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西洲时,凤妩就是一副混账做派。
到了这欺软怕硬的魔界,更觉得如鱼得水。
在凤妩看来,买这个字眼,委实已是谦逊有礼了。
这个不大的小镇上,最有名的就数这幽露白。
一天仅有十坛,卖完就散,并无存货。
店家是个实力高深的牛面魔头,总是傲气十足地打量客官:“卖完了!您明儿请早!”
多少妖怪天不亮就去门口乖乖排队领号,只盼成为今天的幸运之人。
运气好能买到的,多数是当即就在店门口打开喝了,酒香四溢,香飘十里。
九洲承平百多万年,纵使是爱逞强斗凶的魔界,也充满着太平时节的气息。
但凤妩惯来有个强项,凡她所到之处,必定鸡犬不宁。
这个井然有序盛行了几千年的场面,就在凤妩来到这里的第一天,被改变了。
当天夜里,凤妩手中就提溜了五瓶幽露白回来。
啧啧,你非要问为什么她不用排队?
识时务者为俊杰嘛。
牛面魔头酿的一手好酒,自然也是个大大的俊杰。
凤妩觉着,既然来了魔界,那必是要看尽美景再行离去的。
明霄是个非常称职的纨绔子弟,他称职就称职在天后拎着他的耳朵耳听面命几千年,他也还是这副游手好闲的做派。
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嘛。
就这点来说,明霄还颇是一个不忘初心,从一而终的人才。
沉碧从小是明霄的小跟班,现在遇到了凤妩,简直是得遇平生知己,自然也是一路同行。
奇怪的是,云景这样清冷的高岭之花,居然也没有厌烦离去。
魔界,南洲中部,妖族王都,丹翠城。
不知何故,丹翠城的妖魔们,就像应了城名一样,要么喜欢穿红的,要么喜欢穿蓝的。
犹记得初到城门口那日,四个人看着告示上血肉横飞霸气十足地飞舞着几个大字:“自古红蓝出习皮。”
站在告示牌面前,饶是博古通今如云景,饶是见多识广如凤妩,饶是狐朋狗友遍天下如明霄,都一头雾水。
幸而凤妩很是个不懂就问的人才,赶忙拦住路过的一位马面大爷:“敢问这位老大爷,这个习皮,是个什么东西?”
大爷起先有些不耐烦,随口说道:“啷个晓得太子那个瓜娃子在搞什么锤子,这烂怂丹翠城有啥...”
待得大爷看清了凤妩的容貌,就像公鸡被掐住了嗓子一般,突然停住了。
大爷仿佛窒息了一瞬,又看了看他们四个人,个个相貌出挑,气质出众,但是从来没有见过,一看就是外乡人。
大爷立马换上了一幅友善好客的脸色,轻轻咳了一声。
清了清嗓子,大爷重新开口介绍道:“南、厌两洲自上古以来,就是魔界五族栖息之地。咱们这妖族王都,更是有着“南洲丹翠”的美誉,历史悠久,名人众多,天骄辈出。百多万年来,一直名声在外。”
凤妩同几人面面相觑,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大爷又说道:“丹者,赤色红色也;翠者,蓝绿色也。”
凤妩同几人面面相觑,又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大爷接着说道:“自古红蓝出习皮,乃是咱们太子殿下提出来的远见卓识。”
“他说,一红一蓝,合乎一阴一阳。洪荒初始,母神掌阴,父神执阳。习皮,就是伴侣的意思。合起来,就是在丹翠城行走的伴侣,就该应了这个名字,遵循上古阴阳之道,心怀圣主创世之恩。”
凤妩同几人面面相觑,习惯性地点了点头。
尤其是沉碧,这回外出游历,简直是在给她空空如也的小脑袋****般卷入各种学识。
她像乖巧的学子对着先生那般,似懂非懂地噢了一声。
告别热情的老大爷,凤妩转头看了看沉碧,青蓝色,又看了看自己,绯红色,心中很是满意:“嗯,自古红蓝出习皮。你果然是我的好姐妹。”
四人坐在路边卖糖元子的小摊上时,已经入乡随俗穿上了差不多的衣衫。
当然,主要是云景和明霄换了衣服颜色。
兄弟俩第一次走在路上的时候,身后有不少妖娘激动地交头接耳:“看到没,看到没,活的!活的断袖!”
气得明霄冲着身后怒吼道:“这是我嫡亲大哥!”
吼声震天,吓得妖娘们一溜烟跑得没影。
这样的场景反复几次的后果,就是云景同凤妩并排而行,明霄同沉碧相携垫后。
云景的模样生得极好,苍蓝之色削减了一分清冷,为他多添了素雅之气。
凤妩还记得自己第一次见云景仙穿苍蓝衣衫的样子,也记得自己风风流流地吹了一声口哨:“云景仙这衣衫选的极妙,真是好一位俊俏少年郎。”
云景仙却仍是面色淡淡,只颔首笑了一笑:“多谢一一仙赞誉。”
后来,许是白衣在这丹翠城太过扎眼的缘故吧,凤妩发现云景仙倒一直都穿着深浅不一的苍蓝衣衫了。
她素来喜着正红、绯红这样热烈明亮的颜色,更觉得这丹翠城简直就是为自己量身定做的。
明霄身上也穿着骚包的红色衣衫。
此刻,他拨了拨碗中的糖元子,有些嫌弃:“蛮荒之地,粗野吃食,小爷我为什么非要吃这个?”
糖元子软糯筋道,凤妩埋头吃得正香,闻言翻了个白眼,懒得理他。
明霄却像是非要招惹人:“喂,我跟你说话呢。”
说着,还想伸出勺子来敲一敲凤妩手中的碗。
云景仙此时恰好舀了几颗糖元子过来,放到了凤妩的碗里,十分不巧地挡住了明霄的手。
凤妩抬头看去,只见云景仙笑容温和:“一一,来。”
不知为何,看着云景仙这张脸,自己就能多出很多的耐心,十足好脾气。
她眨了眨眼睛,直直地看着云景,问道:“云景仙,你不喜欢这糖元子呀?”
云景淡淡一笑,回答道:“见你吃得香甜,就匀你一些。”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等级分明的九重天宫更是如此。
久而久之,云景就养成了内敛自持的性子。
好像他永远都不会对什么事物表现出特别的兴趣。
当然,也不是人人都有这个觉悟的。
譬如明霄,脸上带着明晃晃的嫌弃,很是为难的吃了一口糖元子。
凤妩见他元子入口,眼睛一亮,就故意伸手去夺他的碗:“不爱吃就别吃。”
明霄见状,急忙挡开她的手,将碗往身前一护。
但他还是嘴硬道:“你懂什么,我这是珍惜粮食。”
沉碧直勾勾看着明霄的碗,垂涎欲滴。
她明显吃了一碗还不够,眼馋地看着明霄碗里的糖元子,说道:“表哥要是不爱吃,就给我吧,碧儿保管不浪费。”
说着,就要上手拿勺子去舀他碗里的糖元子。
明霄连忙将碗端起来,往后再躲了一躲。
手上动作也不停,一边快速将糖元子拨进嘴里,一边含糊道:“这东西吃多了小心牙疼,你一个小孩子,不能多吃。”
他嘴上不承认,手上倒是动作奇快,又拨了两三颗糖元子入口。
糖元子入口软糯,甜丝丝的。
明霄心中暗暗想道,真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