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采臣轻松地笑着讲起了关于江郎的典故。
传说江郎他有一天晚上梦见一个人,自称是郭璞(晋代文学家),他对江淹说道:“我有一支五色彩笔留在你处已多年,请归还给我吧!”江淹从怀中取出,还给了那人。
其后他写的文章就日见失色。
时人谓之才尽,于是便有“江郎才尽”一说。
宁采臣说完了,还自我调侃一番:“希望我今时把五色笔还给当铺,不会才尽,免得被人笑话宁郎才尽!”
“哈哈……”苏温也忍不住笑出来,但也安慰:“肯定不会的。”
苏温看着账本,在五色笔这一页发现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出借五色笔的借条,想必是林渊写的,上面有日期,原来这支笔已经借出了十年之久。
苏温看了看今天的日期,遗憾道:“哎呀,你都错过了归还的日期。”
宁采臣连忙双手合十道歉:“实在是不好意思,我这几天忙着新书,忙得焦头烂额的,所以就迟了几天,实在对不住,劳烦你跟林老板解释一下。”
苏温看他态度谦逊又是偶像,就没有再说什么:“没事,归还了就好。”
借条上还有宁采臣盖的指纹,苏温觉得还回来也没什么关系了,就将借条拿出来,当着宁采臣的面,把借条给烧了。
橙红的火舌吞没了借条上的指纹,宁采臣忍不住哎呀了一声,苏温惊问:“怎么啦?”
“没……没什么。”宁采臣揉着右手的拇指说道,刚刚大拇指突然有种火烧的感觉,到现在还辣辣的,到底怎么回事?
“那就好。”苏温说道:“这样就好了,借条也烧掉了。”
“谢谢谢谢,麻烦了。”宁采臣谦逊地说:“我是连夜飞过来刚下机就来了,实在很晚了,就不再打扰了。”说着要起身道别。
苏温忙说:“等一下,你能不能……给我签个名啊?”
“噢?!”宁采臣笑着说:“可以可以,如果不嫌弃的话。”
苏温去柜台翻来覆去也找不到一张纸,一抖机灵,就想到了账本,找个空的地方,一会把那张撕下来就完了。
于是又跑过去打开账本,找了半天,居然没有空白的页面,只好在其他写有内容的空白地方让宁采臣也签上了自己的大名。
用那只平平无奇的五色笔豪气挥洒地写上了宁采臣三个字。
不愧是有几十年的书笔功力的,写出来的字,笔锋有力俨然书法一般。
写完苏温高高兴兴地看着那个签名,宁采臣说:“好啦,没有什么事的话,我就先告辞了,小兄弟,记得跟林老板说噢!”
“没问题。”苏温亲自将他送到了门口,待他慢慢消失在夜色中,苏温才高高兴兴地跑进当铺,想再看看偶像的签名。
可是一转眼睛,账本上的签名却消失了!
“怎么不见了?”苏温翻着账本找了找:“奇怪,刚刚明明写在这里的!”
在边上的小黑突然开口:“谁让你让他在账本上鬼画符的!”
“啊?”自知犯了错的苏温,只能默默地闭嘴了,不然再还一下嘴,小黑可能会把他骂得狗血淋头。
只能暗暗懊悔,半个偶像的签名就这么没了,本来还想做个纪念呢!毕竟妈妈也很喜欢那部《江湖外传》。
但是现在……哎……没办法了……
总不能追出去,让人家再给签一次吧?
那边出了门的宁采臣直接上了路口正等着的一辆出租车,司机大晚上在路口守着,无聊地抽烟打发时间。
看见宁采臣来了,就把烟掐掉了。
“不好意思师傅久等了久等了。”
“没事没事,反正有钱,等一晚上都不要紧。”司机笑呵呵地说,今天拉得是大活,不用到处开着跑,挣的钱都比其他时间多,当然高兴了。
等宁采臣上了后座,司机打开了音乐,听着黄家驹的歌,一路上哼哼唧唧地聊天:“兄弟你这大晚上的是去哪啊?”
“噢,有点事。”
“这大晚上的,还有人开门啊?”
“有的。”
司机看这胖子避而不谈,就没再自讨无趣,自顾自地哼着歌,就把这胖子送到了机场,宁采臣确实是忙得焦头烂额,赶着回家,所以连夜又飞了回去。
一大早飞机落地了,妻子已经在机场外面等着接他回家了。
本来就好几天没有睡好,折腾了一宿的宁采臣看起来脸色更憔悴了,嘴唇都泛着白色。
妻子看见他这个样子,不免得有些心疼:“你看看你,瞎折腾什么呢?跟你说了,有什么事不能让我做吗?弄得神神秘秘的。”
“你就别唠叨了。”宁采臣一下子钻进了车里,一边道:“我这不是已经回来了?我休息一下,晚上就能交稿了。”
妻子看着已经躺在副驾驶的宁采臣,又心疼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他这一次,也不知道为什么,没有目的地就急匆匆地坐上飞机走了,折腾了一晚上又回来了,而且也不让自己知道是去干嘛。
结婚多年,她也已经彻底了解他了,相信他不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来。
所以他这次神秘兮兮的举动,虽然让她觉得怀疑,但是后续也没有放在心上,毕竟是写作的,精神偶尔不正常也很正常。
他有些什么古怪的举动都是可以理解的。
这么安慰自己,陈华也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打开车门,把副驾驶上的胖子给拉回家去。
一晚上没有休息好,宁采臣吃了早餐就急匆匆地补觉去了,这一觉,直接睡到了下午的三点,浑浑噩噩地起来。
虽然没有精力,但是再不写的话,就来不及更新了。
宁采臣只好起身,去洗漱了一下,妻子正在客厅看书,他喊她:“阿华,你帮我准备点吃的拿到书房来。”
“好。”
妻子看着宁采臣拖着懒散的身体走进了书房,手上又拿了烟,这是他写书的必备,除了微波炉给他热菜,陈华还在咖啡机上煮了咖啡,宁采臣一写要一晚上,所以咖啡跟烟这些提神的都是必备的东西。
这么多年,都已经清楚了他的习惯了。
陈华热好了饭菜煮好了咖啡,就端到书房去了,看见他坐在电脑前很惊讶:“你要用电脑码字?”
宁采臣回答:“嗯。”
“那很好啊。”陈华显得有点高兴。
这么多年来,宁采臣一直写的都是手稿,所以陈华也一直在充当他的打字员,每次一打也是一晚上,现在他愿意写电子稿,陈华也很高兴。
她自己有更多私人时间了,她早不止一次跟宁采臣提议过用电脑码字,又方便效率又高,但是宁采臣已经养成了习惯,要改也改不过来。
久而久之,陈华也随他去了,每天抽出几个小时给他当打字员,如今他决定改用电脑码字,陈华也很高兴。
她放下了饭菜,便说:“那我不打扰你了,你先吃了饭,再写吧。”
“嗯。”
陈华带上了门走了。
不知道是不是不太习惯用电脑码字的原因,本来陈华热饭的那段时间,他都是可以写出一千字出来的,可是今天坐在这里,连个屁都没按出来。
而且脑子里也是乱成一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