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后来呢?这事怎么解决了?”
周公子叹气:“还能怎样?人已经没了,再怎么追究也活不过来,皇家人总要顾及群臣的说法。只说她是疾病未愈,最终因病逝世,以皇后之礼下葬。”
“那三公子呢?他如何了?”那人听的心中不忍,忍不住问道。
“唉,说起那三公子啊,也是可惜了他,从小便以太子之礼来培养,出了这档子事,皇上虽因为他年幼不予追究和斥责,但还是下意识的疏远了许多,也不像从前那般喜爱了。也正因如此,宫里的奴才都是捧高踩低、惯会使眼色的小人,见皇上这样待他,自然也待他不好,处处施压受辱。”
“唉!这该如何是好!”这人是个性情中人,听完这话,一时心中愤愤不已,皱眉怒斥道:“连我都听得出来,这事蹊跷得很,那夹竹桃和鸢尾既然都是有毒之物,又怎会那般恰巧的出现在宫廷内院中,并且任由皇子采撷?说不定啊,是有人嫁祸于他,他一个五岁的小人,就算真是被冤枉的,也无从说理不是!”
“嘘兄弟,你还是小点声吧。这里人虽然少,但难免隔墙有耳。这些话你同我说说倒罢了,可切勿跟外人去说,免得掉了脑袋。”
“哎,这话我明白,我不过是一时生气,胡诌罢了。”他长叹口气,正要说话,眼神却无意间瞥到门外一簇金黄色的软毛,皱眉定睛一瞧,却又看不到了。
他狐疑的摇了摇头,发现自己可能只是幻觉,这才回过头,又道:“掉脑袋倒不至于,我只是觉得,这事摆明了漏洞百出,况且所有的证据都是那么巧,会不会有些太过于刻意了?这事已经过了十几年,难道就从没有人要查清真相么?淑妃到底是谁害死的?”
“什么真相不真相的,没必要追究这些。”周公子无所谓的挥了挥手,笑道:“这已经成了人尽皆知的秘密了,宫里人人缄口不语,可管不住京城百姓的舆论。对于咱们老百姓们来说,茶余饭后、聊天取乐才是最重要的,是不是真相,是谁害死的,又有什么关系?我们只要看笑话就行了。”
青岚爪子一颤,皱着眉毛,抬起了头。
他说的没错。
对于大多数百姓来说,看别人的热闹,远远比清楚事情真相更有趣。
那淑妃当年去世突然,皇上怒火中烧,可又念在三公子年幼,不予严惩,只是多年有意疏远,后来连明王这个称号也不过是个虚名。
此后,他便恶名远扬,又对外宣称不好女色,性格孤僻,这些年连个通房小妾都未曾娶过,也没有大户人家敢把女儿嫁给他。
“敢问这三皇子姓甚名谁?你说来给我听听,日后我若遇见了,也要避开些。”
周公子挥了挥折扇,一脸神秘的开口:“他皇姓林,两字晚风。”
林,林晚风?!
青岚的脑海里,突然浮现起林晚风冷峻的面容,心里猛地一颤,脑子里轰然一响,感受到那股凌厉的杀意,双双打了一个冷战,全身上下都冒出了一粒一粒鸡皮疙瘩。
他,他就是这个传闻中的三皇子?
可是,他哪一点像是会弑母的人?
他那么温柔的将她抱在怀里,高俊的眉峰冷冽,薄唇微带的笑意,怎么看都是个风度翩翩的少年郎,只不过性情有些孤僻冷漠,不爱说话罢了,原不妨,他背后竟然还有这样一桩故事。
青岚将头埋在两只爪子之间,歪头想了好一会,却怎么都不敢相信林晚风是这种人。
单凭第一次见他时他的英俊美貌,以及刚才她不小心踩了他的那种地方,就算为了弥补和报答,她也完全坚信,林晚风绝对是被嫁祸的。
嗯,她突然知道怎么弥补自己刚才的过错了。
帮他调查事情真相,找到真凶,还他一个清白!
