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如江河般奔流入海,又如海上的一弯钩月,遵循着无法逃避的命运轨道。
梁小凡一身休闲装扮出现在谢雅花眼前,让她又惊又喜。
俩人来到谢雅花工作的酒吧中,因为离谢雅花上班的时间还早,所以俩人在酒吧里找了一个较为安静的地方坐下。谢雅花在吧台处拿了一瓶酒吧里刚进货不久的人头马,这种酒原产地为法国,酒体呈深琥珀色有着如水晶般的通透感。
谢雅花倒了一杯在梁小凡杯子里,因这酒长期是装在橡木桶里,酒液陈出来时四周都流淌着类似榛子和杏仁的香味。
梁小凡端起酒杯,仔仔细细的端详了会儿,放下说,“这酒像是新产的啊!”
“小本买卖,进不来那么高级的货,这酒你就凑合着喝吧!”谢雅花回呛说。
说句实在话,刚才梁小凡说酒的不好时,谢雅花心里难受极了。上次老板进货时,她就跟老板说要他帮忙进一瓶人头马,老板说好,条件是她的半个月工资。谢雅花连想都没想,就答应下来。自己花了好大心血换来的却是梁小凡不屑的回答,谢雅花此时恨不得把自己装进一个缝隙里。
气氛稍稍有点冷淡,这么久没见面难道梁小凡就没什么想对自己说的吗?谢雅花喝了口水,眼神在梁小凡脸上探索着值得她兴奋的注意点。可是,梁小凡他只是那么一副表情,时而冷时而热,像是戴了一副面具。
“能请你帮个忙吗?”梁小凡低着头,直挺的鼻梁倒映在酒杯上。
谢雅花一愣,有什么事是可以让自己帮梁小凡的?这种情况可不多见,谢雅花开口问到,“说吧,什么忙,只要我能办到我绝对办”。
此时的梁小凡内心十分纠结,可又不得不这样做,他一直认为这是林夏她给自己的又一次机会,既然是机会自己又怎能再次错过。
“我……喜欢……万代”梁小凡断断续续的说完这难说的五个字后,一仰头把桌上那杯他十分嫌弃的人头马喝的一干二净。
玻璃酒杯碰击桌子的清脆声音,让谢雅花明白眼前的他说的不是谎言。尽管梁小凡将话说的清清楚楚,但是谢雅花还是会忍不住说,“你在开玩笑的吧!”
梁小凡摇摇头,他很确信自己的话,他看谢雅花的眼神笃定到让人不得不去相信他说的话。
几乎只有短短几秒钟的时间,那份好不容易在谢雅花心里建立起来的感情,在这一刻彻底坍塌。
还是忍不住的想再一次确认,谢雅花抑制住自己的情绪,强迫自己笑着说,“你小子,是认真的吗?万代她可是有李娇阳的,这点你不会不知道吧?”
梁小凡低皱着眉头,长长的睫毛在光线的照耀下微微颤动。他忽然笑到,带着磁性的男人语气里,给出的回答是,“就是因为知道,所以我才会要你帮我忙的。”
谢雅花神情显得有些慌张,她担心的事最终还是发生了。在坚实的友情和缥缈的爱情面前,她想了片刻……
“我不能答应你”谢雅花直截了当的说,在万代和梁小凡之间,她选择了前者。
也许这样的回复早就在梁小凡的预料之中,他丝毫没有表现出失望的表情,相反的他比开始时更要显得平静一些。又或许,在他的计划里早就准备好了另一份方案。但是,很显然眼下的这份方案失效了。
梁小凡起身准备离开,他背对着谢雅花轻轻叹了口气,说了一段话,“一直以来,我把你当妹妹看待,我也很清楚你对我是超越普通朋友的感情。但是,无论你怎样做,我们之间毫无可能……再见”。梁小凡推开酒吧的门,转身消失在繁星初起的夜里。
谢雅花第觉得现在的自己像是一只没人要的仓鼠,关在笼子里别人喜欢时摸摸,不喜欢时就晾在一边,毫无价值。
“为什么要这样对我!”谢雅花失声痛哭着,双手深深陷入浓密的头发中。手臂上的老虎纹身早已模模糊糊,这些都是她为梁小凡做的改变。可为何,梁小凡他就是看不到呢……
谢雅花第一次旷工,她手上拿着还剩下不到半瓶的人头马,一边喝一边斜斜歪歪的走在马路边的人行道中。自称千杯不醉的她,竟在喝了一些这种浓度还不算太高的酒后,醉的一塌糊涂。
年久失修路灯发出的光昏昏沉沉,朦朦胧胧的连人影都看不太清。谢雅花仰着头坐在路灯下的垃圾桶旁,模糊不清的眼前逐渐出现了一个类似梁小凡的人。五官轮廓,还有走路的姿势都好像好像。谢雅花突然起身,一把抱住了那个人。隐隐约约中,她听见那人说“跟我回家好不好”声音轻柔地像是让谢雅花掉入了漩涡。
