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七章 人间魔域(1 / 1)一二二一一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不用怕。”

见小倩仓惶不已,法海温声宽慰了一句。

接着,一步踏出,气势浩荡冲天而起,将庞大的妖气尽皆驱散!

另外两个房间内的夏侯与宁采臣也被惊动,后知后觉的从里屋走出来,入眼便看到法海宛如神魔的身影。

“大胆妖孽,在我面前也敢展露爪牙?”

院子内的法海威严无比。

“这……大师?”宁采臣惊呼一声,脸上露出讶然神情,“大师果然并非凡俗!”

不远处的燕赤霞正在寻找树妖的痕迹,此时突然脸色一变,猛然回头看向兰若寺方向。

“调虎离山?”

他反应了过来,难怪找了半天,只找到几个不入流的小鬼,原来树妖竟是盯上了兰若寺那几人!

长舌迅速收回,显化出一道身形,与法海对峙。

“和尚,你要管闲事?”

树妖带着些许忌惮,开口道:“我只不过寻个地方栖身,减少一些罪孽之辈,为何要同我过不去?”

“罪孽之辈?”法海气质霸道无比,一说话便带着股滔天凶威:“人间事,自有人间了,轮得到你这个邪魔外道横插一手?大威天龙!”

霎时间,一股凌厉气势冲霄,令树妖骇然变色!

“般若诸佛!”

树妖下意识朝后退了两步。

“世尊地藏!”

浩瀚法力肆无忌惮的从法海身上涌出,将四周的妖气碾成粉齑粉!

“般若巴麻空!!”

一条活灵活现的天龙蓦得出现,发出一声震天龙吟,随即,直扑树妖而去!

“怎么可能!?”树妖完全不敢相信,随意借宿的一个僧人,法力似乎隐隐比燕赤霞还高一线!

“不可力敌!”

他脑海瞬间闪过这个念头,身形朝地里一窜,避过那天龙后,却见天龙依旧盘旋在上空,搞得根本不敢冒头!

一旁的宁采臣睁大了眼睛,忍不住揉了揉,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

哪来的龙?

“天地无极,乾坤借法!”

一道人影飞遁而来,人未至声音已传出,只见他背后的剑匣飞出无数长剑,朝地面猛然扎去!

剑气澎湃,带着一股浩荡之意刺入地面数寸!

“我把整间兰若寺都封在剑阵之中,那老妖怪,逃不了!”

来人自然是大胡子燕赤霞,他一脸正气,对法海道:“大师,你可有方法找出那树妖?”

由法力幻化出的天龙散去,法海摇了摇头,道:“此妖乃千年树妖,在地下游动堪称如鱼得水,想找出来,难。”

想找树妖容易,想杀树妖也不难。

如果法海全力出手,树妖刚才连遁走的机会都没有。

但是,万一把地府的那老妖怪吓破胆,不出来了怎么办?

为此法海还特意压制了体内八分法力,表现出的实力只与燕赤霞相差仿佛,想来这样,黑山老妖总不至于畏惧两个普通的凡俗修士。

一佛一道二人紧紧盯着地面,寻找树妖的气息。

当然,法海只是在装模作样。

在他法眼下,树妖的举动没有一个瞒得过他!

妖气,正在他们二人两脚来回游荡,似一条躲在暗处的毒蛇,只要寻到机会,就会毫不留情的将毒牙咬在他们身上!

“想要机会?我给你一个!”

法海佯装无意,突然开口道:“道长,夏侯与宁采臣站在那里,会不会太危险了?如果那树妖突击他们二人,恐怕我们未必来得及出手。”

燕赤霞眉头一皱,这个问题,他的确没有考虑到。

倏而,他像是发现了什么,低喝一声:“不好!”急忙向那二人赶去。

这一刻,他心里不禁对法海产生了些许埋怨。

你想到就想到,暗中留意三分不就行了,告诉我作甚?还说的那么大声,真以为树妖在地下就聋了不成?

就在这时,长舌穿透地表,出现的位置……赫然是燕赤霞身后!

刚刚,在宁采臣与夏侯脚底下的妖气,根本是树妖故意被燕赤霞发现的,他真正的本体,从来没有远离!

人老成精,更别提这活了数千年的妖魔了,各种阴谋诡计信手拈来。

他的目标,一直都是法海与燕赤霞!

否则就算绑了另外两人,他又能逃到哪里去?

树木成妖比起其他妖类,有优势亦有劣势。

优势是,在他本体的地盘,发挥的实力会比同修为其他妖魔强三分,可劣势也极为明显,一旦招惹到强大修士,想要迁移本体逃生便极难无比!

“妖孽!”

法海反应迅速,这一切,本就在他的预料中,长舌刚刺出地面,他便爆喝道:“我在这,也敢称威?般若巴麻空!”

伸手一招,法剑已握在掌心,剑锋露着森然寒意,横剑斩下,便听得一声凄厉的尖啸,长舌径直断成两截,被斩落的那半根舌头落在地面微微抽搐,随即就化作一滩枯死的朽木!

地面震动,另外两个普通人中,夏侯还好一些,宁采臣却是一个踉跄,跌倒在地上。

庞大的妖气从地底喷涌而出,遮天蔽日。

“极道魔界!”

舌头被斩去一半的树妖陷入疯狂,完全不计后果的催动起了本体,无数根灵活的树枝刺破地面,连地面的剑阵都被破去!

盘踞在兰若寺千年间,树妖的魔道领域几乎把大半个山头都笼罩在其中,此时猛然爆发,简直是妖气冲天!

“不好,看来我们低估了这老妖怪。”

燕赤霞面色凝重了起来。

“我要你们的命!!!”

树妖嗓音尖锐,怒吼道。

要我们的命?

法海眼神冰冷无比,他看到,无数枉死的冤魂,被禁锢在这片魔土之中,永世不得超生!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