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六章 已完成22.4%(1 / 1)呱呱不吃辣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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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段和吴琳表白了。

吴琳拒绝了他。

他说:“我知道现在的我不是最好的我,当然现在的你也不是最好的你,但是我愿意和你一起等。”

“我知道你不会轻易答应我,一次不行就两次,两次不行就三次!”

“我高中三年,就在你这一棵树上吊死了!”

吴琳把他删了。

有时候感情就是这么残酷。

那年的中秋晚会,因为《乐队的夏天》的热映,好多卫视都请了其中的乐队,可把我高兴坏了。

但是好多乐队的时间都冲突,只能选一个卫视守着。

我纠结了好久,最后还是选了东方卫视。

因为痛仰在东方。

到了晚上,我和爸妈商量好了,今夜电视被我霸占。

他们早早就睡了。

留下我一个人坐在沙发面前看晚会。

先上场的是一个老牌乐队——黑豹。这在当年可是传奇一样的乐队,我一边在地上跟着他们的歌到处乱跳,把地弄的“咚咚”作响。(这和我的体重没有半毛钱关系,是我跳的太用力了。)

我举着手机卡好点,好不容易拍到一个没有观众,只有他们乐队的照片。

我给薛同发了过去。

“啊啊啊啊啊啊啊黑豹主唱也太帅了吧!”

因为我的列表和我音乐品味差不多的就只有他了。

我这是和他分享音乐。不是闲的没事找话题聊。

反正我是这么想的。

“你说的是谁?”

他回我了。

他回我了!

我的嘴角忍不住就浮上了笑容。

“是现在的张淇。”

“你去看窦唯当时在的时候,94年的红磡演唱会。摇滚乐的巅峰。”

“那是我只能在网易云评论中看到的传奇。”我回应道。

“当时的魔岩三杰才叫真的帅!”我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到他的向往。

“我等到现在了也没等到痛仰。”我跟他吐槽到。

明明节目单上挺靠前的节目,你播出就不停向后延。我都看到韩红的rap了,也没等到痛仰出来。

“我有事先出去一下,等会回你。”

我很喜欢他这句话。

我很喜欢他去干什么会和我说,不让我捧着手机等他消息的样子。

这好像比他喜欢我还重要。

我11点半还没等到痛仰,就捧着个头坐在沙发上继续等。

手机“嗡嗡”两声。是他的消息:

“我回来了!”

你知道日剧里面,丈夫工作一天回到家,一进门第一句就是:“我回来了!”

然后会看到妻子给他做的热腾腾香喷喷的饭菜。

这就是我当时看到他这句话想到的第一个画面。

“女人的想象力真是太急速了。它一下子便能从倾慕跳跃到爱情,从爱情跳跃到结婚。”

就算他和许多女生都说过这句话,但对我是第一次。

我就会很开心。

我正胡思乱想的时候。

痛仰上场了。

在一群西装革履,浓妆艳抹的小鲜肉里面,他们格外的显眼。

一身军绿色的棉袄,头上都戴着那种很厚实的棉帽子。

就好像他们一路骑着摩托车边走边唱。唱了一路。

到了这,临时下车给大家说句中秋快乐,再唱首歌,唱完了他们还要继续自己的路。

就像他们歌里的那句:

“一直往南方开!”

这也就是我喜欢摇滚的原因。

他永远有一股劲。

它推着你向前,让你在平平无奇的大众中脱颖而出。

这就是许多年轻人都缺少的东西。

谢天笑曾经在自己演唱会上,把现如今的流行音乐称为“毒品”,他觉得那些音乐把青年人都麻痹了。让年轻人沉浸在情情爱爱与追名逐利上。

我没那么深的思想。

我只是听我爱听的歌。

我把痛仰唱歌的样子给薛同发了过去。

跟他开玩笑说,痛仰就是时尚界的一股清流。

“我到时候毕业了,一定会去现场看一场他们的演唱会。”他说到。

我很想和他一起。

我不能。

“旅行团上来了。”我告诉他。

这是《乐队的夏天》里面另一个乐队,歌的风格稍微温柔一点,不是很合我的点。但是,我就是想告诉他。

“嗯。”

“到时候一起去看他们的演唱会。”

我不知道他说的一起,是会去看这两个乐队的演唱会,还是我们一起。

我很想理解成后者。

“我们。”

“一起。”

这几个字眼对于我的诱惑力太大了。以至于我都不敢细想,怕自己陷的太深,出不来了。

我赶紧转移了话题。

“你没在看晚会?”

“在打游戏。”

我觉得今晚的聊天已经够我消化一阵的了。

“那你先好好打游戏吧,我就不打扰了。”我向他发了再见信。

他发了个“告辞”的表情包,我们就再没说过话。

明明四分钟的歌,怎么我一眨眼就过去了。

顾着和他聊天和乱想,其实晚会没怎么仔细看。

我翻了翻节目单,发现没什么我感兴趣的节目了,就打算关掉电视睡觉去。

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

我今天晚上到底是为了看中秋晚会里的节目。

还是为了借机和薛同聊天。

没人能骗得过自己。

我关了电视。

躺在沙发上,抬头望着光秃秃的天花板,陷入了沉思。

不知不觉,我把自己,活成了薛同的附属品。

刚开始听痛仰,就是因为他喜欢。

后来我才开始喜欢。

甚至我对摇滚乐的进一步了解,也是为了和他找共同话题,偷瞄他的歌单得来的。

我对摇滚乐的重燃兴趣完全因他而起。

都是我为了和他找共同话题才去听了那么多歌。

我总嚷嚷着摇滚的精神。

其实自己活的一点也不摇滚。

我不希望我们之间的对话有一方的故意迎合。但其实我一直在这么干。

我一直再给自己找借口。

我去喜欢他的喜欢,习惯他的习惯。

有的时候为了对方的过多改变,就不是喜欢了。

是见不得光的迎合。

知道他喜欢听姆爷的说唱,我那一周歌单里全是姆爷的说唱。

其实我一点都不喜欢。

我听到现在都没有喜欢上。

有人说喜欢就是卑微的,你爱他就要接受他的一切。

我是要接受他的一切,但这并不代表我要和他一模一样才能跟得上他的脚步。

我想开多了。

“嗡嗡”,手机的又一次震动。

“八婆是不是还没睡觉?”

“滚去睡觉!”

又是陈铁...

他天生就是个操心的命!

“好滴!”我乖乖的去睡觉了。

我,

梦到薛同了。

男友更新计划已完成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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