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1章 就当她是棵树吧(1 / 1)我不是北小侧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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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宛并没有伸手,右眼皮却跳个不停。

一方面自然是因了跟顾斯年的婚约,另一方面她也认出了这个身着正装的少年。

啊不,是这条凶神恶煞的狗。

英国马士提夫犬在原作中有且仅提到过一次,作者形容那是锁定猎物后便迅疾如闪电般的上等猎犬,而它外形上最醒目的特征是……

景宛愣愣地盯住这条还在流哈喇子的猛犬眉心,那里留有三条短且深的旧疤痕。

如果没有记错,这是它一岁时在山里跟野狼搏斗时留下的。

它所保护的八成便是面前不苟言笑的眼镜少年——

沈鸿煊,女主沈含烟的三哥。

景宛当时害怕极了.jpg。

糟了,她还没做好准备跟沈家的人碰面啊!

劫数要不要来得这么快!

原书中,沈含烟作为团宠,一共有五个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的哥哥,虐得景丶全书唯一指定反派丶宛鸡飞狗跳死去活来。

景宛对沈鸿煊的大概认知是,高冷科研学霸,清北硕博,哈佛博后,高级专家组成员,国家保护动物,总之在学术界的头衔连起来比她两辈子寿命加起来还要长。

沈鸿煊在女主的五个哥哥中并不是最顶尖的,也不是脾气最不好的,但他绝对是最怪的那个。

怪到很难跟正常人类沟通,这可能是学霸的通病,遇到学渣则沟通能力会再减半。

而众所周知,恶毒女配智商为零。

因此他饲养的那条恶犬“泡芙”,一度成为了处刑超级学沫景宛的最佳作案工具。

怪不得这狗刚才一看到她就扑上来……

看到泡芙又朝自己亮出了闪着光的獠牙和有力的前爪,景宛默默地咽了一口唾沫,不动声色地退后几寸。

虽然现在沈鸿煊也才十三岁,还没长到书里的年纪,但绝对不能让他知道自己的身份,免得惹祸上身。

反正马上也要跟顾斯年解除婚约,就当她是个无名的路人甲好了!

“没……没关系。”

景宛刻意捏着嗓子,声音扭捏得有些怪异。

她还有意地用外套领子遮挡住自己的脸,免得被惦记上以后寻仇。

说回来,顾斯年的高订西装都被狗给弄脏了,沾了一大片狗毛和口水……

可恶,待会该怎么还给他啊?

景宛心烦意乱,几乎要把自己在长椅上缩成一团,指望沈鸿煊识时务自个儿走开。

但要是思维模式跟正常人一样,他就不是沈鸿煊了。

充满好奇和探索精神,是科学家的天性。

沈鸿煊弯下身子,由下自上从外套的缝隙里盯住景宛的脸,后者则被他身边的狗吓得完全不敢动。

他略微掺着栗色瞳孔与鬈发闯入景宛的视线,对了,听说沈鸿煊的生母好像是混血……

“你……”沈鸿煊迟疑着开口。

景宛顿时有一种被镜片后那双锐利目光洞悉的感觉。

她的心提到嗓子眼,指甲差点掐到肉里去。

沈鸿煊大约是在自己脑袋里存储的数据库中搜索了一番,发现并没有景宛这张脸。

思考完毕,他习惯性地推了一下镜框。

“我没有见过你,你是谁?”

景宛稍微松了一口气。

原主九岁之前全家都在国外生活,他们回到浅江市的社交圈也不过一年,看样子之前跟沈鸿煊并没有碰过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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