刚下工的年轻姑娘,深一脚浅一脚地走了快一个小时,才走到了大岩村村口。
扎着高高的马尾的陈小芸,容貌秀美还带着几分娇媚,在同行的人之中十分出众。
她身上穿着一件碎花布做的棉袄,搭着一条深色的棉裤,裤脚扎在脚上的红色雨靴里。
旁的姑娘大多穿着棉鞋,雪水一浸,鞋面便湿了大半。
众人便多少都有些羡慕陈小芸,同行的知青李慧语气微酸:
“小芸这雨靴可真打眼,平日里总说陆家对你苛刻,却舍得买这么好的雨靴给你穿,还真是稀奇。”
她们这些人都知道,陈小芸家里成分有问题,她爸妈因为下放过程中生病,两个都没了。
陈小芸返城无望,6年前无奈之下嫁给了大岩村的陆大峰,后来生了个儿子。
陆家也就刚刚解决个温饱,那陆大峰长得一副凶相,村里姑娘都怕他,快三十了也没说上媳妇。
陈小芸是女知青里的一枝花,却突然嫁给了陆大峰,村里人都说他是走了狗屎运。
而且这陈小芸在陆家虽说总传出些被苛待的话,但却是出落得越来越娇媚,丝毫看不出是六岁孩子的妈。
听说那陆家老太对此十分不满,说好好的媳妇生出了一副狐狸样。
“这个雨靴大峰也是怕我冻伤了脚,误了上工,挣不了工分,一家老小还不得饿肚子。”
陈小芸露出几分为难的表情,说话柔柔弱弱的,眼睛里却是带着笑。
李慧轻轻哼了一声,显然不信这副说辞,但也挑不出错来。
“要我说,自从半年前小芸磕伤了脑袋,这嘴皮子倒是越来越利索了。”
李慧旁边的女知青撇了撇嘴,又道:
“以前可是一竿子打不出个屁来。”
李慧闻言抬手轻拍了下她,捂着嘴道:“你呀,还真是在这村里待久了,说话越来越粗俗了。”
陈小芸便有些心烦意乱,她知道穿这雨靴旁人肯定会说三道四,可她到底是不愿这么冷的天委屈自己。
本来她从衣食富足的时代,穿到这个连基本温饱都难以解决的地方,已经够委屈的了。
旁的不说,但她好好的未婚女性,突然多了老公孩子,老公长得还不怎么好看,她每次看到都觉得好被家暴。
还有家里那个陆老太,总是对她横挑鼻子竖挑眼,说她不干活,做饭洗衣服每一件像样的。
出去上工她累的不行,回来还要被这些女人烦死。
陈小芸满心的抱怨,却不敢写在脸上,生怕表现出跟原身差异太大的地方。
“要我说,小芸还是嫁的可惜了,要相貌有相貌,下放前还是初凭,偏偏嫁给陆大峰那个大字不识的听说他没事就喜欢打你,是真的吗?”
有人说出了陈小芸的心声,但显然对方也不是真的替她可惜,不过是幸灾乐祸而已。
至于陆大峰打人这事儿,她穿过来后,倒是没动过她一指头,至于先前打没打,她也不清楚。
“对了,你们不说俺还没发现,小芸没摔之前,她那时候晒得可黑了,虽然也漂亮,但远不如现在这样十里八乡没谁长的比她好看的。”
大岩村本地的姑娘阿梅,语气也有些酸溜溜的。
“虎妞,你说对吧!”
她推了推身旁的女孩,却见女孩正一脸愣愣地看着远处。
被人一推,没头没脑地接了一句:
“谁说十里八乡没谁比她好看的,喏,那不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