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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规矩不成方圆!

这话到哪里都适用。

之前就想到九幽丛林不普通,连浪一那等角色的人物提起九幽丛林都面露凝重可想会是一什么地方。

即便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可陈凡还是低估了这九幽丛林。

九幽丛林中有三皇九王十八霸之说。

之所以叫九幽丛林是因为这一大片山林如同九块原本分散的山林组拼而成。

传闻许久之前有一位大能举手能移山,挥手能填海,而九幽丛林就是所养的宠物园,拼在一起不过是因为面积不够大这操蛋的原因。

除此之还流传着一些别的说法,不过这个说法的确是被大多数人所追捧的。

九幽丛林根本不是凡俗所能进入的,所以在世俗又有妖林一说,因为有不人曾见过兽化人身的场景,也将这类人称为妖人,将灵兽称为妖兽,将这类修道方式成为妖修,总体而言就是妖邪,在他们眼里只有仙家正统才是正派的象征。

殊不知大多数的妖修单纯善良很多都未曾离开修炼生活之地,根本不接触过凡俗,比起某些仙家正派要正派的多。

害怕是因为不了解,憎恶只是因为太片面。

九幽丛林就是这么一个地方,乃是妖修的天堂,其内天材地宝数之不尽。

而对九幽丛林但凡有所了解的一定都知道九王,而每个王的麾下都有两霸。

只不过九王很少露面,也不是一般人能见到的,霸者倒是有人见过,职责为维护林中秩序。

之前九幽丛林中的妖修与修仙者发生过一次大规模的战争,后来是怎么平息的不清楚不过之后有了一不成文的规定。

九幽丛林中的天才地宝乃是无主之物,不能因为生长在九幽丛林就归九幽丛林所有,要凭实力获得。

所以即便九幽丛林中有十王管辖也从未阻碍过他人进入山林,可至于进入后能不能有命出来就两说了。

长久下来倒是形成了一种良性竞争,一切都凭实力。

至于三皇,知道的人并不多,那是凌驾于九王之上的存在,他们才是九幽丛林真正的统治者。

这些都是从太仔的口中了解到的,之前浪一虽跟他说了一些关于九幽丛林的事可只是停留在了表面,什么十八霸,什么九王统统都不知道。

还有就是菩松果,这东西的珍贵程度让人发指。

如果将九幽丛林当做一个国家的话,那么菩松果就是御用之物。

据太仔所言,整片九幽丛林,此果百年才产不到十个,千年有一百已经算是丰收了。

只要一颗成熟的菩松果就可以使大多数的灵兽提升至妖兽从此正式踏足修炼大道成为妖修。

所以此果又被灵兽们唤为变妖果、仙妖果!

别说陈凡想要,但凡天下灵兽听到菩松果就没有不想得到的。

可基本毫无可能...

为什么?

菩松果完全掌握在九王的手里,甚至直接归三皇管理,一般的灵兽想要得到一颗菩松果比登天还难,能得到的那都是有莫大的造化了。

听到这里陈凡都有些心灰意冷。

菩松果在商城中的价格是不低,可也没高的多离谱,售价不过才十五万多神幻币。

十五万而已,他有信心在一个月内赚足十五万,可事情差就差在系统当中购买的东西只能宿主本人使用。

怎么现实中想要获得一个菩松果就这么难,一时间都感觉很是无望。

可一想到洛花语无论无何都必须将菩松果弄到手。

太仔的父亲的确有些能量,可还没达到能与九王说上话的程度,所以菩松果一事太仔帮不上太多忙。

不过怎么说此地距离九幽丛林都已经不远,难免与九幽丛林中的妖修有走动。

太仔也很诚恳想要出一份力,不管怎么说九幽丛林中的妖修多少还会卖他们袁家一些面子。

对此陈凡着实比较感动。

有契约通灵术在不管离多远都可随时随地召唤,完全没有必要让太仔跟他一起上路。

之后陈凡还是打算按照原本的计划去到临幽城,然后在那里寻找一同进入九幽丛林的队伍,能顺利解决最好,如果出现差错在找太仔帮忙也不晚。

想好一切之后陈凡就准备出发,至于大妹小妹之后路程就不易同行,就地将大妹小妹安顿下来,有太仔和大灰罩着想必也不会有什么事情。

这下太仔乐了,当场保证将大妹小妹安顿在之前的湖泊处,还承诺想住多久住多久。

倒是知道它安的什么心思,嘱咐了几句之后就不想再管。

总感觉再管下去就跟老妈子似的,他可是崇尚恋爱自由的,只要都愿意癞蛤蟆怎么就不能喜欢白天鹅的,完全合情合理嘛!