她忽然精神抖擞了起来,抖了抖身上的毛,转身就想跑回沈府开始调查,可耳边却又听到屋里的两个人还在聊八卦,碎嘴子跟街头巷尾的老婆娘一样,甚至还在说着林晚风的坏话。
小奶汪脸有些黑,想起刚刚林晚风帮她出头,也有心帮他出气一次。抬手指向一个锋利的石头,嘴唇微动,念动一个五字咒语,指引着那石头向屋里飞去。
“啊!!!”
只听风声鹤唳,男子觉得自己的手背被什么东西击中,低头看去,却见一块锋利的石头恰好砸在他的手上,划出一条碗大的长痕,挂着丝丝血迹,阴森恐怖,他甚至看到了血肉模糊下的白骨森森,瞬间捂着手背嚎啕出声。
教训完嘴碎的男子,她喜滋滋的离开了这家酒楼。
外面黄昏日落,天色已近傍晚,黑压压的天空乌云密布,像是要下一场大雨。
急于回家的小奶汪跑得飞快,可还是在半路上迎来了她来到这个世界后见到的第一场大雨。
大雨倾盆而下,她跑到沈府门口的时候,全身已经湿透了,金色的小软毛变成一条一条的,邋里邋遢的垂在胖乎乎的身上,眼皮也耷拉着,眼前模糊一片,全是雨水。
她好不容易从狗洞里钻了进去,正好迎面撞上也才刚回家的沈景修。
沈景修刚送完裴佳喻回裴府,回家的时候也恰好被突然来袭的瓢泼大雨淋了个浑身湿透,正打算回屋沐浴陈香换件衣服,却一抬眼,看见了侧门狗洞旁浑身瑟瑟发抖的小狗崽,有些眼熟。
“嗯?这不是妹妹养的狗,肉肉么?”
“呜汪??对不起,你认错狗了!”
她愣了愣,转身撒腿就跑,还没跑两步,就被沈景修一只手提溜起来,诧异的看着她身后的狗洞:“你不在后院好好呆着,乱跑什么?你弄得浑身湿透,若是再着了凉,妹妹该担心了。走,跟我回去,我给妹妹送回去。”
“呜哇呜哇呜哇!你放我下来!”
她急的四肢乱颤,小爪子在空中疯狂的划阿划,可还是挣脱不开沈景修的束缚。
她怎么这么倒霉,躲了哥哥半天,到最后到了家门口,还是被他抓住了。
沈景修不知道她的想法,一边用右手拎着她的后脖颈,一边挑着屋檐下走的飞快,没到一盏茶的功夫,二人便到了沈青岚所居住的宁慧堂。
“有人吗?”沈景修踏进院门,四处瞧了瞧,却没见到沈青岚的踪迹,不禁皱了皱眉,心中有些自责。
外面正下着大雨,妹妹一个娇小软弱、不能自理的小丫头,若是自己回家不认识路,跑丢了,或者被坏人拐走了,那该怎么办?
想到这里,他更有些生气,说话的语气也下意识重了许多:“人呢?妹妹回来了吗?”
“谁呀?来了来了!”
一位穿着杏黄色裙装的丫鬟撩开门帘迎上来,是沈青岚的贴身丫鬟菊香,见是沈景修,她愣了愣,诧异的跑过来,递上一把竹雨伞:“大,大公子,您怎么顶着雨来了?”
“我妹妹呢?”沈景修接过雨伞,语气有些重。
菊香心中咯噔一声,她记得她家小姐之前出门的时候,是跟大公子一起出去的,怎么现在就大公子一人回来了?难道是小姐出什么事了?
“大,大公子,小姐没跟您一块回来吗?这么大的雨,她不会出什么事了吧?”
沈景修见她一脸懵懂的神情,心下更是来气,右手一松,将小狗崽往地上一扔,转身就往外走。
“呼妈呀,勒死我了。”
小奶汪终于从沈景修的恶魔之手里逃离出来,扭了扭被勒疼的后脖颈,也顾不得全身被雨水淋湿,蹒跚着就往屋里跑。
刚进了门,迅速往被窝里一钻,她便立刻化成了人的模样。
门口的菊香:“”
她看到了什么?
刚才是不是有个大金耗子跑过去了?
菊香在大雨磅礴中站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
刚刚那是条狗啊!是她家小姐养的小土狗肉肉啊!
