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
晴
陈实打开窗看着天上的太阳。
感觉形同摆设,外面该怎么冷还是怎么冷。
今天没有人叫他起床了,真是不习惯。
一般这个时候,他在厨房吃着饭,听着汀汀的“百科全书”。
现在只有他一个了。
打开作家后台。
就他一个人了,他很闷,何以解闷,唯有码字。
刚刚打开作家后台,手机一直震动个不停。
好吧,原来是评论区爆了。
“养了那么久,开宰!可是我怎么感觉我看不懂呢?”
“害!开始的时候我也是这样的,不过你多看几遍就好了,都这样。”
“我感觉《午夜兰花没有前面几部的好看了可怜巴巴”
“同感,不过小说到后期都这样,看了这么久的小说,还真没有见到哪部小说后期有意思,而且越到后期,我越愿意把小说给删了。因为一本好看的小说结局了,我会很不舍的。委屈”
“看这架势,还有几章就要写完了吧?”
“应该是,目测这一部应该是部中字数最少的一部了。”
“果然跟我想的一样,楚留香“死”了滑稽脸”
“兰花先生应该就是苏蓉蓉了吧!”
“我觉得张洁洁是兰花先生。”
“就我的关注点不同吗?我感觉这一部出现好多稀奇古怪的玩意。
一个比正常人高两尺的‘纸片人’,一个跟僵尸一样的小姑娘,然后纸扎人,还有个苦行僧也挺奇怪的。”
“稀奇古怪的玩意,形象可还行笑哭”
“突然感觉作者的想象人好丰富有没有!”
“我估计这一波过后,肯定又会出现许多跟风的了。什么《小陈传奇《刀片传奇《某某某传奇等等”
“楼上的,你还别说,天天文学网已经有好多跟风的了,其中跟风最成功的应该就是《云海迷雾了!”
“诶!我听说,天天文学网的编辑荒牛在开始的时候是想挖作者过去的,可惜没有成功,于是就找了个工作室写了这本书,想靠着这本书的大火,然后出现许多的跟风作,小小的报复一把作者的,谁知道作者的《楚留香还是火了。”
“只能说天时地利人和,作者都占了,不赢才怪,天时:在开始的时候,《云海迷城确实是靠着日更2w+,再加上跟风一小部分《楚留香的剧情,成功的,而且后来也确实如他所想,各个网站都出现了一大堆跟风的书籍,差点就将《楚留香给埋没了。但是谁能想到,《楚留香被黄一石给发掘出来,再加上各种其他因素,然后荒牛的算盘失算了地利:这玩意就简单了,神启本来就是大平台,读者自然是多人和:说真的我也没想到作者竟然是个微鸟名人,凭着这个名头,《楚留香活该能火!
不过嘛,荒牛也不吃亏,毕竟《云海迷城书也不差,给天天文学网带来了很大一批的读者是事实。”
“楼上分析的很到位!”
陈实喝着保温杯里的水,有的时候看读者的评论确实能增长智商,在万千读者中,总有一个厉害的,说不定你万千读者就有一个是企业老板呢?就如当年的某点某作者一样,创了个读者群,结果读者中有不少老板。
真的是美滋滋!
按照计划,楚留香写完后,就该准备李寻欢了。
陈实敲响键盘。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
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
雪将住,风未定,一辆马车自北而来,滚动的车轮碾碎了地上的冰雪,却碾不碎天地间的寂寞。
李寻欢打了一个哈欠,将两条长腿在柔软的貂皮上尽量伸直,车箱里虽然很温暖很舒服,但这段旅途实在太长,太寂寞,他不但已觉得疲倦,而且觉得很厌恶,他平生厌恶的就是寂寞,但他却偏偏时常与寂寞为伍。
人生本就充满了矛盾,任何人都无可奈何。
李寻欢叹了囗气,自角落中摸出了个酒瓶,他大囗的喝着酒时,也大声地咳嗽起来,不停的咳嗽使得他苍白的脸上,泛起一种病态的嫣红,就仿佛地狱中的火焰,正在焚烧着他的肉体与灵魂。
酒瓶空了,他就拿起把小刀,开始雕刻一个人像,刀锋薄而锋锐,他的手指修长而有力。
这是个女人的人像,在他纯熟的手法下,这人像的轮廓和线条看来是那么柔和而优美,看来就象是活的。
他不但给了她动人的线条,也给了她生命和灵魂,只因他的生命和灵魂已悄悄地自刀锋下溜走。
他已不再年轻。
他眼角布满了皱纹,每一条皱纹都蓄满了他生命中的忧患和不幸,只有他的眼睛却是年轻的。
这是双奇异的眼睛,竟仿佛是碧绿色的,仿佛春风吹动的柳枝,温柔而灵活,又仿佛夏日阳光下的海水,充满了令人愉快的活力。
也许就因为这双眼睛,才能使他活到如今。
现在人像终于完成了,他痴痴地瞧着这人像,也不知瞧了多少时候,然后他突然推开车门,跳了下去。”
《多情剑客无情剑称的上是古的巅峰之作也不为过,当时古写出这本书的时候估计没有想到在后世十个国人中至少有六七个是知道一个叫李寻欢的人的。
李寻欢他很幽默,但却很容易伤感;他很勇敢,甚至不怕死,但在感情上却很脆弱;人人都说小李飞刀,例不虚发,他看来似乎是个很厉害的人,却又是个一天到晚咳嗽,咳到脸上出现不健康的病态的病人。
基本上他是一个很矛盾的人,感情上的错误抉择,更是显出了他的矛盾与脆弱。他是一个最强的江湖一流刀客,却也是一个最失意伤心的断肠人。就如同多情剑客无情剑一般,本身就是一个矛盾的组合却又如此的吸引人。
同时在这本书中也有很多其他经典的角色:林仙仙、沈飞、上官金虹、荆无命等等,这些角色给读者们留下了许多深刻的印象
也许在打斗和情节上,古稍逊金一筹,但是在人物方面,古绝对是胜金一筹的。同时古的小说相比金来说,更适合网文的节奏,这也是刚开始陈实选古的原因,如果开始选金的话,只怕他还在哪个旮旯角里,当然也有人说好书不怕巷子深,不过还有一句话:千里马常有,伯乐不常有。
ps:结尾仅仅为作者个人想法,各位看官笑笑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