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537章 血光之灾(1 / 1)江水碧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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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八婆,你想搞咩啊?快放开我坤哥!”旁边的混混说着上手拉尽欢,“不然我让你好看!”

尽欢脸上笑容不变,语气轻快,“哟,你们好威风,让我好害怕呀!”

“害,害怕还不放,放开坤,坤哥?”地包天的龅牙仔有点口吃,“你你,你要敢,敢伤害……”

怪不得之前几个混混调戏尽欢他们的时候,这个龅牙仔一直没说话,原来是有结巴的毛病。

听他说话就很费劲,不过他的同伴比尽欢更没耐心,直接打断了他,“哨牙仔你闭嘴!臭三八,只要是动了坤哥一根毫毛,你今晚走不出这条街!”

“坤哥,你马仔说的是真的吗?”尽欢玩味地说道。

那个叫虾仔的小混混大声抢白,“当然是真的,不妨告诉你实话,这片由我坤哥管,附近几条街都是我们自己人,但凡坤哥有一丁点儿损伤,你们就别想走出这条街!”

虚张声势的威胁,尽欢还真没看在眼里,反而饶有兴致地环顾了一圈,周围看热闹的吃瓜群众真不少。

这些吃瓜群众,大部分是胆儿比较肥,还没有撤退的食客,和还未收摊的摊主。

大规模的对峙才刚散,就有人开始搞事也是稀奇。

坤哥收着这个片区的保护费,平时在这里横着走的,踢馆也不是没遇到过,但踢馆的是个年轻貌美的靓女,这热闹还真的很有看头。

看热闹也就罢了,有几个流里流气的青年,甚至不嫌事大,直接开局押注赌尽欢最后能不能讨到便宜。

“这么厉害?”尽欢眼睛圆睁,夸张地表达着她惊讶,可手上却把酒瓶的尖刺毫不手软地往坤哥的脖子上推。

“哎呀!真不好意思啊坤哥,我这人吧,从小有个毛病,就是不经吓!只要我一紧张吧,这手就不听使唤,不由自主地颤抖,坤哥见惯了大场面,应该不会跟我计较的,对吧?”

不计较?你让我扎一下试试?坤哥心里把尽欢的十八代祖宗依次问候了一遍。

除了脖子上尖锐的痛感,尽欢温凉轻软的嗓音,天真无邪的语调,都让他觉得毛骨悚然。

什么样的女仔,才会边嘴上说表达着歉意,手上边往人脖子上扎玻璃?

他的脖子真特么疼啊!

但他根本不敢动,生怕尽欢再一手抖,直接把他给割喉了!

怪不得中午的时候,堂口摆摊算命的阿伯,拉着他颠三倒四叨叨了半天,说他今晚不宜出门,不然必有血光之灾。

果然晚上他就突然接到通知,说他管的片区出了事情,让他们全体到大排档来集合。

平时他遇上这种集会都是能躲则躲,他入社团只想来谋生,又不是去送死。

他当时就在想,今晚多半情况凶险,但他也不能不来,关键时刻掉链子,别说面子挂不住,以后也别想混了。

可没想到对峙了半天都没打起来,两方人马最终毫发无伤地散了,他大大松了口气,心里还鄙视阿伯的卦象不准,害得他紧张了大半天。

转头就看到两个特别洗眼睛的靓女,美貌还不是那种庸脂俗粉等级。

一个柔和圆润带着宜室宜家的福相,一个高贵冷艳散发着闲人退散的气场。

虾仔说得对,这样的长相,丝毫不输那些电影明星。

但把这两个靓女跟电影明星比较,其实都是侮辱两个靓女的长相气质。

别看那些歌星明星在台前受人追捧,其实在他眼里,并不是啥了不起的角色,他也看不上那些明星演员。

那些明星要想红,演技唱功等业务能力只占一半,还有一半则要看他们后台靠山的牢固程度。

没有靠山的文艺从业者,想在港岛混出名堂,简直是难如登天,所以演艺明星大半都有契爷契娘的说法。

但不管是大佬还是富豪,谁也不会平白无故给小演员小歌手当靠山,所以有时候这个时候就需要人引荐。

坤哥也曾帮人牵过线,把正在上演员培训班的邻家小妹仔,介绍给了社团高层的大哥。

小妹仔三年前还是住混乱嘈杂的唐楼,连龙套角色都选不上的培训演员,现在住浅水湾大屋,出入开豪华汽车,荧幕上也能常常露脸的小玉女明星。

可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小妹仔三年前高中都没毕业,卜卜脆的小姑娘,没名没分地跟了个有家有室,年龄还五十开外的老男人。

不过本就是你情我愿、各取所需的事情,清纯玉女还是贪慕虚荣的欲女,取舍全在于自己的选择。

而尽欢和梁四喜这样清灵水嫩,还名声清白的女仔,才符合他靓女的定义,所以瞬间让他色胆包天上去调戏。

其实他也只是嘴上调戏几句,最多拉扯让两人陪着他喝两杯,不会也不敢在大庭广众之下,把两人怎么样。

一来不合社团规矩,二来他有自知之明,这样的极品最正确处理办法是敬上,而不该由他染指私享。

可是没想到这个面冷的靓女,脾气却辣劲十足,一开口就要赔他棺材板。

而且赔棺材板还不是说说而已,手劈了啤酒瓶,就敢直接往他脖子上戳。

原来这特么才是真正的血光之灾!

坤哥悔得要死,早知道他就听算命阿伯的话,事情做完就早点回家。

面嫩人靓的女仔好看是好看,但要有命看,才能算得上享受啊!

坤哥这么多年,别说是受伤流血,人缘好又不乐意冒头的他,连磕碰的淤青都少有。

当火辣辣的痛感,伴随着鲜血黏湿的温度,顺着他的脖子往下流的时候,他心里面就已经很慌了。

一上来就要见血,万一记恨刚刚他们的调戏,真收了他的命,也不是不可能。

尽欢连他们短命鬼的晦气都不想沾染,又怎么可能真下死手造杀孽?

原本手上就没想下多大力气,玻璃的尖刺也没有对准坤哥脖子的大动脉。

不过脖子上皮肤很薄又血管密布,被玻璃尖刺太锋利,轻轻一碰就会出血。

坤哥的血液流得这么欢,有他血管本来比较粗的缘故,也有他之前喝了酒血液循环加快的原因。

血顺着坤哥的脖子往下流,很快没入他花衬衫的领口,眨眼功夫就把胸口的位置浸透了。

尽欢把扎在肉里的玻璃,往外撤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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