大妹小妹担心陈凡的安全想一同随行,可在他再三劝阻之下不得不听话留了下来。

最终陈凡踏刀腾空而起,在两鹤一蛙以及还在酣睡中的疾风狼面前离开了去...

这次陈凡没有再做停留。

飞了一上午,当晌午的时候依稀初次见到了临幽城。

踏足其中才体会到什么叫一个人声鼎沸,什么叫一个乌烟瘴气,什么叫一个乱起八着。

名字起得挺文艺,可尼玛的整个城就跟菜市场似的。

菜市场都过于委婉,简直跟批发市场似的,根本没有作为一个城的样子。

要说唯一像城的地方就只有高十丈厚三丈的墙了,在之前还真没过这么厚重的墙。

城墙上能见到一些被岁月侵染的痕迹,最醒目的是一道长十来丈的爪痕,看不出是何种受爪所至不过能感受到爪痕上时时刻刻散发出来的兽性。

嘶~

陈凡倒吸一口凉气。

即便有心理准备可来到这里之后还是难以适应,内心依旧被震撼,同时也被四周的环境弄得开始心烦意乱。

对于这个临幽城要给个评价的话,两个字足矣...

蛮夷!

行走在城中陈凡全身上下散发着一种格格不入,就像一只随时能受惊的鸡雏,又像是大姑娘第一次走出闺房。

弄得陈凡是哪哪不舒服,真想振臂大喊一声咒语排解心中郁闷....

“尼玛勒个毕!"

以至于陈凡的出现吸引了不少目光,一个个脸上神情怪异,各有不同...

“小哥,来个新鲜的花蛇胆回去泡酒咋样?保你小伙子初上床,嘿嘿...."

目光看去,尼玛还血粼粼的,果真新鲜!

“小哥,第一次来倒货的是吧?新抓的枪冲蚁,你全拿走我给你个最低批发价,带回去转手一卖保你赚翻咯!”

忽悠谁呢?一堆蚂蚁能干什么,转手能卖给谁去,傻子才做这生意呢。

可笼子上盖着的黑布刚刚露出来一脚,一个拳头大的蚂蚁乱窜起来,伴随着嗖嗖嗖的声音,枪冲蚁这名字有些不恰当在陈凡看来叫子弹蚁还差不多,真是凶猛一斯,这要咬在身上...不想往下想了...都感觉到肉有些疼。

别过头...

“小哥,别听他们的,我这才是正经的好东西...嘿嘿嘿..."

看那猥琐样陈凡眼皮一跳就知道一定是那方面的,这神情要是在上一世不去卖盘都可惜了。

当见到他袖口偷偷露出来的东西的时候陈凡翻了一个白眼。

猜的那叫一个准,可就是想不明白的是,你妹的将那么大那么粗的那玩应藏在袖子里把玩是啥意思?难道就不怕时间久了培养出兴趣?

就不知道是什么物种的,后来才知道尼玛竟是虎类的,这玩应的确可以入药,就是一般人还真抗不了!

一路走下去可谓是见到了一大堆奇怪的东西。

刚开始陈凡没觉得什么,不过后来有所醒悟,感受到了一种危机感。

道理很简单,街上来来回回人可是不少,可怎么偏偏就叫他,只能说明一点,大家都看出来他是一个新来的。

若要不及时调整准保会被人盯上,轻则丢点东西,重则危及性命都有可能。

果断的找个地方换下一身名牌行头,穿上了粗布麻衣。

再走上大街,叫他的人少了不少,可时不时的还有有人叫他。

还是不行,脸、手什么的还是太干净。

弄脏之后再走上街,人又少了一些,不过依旧能被眼毒的人认出来,神神秘秘的给他推荐一些古怪的东西。

可弄到这一步他也是没办法了。

苦恼啊,人长得帅真的是没有办法,一身的气质想遮掩一下都遮不住。

最后只能作罢。

身上还有钱财,随意买了点不值钱的玩应趁机打听了一下城中的情况。

总算知道了一处地方...

聚义广场!

名字听起来倒是充满正义,不过提到这个地方所有人脸上的神情都极为统一。

忌惮。

对,给他的感觉就是这样的。

结合所知种种,估计这地方才是整个城中最为黑暗的地方。

按照打探的路径一路走了下去....

很快便来到了一处广场。

而这里又跟他所想的有些不太一样。

按照名字来说本就因该是一处广场,可到了之后才发现广场只有那么一大点,加在一起连半个足球场大小都没有。

广场中央有一演讲台似的陈设,上面插着一个旗子,旗子有些陈旧掉色,上面写着四个大字'聚义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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