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原主其他的记忆里除了知道她的身份外,也没有得到其他的目前可以用得到的信息了。
因为她……离家出走了。就在她十八岁的那年。
其实要说她是离家出走,还不如说她是从家里搬出来住了。
但是,原主她自己认为是离家出走。(/?\*)
当时对着父母宣称自己已经十八岁了,已经是个成年人了,说什么要靠自己,要自己独立生活,不靠父母长辈。
这样,林父林母当然不同意啊!
在双方僵持之下,只好进行了一番协商,最终双方各自退了一步,达成了协议。
原主出来住可以,不过得定期回家,也必须准许她爸妈不定时地去看她。
在林暮的看到的记忆里面,她严重怀疑原主可能是因为在家里吃多了爸妈的狗粮,受不了了才出来住的。
……
信息接收完毕了,林暮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表示并不想说话。
生活不易,林暮叹气。
起身,坐到原主的梳妆台前,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发现原主的样子竟然和原来的她相差无几。
要说差在哪里的话,就是眼睛了。
林暮之前的眼睛有点偏向是桃花眼,看起来就很多情,还有点不好惹。这有点像林暮的那个老婆奴女儿控的霸总爸爸,林瀚。
现在的这句身体更多的像是猫瞳,水润润的,极容易让人心生怜爱,更多像她那个影后妈咪,夏凝。
“555,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为什么她跟我的本体长得差不多啊?”林暮有些疑惑。
“宿主,人家都说啦,人家叫小王子啦!你要叫我小王子哟~
既然是需要宿主来完成任务,自然选择出来的数据也是要与宿主契合呀!这可是这个小世界数据最契合宿主的身体了哦!”
小王子后面还有一句话没有说的是,能不契合吗?这可是主神大人按照她的数据为她亲自创造的躯体呢!
“555,那我还回得去吗?”林暮直接忽略自称小王子的555的前面那句话,直接问出了她现在最为关心的问题。
“这个,额”小王子有些支支吾吾,半天了也憋不出几个字。
“你直接说吧,我都可以接受,反正我在那个世界也没有亲人,无所谓的。”林暮似乎有些自暴自弃了。
可林暮她会自暴自弃么?
完全不存在的好不好!
林暮这话听起来是不是觉得她很淡定,很无所谓?
可事实会是这个样子吗?
当然……
不是了。
毕竟,林暮除了看小说之外可还是有一个爱好呢!
那就是——赚钱!
在之前的世界里,林暮可是个赚钱小能手哦!
只有你想不到的赚钱方法,就没有她赚不到的钱。
她可是白手起家,通过各种正规的手段赚取了不少钱,是个地地道道的小富婆呢!
不过,林暮聪明的没有往这方面想,一直自我催眠,说:我无所谓的!我真的无所谓的!
毕竟555真的只是个系统,对人类的情绪感知还不是很透彻。
不知道人类有一种话叫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