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奴婢……真的可以吗?”
今晚的惊喜接二连三,十一只觉得自己仿若踩在云头,周身都轻飘飘的,双腿都快喜得站不稳了。
陆寒昭颔首。
眼见着十一又跪在地上,还没等陆寒昭拉起她来,她就重重磕了个头。
“在崇初书院,只有师生之礼。你刚行的礼,我权当是拜师,以后在这里不需如此。”
“如果你愿意,就把崇初书院当做自己的家。”
十一红肿着双眸,连连点头。
“你很喜欢这里?”
陆寒昭问。
“嗯,喜欢,很喜欢。”
她点头如同小鸡啄米,逗笑了陆寒昭。
“既然你喜欢,让小清把这里的竹屋收拾出来,以后便你住在这里。”
“如此,春雀台也算有了它的主人了,是好事。”
十一万分欣喜。
他不过是顺手搭救了她,竟然待她这样好。
愿意给她一席庇佑之所,愿意教她识字,甚至还把这么好的地方给她住。
她一定要为他做些什么才行。
到了陆寒昭的居所,十一一直偷偷观察着四周。
然而她失望了,和凉宫不同的是,这里并没有装着衣衫的大桶。
她只会干些粗活,所以她刚才想到自己唯一能为先生做的就是为他浣洗衣衫,现在看来,自己仅剩的可以拿得出手的活计也不管用了。
在凉宫中,每个殿内最不起眼的角落都会放置着青铜镂花桶,那桶里装着各个殿内的主子换下来的脏衣,浣衣局的人每天都会去把桶抬回,定期濯洗。
而先生的居所干干净净的,除了床榻、桌椅、屏风之外,只有零零散散一些烛架和一鼎香炉,再无他物。
就像先生的人一样,风清月朗,像是不食人间烟火气息。
十一很沮丧。
现在怕是连洒扫先生居所的活儿都做不成了。
“先生!先生!”
沈清一路高喊着走了进来,十一看到他那神采飞扬的样子,身子又情不自禁的往后缩了缩。
沈清提着药袋和一个小小的包袱,来到了十一的面前。
“喏,给你的新衣裳。”
“这是你的药。怎么样?我脚程快吧。”
沈清正等着眼前人的夸奖,不料,等了半晌,十一都没说话,只是弓着腰,坐在小小的木凳上,不敢看他的眼睛。
“诶你……”
没搞清十一的来头,又加上还有先生在旁,沈清按捺下自己的抗议。
算了!好男不跟女斗!
“我叫沈清。”
这一次,沈清蹲下身来,平视着十一的眼睛,郑重其事的介绍自己。
“之前在马车旁,是我无礼了,还请你多多担待。”
他虽是世家子弟,但从小被送到先生身边长大,大多先生的观念,沈清也都耳濡目染。
在先生的眼中,那些阶级和礼法都形同虚设,众生皆平等。
沈清从未见过先生和其他王侯将相一样不把下人当人看,或是像某些贵族那般,以虐杀平民百姓取乐。
以先生的地位和身份,他本可以享受更多的特权,可那些先生统统都没有要过。
先生的道理就是他的道理,先生仁义就是他的仁义,先生亦是他最崇敬的人,所以,先生对这个脏兮兮的姑娘处处维护,他自然也是要以礼相待的。
“既然以后你也留在崇初书院,那我们就是朋友了。”
沈清豪气地说。
十一慢慢抬起头,眼神依旧有些怯弱躲闪。
她从来都没有朋友,也不会交朋友。
原来拥有一个朋友,是如此简单的一件事情呢。
“好。”
下定决心似的,十一鼓足全部勇气,绽放出一点浅浅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