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人?”
小伙计的脸色瞬间冷了几度。
“难得大清早的等来个客人,结果是来找人的。”
他在心里小声地抱怨了两句,不情不愿的走过来问道:“你要找的人可有留下口信?”
来人点点头:“这个自然有。烦请通传一下住在这里的洛鸣天公子,就说故人叶衍应约前来。”
“洛公子?”
小伙计闻声,身躯颤了颤,忽地面露喜色,表情在这一刹那间就变得亲切起来,好似见到了久违的老朋友一样温暖:
“原来你就是洛公子叮嘱过的贵客啊,您稍等一下,我马上就去通传!”
他噔噔噔地一溜小跑,跑上二楼,没过一会,又带着个人噔噔噔地跑了下来,指着叶衍说道:
“洛公子,这位就是您再三叮嘱过的贵客。”
“我知道。”
洛鸣天回应了一声,抬眼看向叶衍。
直到今日,叶衍仍然是穿着那件皱巴巴的泛黄裘衣,却若无其事,不觉得丢份,也无视掉来自四面方异样的眼光。
他安安静静地伫立在客栈柜台边上,与大环境融为一体,缥缈的彷佛不是个凡人。
只消一眼,这一份超然凌尘的气度便宛如一片冷艳浩荡的星河般扑面而来,让洛鸣天忍不住在心里大声地喝了一声彩。
“那您看,这个这个……”
身边的小伙计抓耳挠腮,欲言又止,表情急不可耐,活像一只顽皮的猴子。
一瞬间,与不远处的叶衍形成了鲜明的反差感。
不过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气质倒是谈不上好与坏,因为每个人也都是独一无二的。
洛鸣天无奈地摇了摇头,笑着丢出一小串铜钱:“少不了你的。”
“谢谢,谢谢洛公子!”
小伙计点头哈腰着离去。
“叶先生,我还以为你已经提前离去了。”
洛鸣天走来,脸上带着一份惊喜。
他告诉叶衍,自己因为担心叶衍爽约,他又另外约了一些去旧周城的人结伴同行,计划中午的时候出发。
“这两天在等待先生的时候,我出去转了转,正好认识了一些朋友,都是同龄人,大家交流起来也比较方便。叶先生不介意吧?”
叶衍道:“无妨,多几个人,旅途也热闹一些。”
他能看出来,这洛鸣天确实是一个性格外向,喜欢交游的人。
“那好,请先生先随我上楼稍坐一会,洛某收拾一下东西就去马车行和那些朋友汇合。”
“可以。”
叶衍说着弯下腰去,拾起放在脚边的一副担子。
洛鸣天这才注意到,叶衍过来的时候还挑了两坛酒来。
“先生来就来嘛,还给洛某带什么礼物,真实太客气了。”
他脸上堆起笑容,伸出手准备去接过担子。
“诶,却不是给你的,而是叶某买来自饮。”
叶衍侧了侧身体,让开他伸来的手,道:“早就听说这东极城的百果酒甘甜非凡,如同仙酿,方才路过酒肆的时候忍不住心痒,去买了两坛留到回去慢慢品尝。”
这酒以前燕回招安之时,陈启送过几坛给他,叶衍尝过,确实是滋味甜美,很对他口味。
就是这价格实在是有些不便宜,二十两银子一坛,一坛差不多十斤重酒水,算下来就是二两银子一斤,真不是一般人可以喝得起的。
不过他倒是没多买,不是因为没钱了,而是担心旅途遥远,提携起来多有方便。
“哈哈,方才只是洛某的玩笑之语,先生不要介意。不过先生当真是与众不同啊,太直爽了!”
“来,给我,我手劲大,我替先生提着。”
洛鸣天不以为意,继续伸手去接那副担子。
他本来也就只是打算帮叶衍提一下而已,倒没有真的想着去贪下那两坛酒水。
叶衍摇了摇头,亲自拎起担子稳稳当当地压在右肩上,道:“不算沉,叶某提着没问题的。”
“那就辛苦先生自己了。”
洛鸣天收回了手,不再尝试去接,转而向楼上走去,口中随意地问道:“叶先生喜欢喝甜酒?”
四平稳的担子猝然摇晃了一下,陶制的酒坛内瞬间荡起层层看不清楚的水浪,点点翠绿色的酒液飞溅起来,洒落在坛口的红皮封口上,随即又一滴一滴的落回了酒水中。
叶衍按住担子,沉默了一小会才轻轻说道:“家乡的习惯了,那里特别喜欢吃甜,连菜都要做成甜的。”
“哦?那到是洛某孤陋寡闻了。”
洛鸣天努力回想,却始终想不起来,有什么地方特别喜欢吃甜到这种地步。
等到走入洛鸣天住的上房后,两个人自然而然地岔开了这个话题。
上楼小坐一会,洛鸣天收拾好自己的行李,与叶衍一起下楼,出发前往约定的地点。
洛鸣天所联系的车马行是属于本地一个小帮派掌管的,因为帮派实力有限,他们接不了什么长途押运的大单子,一般都是经营一些输送客人往返附近城市的生意。
这些用拉客的车厢比起一般权贵府上私人马车的车厢要宽敞上很多,里面靠左右两边的厢壁各布设了一排座位,可以坐下六到个人。
因为车厢较大,为了保证行进速率,他们使用了足足六匹骏马拉车,驾车的车夫也足有三个人。
这些车夫同时也监护着旅途中的护卫一职,负责保护旅客的安全。
叶衍暗暗思索。
在他前世的古代,有一种“天子驾六”的说法,即只有天子才能乘坐六匹马拉的车。
但在这个世界,似乎没有这一条规矩限制,民间的马车别说用六匹马拉了,超过六匹的也有。
这个世界的礼学规矩有时候极端严苛,万年不变,压根容不得一丝一毫的亵渎,有时候却又会异常的通情达理。
就像是有人为其划定了一条严苛的底线一样,不允许任何人涉足,可一旦避开这条底线之后,整套礼学理论体系似乎又没了什么规矩或约束。
很是古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