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一十四章 “容瑾往事”:镜中花,水中月(一)(1 / 1)夕居楠藉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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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给罗宾留下印象最深刻的古时人类的小说之一便是《杀死一只知更鸟》。

知更鸟是无辜的,杀死一个无辜之人是罪恶的。

曾几何时,罗宾并不理解,真的是那样吗?真的有无辜之人存在吗?难道不是每个人都是有罪之人吗?就像我明明是个女孩儿,但我的父母却为了我们罗氏家族的传承,硬生生用生物技术将我变成了一个男生。

不过,在他见到裔榕的那一刻,罗宾便知道,这个世界上的确存在着无辜之人。

2

罗宾第一次见裔榕,是在格尔勒家族的人类动物园汇报演出上。

当晚是裔榕第一次登台演出,但之前关于他的歌喉是多么动听,笑容是多么纯真,容貌是多么美好的文娱报道早就铺天盖地。

裔榕不知道,新纪元人类中有多少是奔着他而来的。

每个新纪元人类都知道,在人类动物园里圈养着一群养尊处优的底层资产,他们是用来为观众提供娱乐服务的,包括但不限于歌舞。

那次汇报演出是对古时人类的电影《放牛班的春天》的舞台剧版复刻。

明晃晃的舞台镁光灯下,裔榕穿着淡蓝色的背带裤,领口戴着红艳艳的丝巾,站在一众扮作唱诗班的演员里,尤为出挑。

和其他人类动物园的住客不一样的是,裔榕在唱歌时会笑,而且是甜甜地笑,那个笑里似又夹杂着些许害羞和些许“初学乘骑怯又娇”的神态,就连裔榕的耳朵尖也泛着红,但他的眉眼却流转着澄净的水光,亮晶晶的,落在他凝脂般的皮肤上,似初春融雪潺潺。

的确,裔榕不像是目光如炬的威猛型男,而像是溪水涓涓,但有水滴石穿的力量,一颦一笑间,早已抓住了每个在场的人的心,却浑然不自知,自顾自地继续扬着嘴角,露着一口皓齿,脸上兴高采烈地笑着,唱着悠扬的民谣。

当晚,裔榕还没有机会独唱,但人们却已经在二重唱的和声里感受到他歌喉中令人平静的力量。

罗宾在见到裔榕的那一刻也被他迷住了。

当时,由于用了助长剂,裔榕出生不过六年,但看上去已是个二十岁左右的大男孩的模样了,罗宾当时则已是个年近三十的成年人。

只是,他内心深处仍是一个女人,虽然被迫改造成男人的模样,但他的心理仍是一个女人。

所以,他喜欢男人。

但是,罗宾信奉上帝,又以男人形象示人,他怎么能表现出自己喜欢男人呢?那是违背教义的,而且人类动物园里的底层资产,除非得到格尔勒的亲自批准,一般都是“非卖品”。

作为新纪元人类四大家族之一罗氏家族的“嫡长子”,罗宾早就习惯了想要什么便能得到什么,但在裔榕身上,他连爱意都不能流露,甚至都不能当众赞美。

不过,好在人类动物园更换了新园长,那个浑身貂皮、雍容华贵的新园长为了在各大家族中拓展自己的关系网,便提供了匿名的“夜访”人类动物园的服务。

所有“夜访”的宾客都可以佩带面具来到人类动物园住户的寝室,然后,为所欲为。

毕竟,在新纪元人类这个新时代,受点皮肉伤根本不算什么,抹上治愈膏药就可以完全治愈。

享乐、功勋、扬名立万,才是关键。

3

罗宾的父母由于体内糅合的动物基因的反噬,突然过世,但罗宾却在其后,第一时间“夜访”了人类动物园。

他迫不及待地想要私下里见到裔榕,和他说说话。

出乎他意料的是,人类动物园对其中的住户是如此保护。这些住户在“夜访”前都会喝下阻碍记忆形成的“牛奶”药水,确保住户不会在第二天对前一晚发生之事留下一星半点的记忆。

这让罗宾有些不满意,因为他希望在裔榕的生命里留下自己的痕迹。

他第一次去见裔榕时,裔榕已乖乖坐在寝室的床榻之上,穿着纯白的真丝睡衣,喝下了“牛奶”药水后,他的那副桃花眼里已浸满了水汽,迷迷瞪瞪的。

“你叫什么名字?”罗宾在裔榕的面前侧坐着问。

罗宾带着面具,面具下是一副湖蓝色的眼睛,嘴角和下颚线刚毅着上扬着弧度。

“我叫裔榕。”那纯净的美丽生灵低着毛绒绒的脑袋回答,就像是喝醉了酒似的。

“牛奶”药水对人脑的作用,的确像是喝醉了酒断片似的。

“为什么叫裔榕呀?是哪两个字呀?”罗宾又问,就像是在哄孩子似的。

“人类后裔的裔,榕树的榕。”说着,名为“裔榕”的美丽生灵抬起了上目线,凝望着罗宾。

那场面落入罗宾眼里,瞬间攫住了他的心。

这是裔榕第一次被“夜访”,罗宾当时心满意足地想:既然我没法将他变成我的资产,也没法让他记得我,但单方面地,我至少可以成为第一个拥有他的人。

罗宾问:“为什么是这两个字呢?”

裔榕歪头眯眼笑道:“‘裔’是人类后裔的意思,‘榕’则是老师希望我像榕树一般纯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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