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九章 “你弟弟不去上学了。”(1 / 1)风吹花了雪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如果要问军训的感觉,林蝶觉得除了累就是热。

半个月的军训下来,金燕子那本来白嫩的仿佛能掐出水的皮肤现在变得只比小麦白一点了,她的婴儿肥小了一大截,下巴有点尖尖的意思了。

刘丽娟的皮肤已经是小麦色了。

余雯雯好一点,看来她每天脸上厚厚的一层防晒霜也不是白涂得。

从初中开始,林蝶就骑着自行车奔波在上学的路上,她的皮肤本来就黑,现在更黑了。

“你们别担心,这是暴晒的黑,平时注意护肤,过个把月很快就可以变回来。”余雯雯安慰道。

在余雯雯的带领下,1006的女孩子们开始了护肤的道路。大牌护肤品她们买不起,但是也有一些好用的国货之光来拯救她们的美丽。

开学已经两个月了,除了上次爸爸汇完生活费给她打了个电话,林蝶到现在还没有和家里联系过。这天,一个陌生的号码打到了林蝶的手机上,林蝶接起来,惊喜的发现是自己的妈妈。

“老是去别人家接电话也不好意思,我和你爸爸一商量就自己买了个台式的移动电话,里面是装电话卡的。”妈妈的声音听起来也挺开心。

“这样以后我想给你们打电话就打电话了!”林蝶也开心的说。

“电话费要钱的,也不能老打!”

电话这边的林蝶不禁伸了伸舌头。

“你弟弟不去上学了。”妈妈说。

“为什么?”林蝶惊讶的问道。

林蝶的弟弟成绩一直不怎么好,他想早早的出去打工帮家里减轻负担,但是年龄不够,爸妈就一直没有同意。

“他成绩一直不好,这你也知道的。他看村里的其他人都不念了,他也不想念了,我和你爸爸劝他至少把初中念完啊,他不听,没有经过我们同意把桌子板凳都搬回来了!学费都交了!”妈妈有点生气的说。

“他这么小去厂里人家也不要啊!”林蝶知道村里辍学的孩子有的是年龄到了打工的年纪,有的是用其他人的身份证假冒年龄的。弟弟上学比较早,还没有到法定的打工年龄。

“我们已经给他联系了在外地做电焊的徐多,让他跟着打下手学学电焊。”妈妈的语气充满了无奈。

“他还那么小,自己一个人在外面行吗?”

“他自己不愿意上学,有什么办法?让他在外面吃吃苦再说吧!”

“对了,我和你爸爸把徐多的地也揽下来了,这样收入会多一点,你钱不够花就跟我们说,在外面要照顾好自己。当然也别乱花。”妈妈继续叮嘱道。

“我知道。”林蝶的乖巧的答道。

后来父母每月会给她按时打来生活费,姐姐也会经常给她打钱。姐姐和姐夫在深圳开了个小的加工厂,生意渐渐走上正轨。花不完林蝶就存起来留着下个月继续花,她经常跟姐姐说钱够用,姐姐却还是经常几百几百的打到她的卡里。

了解林蝶节省的性格,姐姐经常会在电话里劝慰她:“小妹,你长大了,别再搞的土里吧唧,要学会打扮自己。”

有人说,大学是最好的整容室。

其实不用姐姐劝说,在大学的“染缸”里,林蝶也渐渐有了爱美之心。在室友的熏陶下,她知道了除了雪花霜,还有洗面奶、还有保湿乳液、还有防晒霜、还有隔离霜……偶尔她也会和室友去城隍庙淘些便宜又好看的学生装。

几个月的大学生活下来,她的皮肤不再那么黑了,头发越来越柔顺,加之她的五官本来就长得美,寒假回家,邻居们见到她都惊讶的说:“这是老林家的闺女吗?变这么漂亮了……”。

寒假林蝶是和余柏民一起坐车回来的。缘分真的是很奇怪的东西,高中的时候,她和余柏民虽是同学,却几乎没有说过话。

记忆中余柏民个子高高的,长得憨憨的,带着圆圆的眼睛,整个高中他也没有引人注目的事迹,所以林蝶只是知道班级有这人而已。

据余柏民所说,她对林蝶是有印象的,“你的作文写得真好,每次老师都会当做范文来读。”他满怀敬佩的说道。

同在异乡为异客,这一对老乡在大学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有时候上完自习,余柏民会发来信息:“下来聊一会!”

林蝶就会收起书包来到操场。而余柏民也必然早就等在那里。

有时候林蝶感觉需要找个除了室友之外的人聊天时,也会发个信息“干嘛呢?出来聊聊!”他们“约会”的地点依然是操场。

其实大学的操场在夜晚是个很暧昧的地方。每晚操场的跑道上,除了健身跑步的人,还有一对对的情侣手牵手一圈圈的绕着,偶尔情到浓处会直接躲到拐角的黑暗处亲吻起来。

有时候林蝶和余柏民双双坐在操场看台的台阶上,数情侣是他们经常干的事。

“今天周末,谈恋爱的好像多一点……”

“你看那一对,好像是新谈的,以前没有见过……”

“那不是我们班的某某吗?他女朋友不是我们学校的……”

“你看看白色衣服后面的那一对,那个女生也太胖了吧……”

“嘘!你声音小点,当心人家听见……”

有时候他们会聊自己的家人,会聊彼此熟识的同学近况,会吐槽班上、寝室里发生的好玩的人和事……

“以前没有发现你这么可爱啊!”林蝶笑道。

“我又不是小孩子,你竟然说我可爱!”余柏民抗议道。

“哈哈,你生气的时候更可爱了!”

“……”

余柏民会弹吉他,他说高中时压力太大时就跟着曲谱自学的。

他会的曲目不多,每一首却弹得格外的熟练。

他喜欢的竟然是周杰伦的歌,这一点和他憨厚的外表很不相符合。

“七里香”“千里之外”是他最喜欢弹的。

林蝶虽然五音不全,但是歌好不好听她还是能听出来的。好听的歌她也是喜欢的。

有时候他们坐在操场上,余柏民就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的弹着,林蝶也不厌其烦的听着。

“我在宿舍里弹,那帮没有艺术细胞的家伙都嫌吵,只有你不嫌烦。”余柏民感激地说。

“我自己都五音不全,哪有资格嫌弃会弹吉他的人呢?”林蝶笑呵呵的说。

“那我就多学几首让你换换耳朵?”

“还是算了,就这几首也挺好听的。对了,我喜欢刘德华的《今天》,你能学给我听吗?”

“好的,我回去找下曲谱。”

后来操场上经常响起断断续续的“走过今天……我才知道……世界……”吉他声。

林蝶终于知道余柏民为什么会的曲子那么少了,因为他学一首新的曲子学的太慢啦!

快放寒假时,他们穿着厚厚的大棉袄,手要么抄在口袋里,要么抄在袖口里,要么戴着厚厚的手套。这么冷傻瓜才在操场上弹吉他呢,除非他的手指不想要了。

而此时,余柏民的《今天》还没有学会。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