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少一个最大的隐患,小方姑娘心情大好:“王家姐姐,我这里有前几天买的绢花,送一朵给你戴。”
说着,方春妮从腰带上挂着的荷包中,掏出一朵细绢扎成的头花,小小的淡绿。
王三秋有些受宠若惊,自己一宣布退出,就马上有朋友了。
不管方小姑娘是啥意思,她都大大方方的伸手接过:“春妮这样好看的女娃,是该多出来走走!让镇上的人都开开眼。”
这句话是王三秋的肺腑之言,在这春光明媚的早上,在满眼翠绿的小巷边,两个年纪相当的妙龄少女对面而站。
一个靛蓝大褂,黑布长裤,脚上是已经裹上泥的青布鞋,鞋面上是一朵看不出形状的花。
另一个,杏黄贴身小袄,衣襟袖口都是密密匝匝的绣纹,彩布拼接的百褶裙下,露出同样绣花的一节裤管,还有葱绿的绣花鞋,那缠缠绕绕五颜六色的绣花王三秋没有细看,眼晕。
一个好像黑山老妖,一个亮丽得如同三月桃花,只要人没有眼瞎,都能分出好歹来。
听王三秋这样一说,方小姑娘水汪汪的眼睛就漾出笑,红艳艳的小嘴边忽然现出两个深深的酒窝:“王家姐姐,我觉得你也没有别人说的那般让人讨厌。只是长得胖了些,如果眼睛大一些,脸小一些,再擦些胭脂水粉,就比得过赵家凤岚那个小妖精了!”
这连夸带嗔的娇俏小模样,看得王三秋连连感叹,那片猪肉真是瞎了眼!
至于从方小姑娘口中说出来的话,她就当成耳旁风,漂亮人儿说什么都是对的。
还是生活才是促进人成长的良药,这个方小姑娘怕是一腔痴情终付流水,就跟……自己这个本尊一样。
拿了那朵绢花,从跟前世男朋友分手那刻起,就失去对异性生情冲动的王三秋,也不再跟这些春心荡漾的小姑娘闲话,径直回自家的茶饭铺子。
王大财这个便宜爹是过于溺爱王小姑娘,才害她丢了性命。
自己还没有习惯坐在桌边等吃的,虽然用不顺手灶间的锅碗瓢盆,不过正好给她这个冒牌货的毛手毛脚掩饰机会。
店铺门板已经卸下来,七八张桌子一溜摆在堂中,就把原本就不大的门脸塞得满满的。
有三张桌子边坐上了人,王大财依然拴着油腻腻的围裙,在前堂后厨间忙碌。
见王三秋回来,王大财手上不闲,对她说道:“回来了!你的饭在蒸笼子里,趁热吃去!”
面对这个朝夕相处的老爹,王三秋不敢多说话,只是点点头,提着竹篓就去了后院。
王家茶馆位置不错,虽然不在主街,但转过弯就是到码头的必经路,有丈宽的门脸房,上面有阁楼,后房也有三间,中间夹着一方小小的天井。
先放下防身的柴刀,换下粘泥半湿的布鞋,顺手放在墙根避雨处晾着,又从天井水缸里舀水出来洗完手,这才进黑呼呼的灶间。
一口大铁锅里熬煮的是红薯稀饭,她才进店就看见客人在喝这个东西。
还有一个蒸笼在呼呼的冒着热气,让整个灶间都水气弥漫,人走在里面就跟腾云驾雾一般。
王三秋的饭不是铁锅里的稀饭,而是在这蒸笼里。
她小心端开蒸笼的盖子,一股蒸汽腾起,让她眼前白茫茫一片,雾气散去,她才看清楚是一碗嫩黄的蒸蛋,蛋羹上面窝着几滴晶亮的蛋油,碗的旁边是五个拳头大的包子。
不用咬开,王三秋也知道,那包子是全肉馅的。
而蒸笼的下面两层,也是包子,不过全是一文两个的素馅包子,里面包的就是现在当季白萝卜和白菜馅料。
心里火热,又有水汽进了眼睛,王三秋感觉面前有些雾蒙蒙的看不清楚东西,忍不住抬手去擦,正在揉搓时,王大财进来盛饭了。
“爹,以后别弄肉包子了!我不爱吃!”王三秋拿开手,眼睛有些红,还带着雾气。
“不爱吃了?那你去柜里掏两文钱,到横街子买两个葱油饼吃。”
突然听到王三秋叫“爹”,王大财有些激动。从丫头十五岁开始,就不咋喊人了,如果哪天叫声爹,一定是想要钱买东西。
王三秋掐了掐自己长满肥膘的腰,痛得直咧嘴,才勉强把要滚出来的眼泪给憋回去。这是王小姑娘的爹在疼自家姑娘,你眼热个啥。
唉!难道真是年纪大了,这眼窝子也浅了,有点热络的就想哭。
“不咧!你把肉包子卖了吧!我想吃几天素。”
王三秋又抬起底下那层蒸笼,从里面摸出一个包子就咬了一口。
没想到包子滚烫,烫得她张着嘴直哈气!
王大财还想说什么,前面门堂里客人已经在敲桌子:“王大财,你在后面摸蛆呢?再不端饭来,我就走了!”
来这里吃饭的都是熟客,虽然不至于迟一会端饭就要走人,王大财也不好在后面耽搁,口里一边应着,一边在围裙上擦几下手,从案板上取来空碗,舀上一大马勺稀饭就出了门。
王三秋也不到堂上去,端着那碗蛋羹捏一个包子,坐在天井里的跛脚竹椅上,香喷喷的吃起来。
说实话,王大财的厨艺不行,包子馅淡而无味,但这面揉得劲道,一口咬下去,弹牙爽口,越嚼越甜,满嘴都是麦香。
说实话,王大财的蛋羹也蒸得不好,掺入的水比例不合适。
王三秋把蛋羹从中分开,只吃了一半,在她的记忆里,另一世这样的蒸蛋都是弟弟吃的,有一次她看着实在馋了,哄着弟弟给自己吃了一勺,那滑嫩的感觉让她记忆犹新,不过,随后的一顿打,也让她记忆犹新。
把吃剩一半的蛋羹重新放回蒸笼里,虽然会蒸老,不好吃,总比冷了好。
她也学着王大财的样子,从案板上取出一只干净的碗,控去碗底的水,舀了半勺红薯稀饭。
白米稀饭熬得很稠,里面是削光外皮,切成小块的红薯。
薯块是跟米一起冷水下锅的,大火烧开,再小火慢慢熬煮,也煮得很是软烂,一口下去,不用牙嚼,只是用嘴唇一嘬,那些红薯就和着稀饭滑进口腔里,软软的,甜甜的。
就这样一口稀饭,一口包子,还有一小碟在坛子里只泡过两夜的泡菜,王三秋吃得心里热呼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