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想这些弹药除了给部队处理之外,能不能留下来一些,经过安全处理过后,作为抗战爱国的宣传用品!”尽欢认真地说道。
沈云旗倒是觉得很意外,“小鱼儿,你为什么有这个想法?”
“抗战早已经打完,那些受过战争伤害的人逐渐变老去世,那些伤痛的记忆会随之变淡变薄!
要是不留点实物作为佐证,以后生活逐渐好起来了,以后的子孙后代单凭文字,怎么去缅怀历史?
而且按照日国人的个性,以后要耍赖不承认侵略事实,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这些武器弹药可都是铁的证据,我之前已经把这些全部拍了照片!”尽欢掏出照相机扬了扬。
沈云旗没想到尽欢认真考虑了这么多,他赞赏地拍了拍尽欢的肩膀,“你的想法很对,我们的确是该保留证据,这事我会让人处理!”
沈云旗动作很快,回去便让董克勤去村委会借电话,把这个事情直接上报给了市武装部。
董克勤明白沈云旗让她打电话的原因,这是沈云旗给他处关系的机会。
要不然沈云旗一个电话打出去,有的是人争相来办这个事情。
把这件事情交给他,也是让他跟武装部的人,尽快熟络起来。
要是他真的转业到市武装部,这些都可以算得上面子情。
下午滨城武装部就派了人和车来了,由宋克勤出面交涉。
需要弹药留存当做的证物的事情,武装部也同意了,说好处理好了之后,会通知董克勤。
这件事情过程虽麻烦了些,但这也是宣传抗战爱国的好事。
武装部虽是地方性质,但作为军人,当然觉得做这些宣传是件很有价值的大好事。
再说这事办好了,对于他们来说,也算是他们的成绩。
这些弹药在装车的时候,村里有不少村民来围观,看着一个个被抬出来的箱子,都惊讶不已。
“小山沟这么荒凉僻静,平时都没人往这边走,没想到山洞里,居然还藏着那么多武器弹药?”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感叹地说道。
他旁边有个须眉皆白的老人说道:“当年村子被日军占领过,当时被烧杀抢掠后的惨状,简直令人发指。
现在老头子回想起来,都还觉得心悸,恨不得再杀几个鬼子泄愤!”
“老太爷,我听说当时死了很多人,那你是怎么逃过去的?”年轻人兴趣浓厚。
老人叹了一口气,“我那天刚好去外面送鱼,等我回来的时候,家里人全没了,后来就去投奔了游击队!”
没想到这位老人的经历那么惨烈,出去一趟回来,家人都成了冷冰冰的尸体。
可这么惨烈的事情,并不是个例,千千万万老百姓,有着同样的血泪。
尽欢突然觉得,她背包里面的照相机重若千斤。
无论在什么时候,历史的苦难,都不该被遗忘。
若是一个忘记了曾经的苦难的民族和国家,便会失去民族该有的尊严,失去国家该坚守的国格。
连尊严和国格都没了,谈何兴邦强国?
武装部用两辆两卡车,把这些武器弹药全收走了。
开刚开走,几个男孩子急不可耐地钻进山洞去探险去了。
尽欢正准备跟沈云旗和董克勤回去,就被王爱红爹给叫住了。
“小闺女,我可算把你给找到了,我去了素雪家,看正关着门呢,走,去我家吃饭!”王爱红爹说道。
早上的时候王爱红爹,是说过要请尽欢吃饭表示感谢,可尽欢以为那只是客气话。
“叔,又不是多大个事儿,你真的不用这么客气!”尽欢笑着说道。
王爱红爹摇了摇头,“救命之恩大过天,要是没有你出手相救,我家爱红就算能保住命,也得落下残疾,这怎么能算是小事儿呢?”
“存忠啊?啥救命之恩啊?”刚那个白发老人问道。
围观的村民,也都会王存忠口中所谓的救命之恩感到好奇。
王存忠大声回答道:“八爷爷,早上我家爱红在山上被毒蛇给咬了,这个小闺女救了她!
不仅给爱红解毒疗伤,最后还开车送我们去了医院拿药!
医生都说这急救处理得好,要不然我家爱红命悬着呢!”
“那确实是救命之恩,是该知恩图报!”老人转头跟尽欢说道:“小闺女你安心去他家吃饭,一顿饭又吃不穷他!”
这个老人辈分很高,说话也有分量。
看周围人都点头附和他话的态度,就知道了。
尽欢被这么多双灼热的视线同时看着,觉得很不好意思,她就是帮忙做了个急救而已。
相信就算是任何懂医的人,在那种危急的情况下,也都会出手相救的。
“老爷子,我这就是举手之劳,当不起您和大家的夸奖!”尽欢笑着说道。
老人反而一把拽住尽欢的手,“管他是啥劳,既然存忠请你吃饭你就该去,不去就是看不上我们乡野农家饭菜简陋!”
话说到这份儿上,尽欢再不好推辞,她看着沈云旗冲她点头,于是就跟着老人走了。
王存忠又去请了沈云旗和董克勤,这两人也是一样推辞。
渔村都是吃渔民粮,口粮跟城里人一样都是定量供应的。
如果不够吃,也是要花钱买高价粮的。
他们两个大男人去,一顿估计得吃掉人家两天的口粮。
但是盛情难却,沈云旗和董克勤到底没客气过王存忠,就一起去了他家。
王爱红妈妈一看到尽欢,也热情的很,邀请尽欢上炕吃饭。
尽欢还是先看了下王爱红的伤,伤口处不肿不涨,精神状态也好,基本是不会有危险了。
王家的人员规模还是很壮观的,除了炕上摆了一桌之外,地上还有一高一矮两个方桌,座位都是满满当当的。
王爱红有三个哥哥一个弟弟,她三个哥哥都早就结婚,孩子都有几个了,这一家子的规模能不大吗?
王存忠还准备郑重给尽欢敬酒,沈云旗赶紧代替尽欢把酒给喝了。
他能不替尽欢喝吗?
沈云旗觉得这姑娘本来就有点精力过剩,再喝点老人参泡的补酒,还不得窜上天?
尽欢吃得有点撑,王爱红和她妈不停帮尽欢夹菜,尽欢的碗一直处于冒尖儿状态。
要是尽欢稍微吃慢点,王爱红妈就会问,是不是菜不合胃口。
这桌菜其实已经很隆重了,而且做菜的人厨艺水平挺不错。
海鲜自然就不用说,除了比较日常的鱼虾,还有一盘宴席上才能看见的葱烧海参。
九转大肠和四喜丸子,也都是传统的鲁菜代表菜,做得也非常地道。
王爱红告诉尽欢,桌上的肉是她三哥打电话到她三嫂上班的屠宰场,让她三嫂特意带回来的。
“你福气好,你爹妈和哥嫂都很疼你!”尽欢笑着夸道。
王爱红笑着说道:“你还说呢,你爹妈能让你出来四处玩,肯定也是很疼你啊!”
“我没有见过我爹妈,他们都牺牲了!”尽欢摇了摇头说道。
王爱红觉得尽欢这么健谈乐观,还以为她也是被父母捧在手心里养大的。
“尽欢,对不起啊!我不是有意……”
“没什么的,虽然我爹妈不在了,但其余的亲人都很疼我,我过的也挺幸福的!”尽欢拉着王爱红的手宽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