谢雅花撅起嘴朝那人喷了一脸酒气,醉悠悠地说,“我就知道,你是关心我的……梁小凡……”。
谢雅花的记忆在这里停顿了,以后无论她怎么想都记不起,那晚那个男人的脸。
次日清晨,谢雅花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在一家旅舍的房间里,地上散落着自己的衣服。谢雅花立刻明白了昨晚发生了什么,她准备起床,可是下身那一种钻心的痛蔓延全身。她掀开被子看了一眼,殷红的血迹散成一团在雪白的床单上。谢雅花捂着脸埋入柔软的被子里,她明白现在的自己就是一块缺了角的玉,残玉如破烂。
那一瞬间,谢雅花想到了死。可当冰凉凉的水果刀架在自己手腕上时,那种勇气顿时消失的一干二净,甚至连再次拿起它的信念也没有了。强忍着疼痛,谢雅花狼狈的穿好衣服离开这里。
初晨的街头,一位打扮前卫的少女匆匆的走出了一家开在陋巷里的旅舍,像是做了见不得光的事,急忙忙的闯入浓浓的白雾中。
今年立夏要比往年要早得多,炎暑降临,雷雨增多。
万妈妈离开万代已经有一个多月了,她留给万代最后的回忆,便是那刚生下来还未满月就被确诊为先天性心脏病的弟弟了。万代到现在还没见过她那同母异父的弟弟一眼,她也不想见他。
那天晚上,万代房间里的灯还没熄灭。林叔叔在外头敲了敲门,说“代代,可以进来一下吗?”
万代顺势熄灭灯光,装作没听见的样子。
林叔叔站在门外,无奈地叹了口气,不喜抽烟的他抽起了烟。烟雾缭绕中,这个曾经帅气的中年男人变得憔悴不堪,仿佛经历了一场重病。
“代代,我想你也应该知道了你弟弟他得了那种天灾般的病,以现在国内的医疗技术来说,是很难治好的。所以……我想带着你和弟弟一起去澳洲,那里的医疗比国内来说要发达,治好得希望也要大些。”
林叔叔听房间里面有些细微的声音,又说,“我们一家三口一起澳洲,在那里你也能得到非常好的教育机会,对你爸爸对莲君来说都是很好的欣慰吧”
其实,万代就蹲在门边,林叔叔讲的话句句都听的清清楚楚。只不过,她不愿离开,不愿离开这个地方,不愿离开这个带给她悲伤、幸福、快乐的地方。她……还要等李娇阳回来的,如果走了,李娇阳回来后看不到自己怎么办?在这世界上,除去李娇阳之外,还有谁会是自己走下去的支柱。
“啪嗒”一声,万代打开房门。她冷漠的说,“我不会去”。
这回答在林叔叔的意料之中,这孩子倔,自己一旦决定好了的事就不会那么轻易改变的。
“知道了……好些休息吧,明天还要上课的”林叔叔嘱咐说。
这一夜里,林叔叔坐在露天的台阶上,一手掐着烟头另一只手则拿着一张有些泛黄的相片。那相片上面的女孩看上去只有十八九岁的样子,扎着两只翘翘的麻花辫,一脸灿烂的看着镜头。
“莲君啊,你生的孩子现在就和当初你一样倔,要是少那么一点点的倔,是不是就不会变得现在这个样子了?”
林叔叔抬头望着满天的银色星光,长长的叹息一声。
大约是过了一周左右,李叔叔尊重万代的决定,将她留在了S市。自己则带着孩子,坐上了飞往澳洲的航班。
林叔叔留下一封信给万代,里面写着:
“代代,你和莲君很像,都是倔到死的人,认定的事不会轻易改变。我带着你弟弟到澳洲求医一时可能不会那么快回来,你一个人记得照顾好自己。还有,你以后上大学的钱莲君都给你存在银行卡里面,密码是你的生日。我没请人照顾你,只因为以你的性格应该不会和一个陌生人愉快的相处一起的。好了,想说的话都说了,保重。”
万代看完信后,就把它给撕了。至于那张银行卡,万代把它好好保管了起来。这是妈妈留给自己的,是她对自己未来的憧憬。
万代深深吸了一口气,诺大的房子里只剩下自己一人。她不禁抱紧了自己,任凭孤独在四周蔓延。
豆大的泪珠打在白色的地砖上,万代嘴唇微微颤抖着,“李娇阳……我好想你……”
此时,远在西部的李娇阳正顶着烈日毒阳进行训练。一瞬间,李娇阳打了个重重的喷嚏。他嗅嗅鼻子,冷不丁地想起了正在想他的万代。他心里估摸着时间,好像有一个多月没给万代写过信了。这里通讯本不怎么发达,邮递员前阵子又染了风寒,送信的间距也由原来的半月一次变成了现在的一月一次。
李娇阳嘴上碎碎念道,“万代,你现在过得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