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四章 戎歌 三(1 / 1)林道吾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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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黄的灯光装有家的暖意,江岸的长椅上,是刘裕一个人的雨夜衿寒。

王童走了,留下顾遥的骨灰和心里话:

“你知道她为什么当兵吗?她说她有个特别喜欢的男孩子,学习成绩特别好。她怕自己配不上他,就只能在别的地方努力。那个男孩子,是你吧!”

“其实,顾遥不适合当兵。刚开始进部队的时候,她连三公里都跑不下来,后来练的时间久了,浑身上下都是伤,对自己比男生还狠。”

“她是我见过最爱美的兵,不怕流血出汗,却生怕自己晒黑一点。说怕自己变丑了,你就不要她了,你说怎么有这么傻的女孩子呢?”

……

王童声音哽咽地讲述着刘裕所不知道的顾遥:

怎么会有这么傻的女孩子呢?她明明说想当女英雄,想保家卫国的。她明明说和自己目标不同,但会一直在一起的。

顾遥,你怎么能骗我?怎么能食言呢?

江边的风很冷,吹起的微微枯黄的柳叶,静静流淌的江水,也吹动着刘裕曾经肆无忌惮的青春:

“刘裕,你家伙今天是不是又给老师打小报告了?”

刘裕小时候长得很胖,平时零花钱也够多,除了因为成绩好,受老师喜爱外,几乎一无是处。

而顾遥则算得上是跟刘裕完全相反的形象,除了因为成绩不好,不受老师待见外,几乎样样精通。

正当刘裕被群小孩子逼到角落里的时候,是顾遥一声“老师来了”救了他。

刘裕喜欢她数学语文、样样不行,喜欢她调皮捣蛋、上房揭瓦,喜欢她考试作弊、上课捣乱。

小学、初中、高中,不知是缘分,还是刻意?两人总是能在刘裕的斡旋下,成为同校、同班、乃至同桌。

第一次跟顾遥说喜欢,是高二下学期,刘裕拿了全国物理竞赛一等奖,拒绝国内一些大学的邀约之后。

也是那时候,顾遥第一次提出当兵的念头。

记得那时天很蓝,顾遥说了一句“天高任鸟飞,虽然目标不同,但我们始终在一起。”

如今想来,一个喜欢哆啦a梦,连800米都跑不下来的小女生,又怎么会轻易提出参军入伍的念头呢?

刘裕神情微滞……

原来,终归是自己,将她逼上了参军入伍的道路吗?

手里拿着顾遥的笔记本,笔记本里再也没有当初的卡通画。

-刘裕,今天拉练,我又拖连队后腿了。你知道的,我好笨。

-刘裕,你现在是不是已经去了理想的大学?会不会遇到喜欢你的人呢?我这两天晒黑了,一定没她们漂亮。

-刘裕,任务成功了,我也升到了特一营,你会为我高兴的吧?可我不高兴,班长牺牲了,因为这次任务。

-刘裕,入伍为了什么呢?起初是为了追上你,可现在,我好像不这么想。

-说好了,等你毕业,我就回来嫁给你的。可我现在竟然舍不得退伍,舍不得转业了。刘裕,你不要怪我。要是你也在军营里,那该多好。

……

借着江对岸微弱的灯光,刘裕仿佛能从笔记本里每一声“刘裕”,看见顾遥的面容,或喜或悲。

-刘裕,顾遥想你了。

漆黑的河岸上,刘裕背影佝偻,既没有夜的博大,也没有柳的灵动。终归只是一团黑影,孤零零的,毫无生机。

顾遥笔记本里的每一段文字,都是对他无声的惩戒。

良久,刘裕将笔记本贴在怀里,看着河对面的万家灯火,眼角划过晶莹的泪水。

风,轻轻地吹着。

时光,终究带走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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