这几天总也见不到它,小姐也没提起过,他们这些下人也不敢多说什么。还以为狗和猫一样,都喜欢找个地方躲起来不见人,小姐不说,他们也不敢问。
菊香有些高兴,想着小姐这几日因为落了水心情不好,帮她找到这只狗可能心情就会好了许多。转身跑进了院子里,抖了抖身上散落的雨水,心想屋里只有这只狗,没必要敲门,便直接推开了正门。
哪知她刚推开门,却见内屋正中站着一个全身赤果果,皮肤白净的姑娘,手中拿着粉红色的小肚兜,正打算将淋湿的衣服换下来。
听见门被打开,她吓的差点跳起来,鼓起腮帮子,满脸闪烁着惊异的神色:“啊!!出去出去!怎么不敲门啊!”
菊香愣了几秒,然后也惊吓般的叫出了声:“啊啊啊!小姐!?!您什么时候回来的?!”
她刚刚一直在屋里等着小姐回来,大公子也才刚走没多久,怎么一眨眼的,小姐就在屋里换衣服了?
刚才明明只有那条狗进来了,小姐这么大个活人,她不可能看不见啊!
对了,狗,狗呢?
“菊香,出去出去,我换衣服呢,先别进来。”
她刚刚从小奶汪变成人,身上的附着衣物没有变,都是被雨水淋湿的样子。如果是小狗崽形态还好,她有本身的灵力加持,不用害怕会生病。
可现在这具人形态的身体还是个娇滴滴的小姑娘,淋了雨再穿着湿衣服待一会,肯定会感冒的,她可不想给自己找麻烦。
菊香瞪大眼睛呆了好一会,又往屋里看了看,迟疑的开口:“小,小姐,您什么时候回来的?奴婢刚才看见您养的那条土狗了,它好像也进屋里来了”
“我知道我知道,我也是刚回来的,谁让你眼拙,没看见我。”她含糊其辞的答应着,用小肚兜挡住身体,右手推着菊香往门外走:“那只狗在屋里呢,身上湿了,我让它进屋晾一晾。还有,它不是土狗,它是金毛奶犬,记住了,不许瞎叫。”
“金,金毛犬?这是西域那边的品种吗?”菊香好奇的问,她从没听说过这个狗的品种,也没见过。
京城这边有好多个狗市和猫市,就在东街桥头,每天都有很多南方和西域来的猫狗贩子,带着自己的猫狗来高价出售。
她以前也见过,多是寻常人家经常见到的淡黄毛土狗,瘦骨嶙峋,眼睛里日月无光,很明显是被猫狗贩子不公正对待过,只有在凶人汪汪叫的时候才会有力气,就算买回家,也只能当看家狗,和小姐养的这只狗完全不能相提并论。
不过听小姐这么一讲,那只肉肉刚两三个月大,浑身毛发金光闪闪的,憨态可掬,用金毛犬来形容也不错。
“奴婢知道了,小姐您回来就好。”菊香傻乎乎的点头,小姐说的都是对的,不过刚点完头,她就忽然想起来了,“对了小姐,您回来怎么没跟大公子说一声?大公子肯定以为您丢了,现在说不定还冒雨去找了。”
丢了?她会丢吗?
青岚噗嗤一笑,就凭它金毛巡回犬特有的天性,谁丢了她都不会丢,闻着味就能回家去。
“那你去前院说一声吧,告诉哥哥,不用找了,我回来了。”
“是,小姐,奴婢这就去。”
菊香点点头,转身就往外跑。
沈景修正急的要命,几乎马上就要通知兵部好友,让他们统帅三军出去巡逻找妹妹了。
就听见菊香喘着气跑过来,说二小姐回来了,他一口气没喘上去,喝了两杯茶才缓和下来。
“这个死丫头算了,回来就好。”沈景修拍了拍胸口,想教训妹妹又无从教训出口,人回来就好,刚挥挥手让菊香下去,又皱了皱眉,伸手把她招呼了回来:“你先等等。”
菊香腿抖着回头,心里有点害怕和怂,“大公子,您还有什么吩咐?”
沈景修摩挲着手上的玉石扳指,沉默了很久,一直都没怎么说话,静静地想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