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二十章 纯白的献祭(2)(1 / 1)形骸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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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上正在播放一段视频,不难看出,视频是在一辆停止的旅游大巴上拍摄的。

视频主角正是本案死者贾丙花。只见贾丙花指着正在拍摄的人,大声吼道:“你再拍!再拍一个!我把砸了你手机信不信?

叫你下车买东西,屁股贴椅子上不走,我白给你服务啊?!”

一边吼,贾丙花一边伸手去拨拍摄的手机,打得镜头乱颤。

“你打到我的脸了!”另一个女声响起,带着哭腔——应该是正在拿手机拍摄的人。

“打你们外地人,都是轻的!”画面已经看不到了,却仍能听到贾丙花彪悍的声音,“老娘也是混社会的,辛辛苦苦服务这么多天,你们买个几千块的东西,拍拍屁股就走?!

老娘今天就要教你做人!最后一个购物点,买不够5000块你试试!看你能不能出得了京北市!”

坐在被打女子旁边的男人忍无可忍,一伸手将贾丙花推得接连后退好几步。

“动手是吧?妈了个X的你跟我动手是吧?再动一下试试……”

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后,视频播完了。

“导游也太嚣张了吧?!跟土匪有什么区别?!”

吴错不知何时也凑了过来,以他的脾气,看完视频自然是气愤不已。

可话一出口,他又意识到当着另外两名导游的面如此说,不太合适,赶忙指着手机解释道:“我说的是她,不是所有导游。”

那导游小伙摆摆手,无所谓道:“您说的没错,我早看不惯这种导游方式了,只不过……”

小伙苦笑一下,继续道:“公司缺德,我们有什么办法?人总得吃饭,不逼着游客买东西,我们就没钱糊口。”

闫儒玉显然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又问那女导游道:“什么时候的事了?”

“大概……三个月前吧……那天我带的团在贾姐他们后面,我带着游客去到最后一个购物点的时候,正好碰见贾姐和游客拉拉扯扯,贾姐想把游客拽下车,那游客看着像是一对年轻小夫妻,就是旅行度蜜月的那种。

好多游客围观,还有拍照的,贾姐当时的形象实在是……跟个泼妇。我一看,赶紧拉架呗。

后来视频就在网上传开了,本地电视台还报道过呢。”

闫儒玉皱眉,“新闻报道都没让这个贾丙花下岗?”

“这……”女导游犹豫了一下道:“贾姐家里挺困难的,她这么逼着游客购物,无非就是想多赚点钱,公司当然愿意用她这样的导游,赚钱多嘛!”

“她家里什么情况?你了解吗?”

“她老公好像出过什么事故,腿上有残疾,走路要拄拐,也没个工作,孩子又在上学,所以喽……”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反过来看,可恨之人又何尝没有让人可怜的地方。

如今斯人已逝,警方唯一能做的,就是查出真相。

“多谢两位,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能查到当初跟贾丙花打架的两名游客的身份吗?”

“公司里能查到,我们对游客身份信息的管理还是很完善的。”

“好的,谢谢。”

谢过两名导游,吴错继续勘察现场,闫儒玉道:“我去旅行公司一趟。”

“查游客身份?”

“嗯。”

“你确定本案跟游客有关?”吴错问道。

“当然不确定,但这是目前最有价值的线索。

据案宗上记录,死者口袋里除了儿童发卡,还有一百多块零钱。

凶杀案的主要动机无非钱或仇,凶手没有把钱拿走,那就是为仇杀人喽。

网络视频这件事,仇恨值可大可小,值得深入查查。

而且,别忘了,贾丙花就死在她经常带团参观的旅游景点附近。我总觉得,这事儿跟她的工作有关。”

傍晚时分,市厅会议室。

吴错表情凝重道:“现场地面条件太差,只发现了一道大约半米长的脱拽痕迹。推测是凶手击倒死者以后,将死者拖入杂草较密集的地方。

草叶上有零星的血迹散落,呈飞溅状,结合因为挣扎而被弄断的杂草,可以推断发现尸体的地方就是第一案发现场。”

吴错看了一眼徐行二,意思是自己已经说完了,徐行二会意,接过话头道:“那我来说说尸检情况。

死者贾丙花,女,36岁,死亡时间在约48小时以前。

死因是头部被锐器击打导致的卢脑损伤。

值得注意的是伤口形态。”徐行二通过投影展示出一张死者头部伤口特写照片,“伤口十分细小,却很深,经过技术比对,可以确定凶器是一种常见的钢钉,约十公分长。”

“钢钉?难道死者是被一根钉子钉死的?”

“没错!而且是一击即中,除了倒地后留下的一些刮蹭痕迹,死者身上既没有搏斗留下的伤痕,也没有明显的束缚伤。”

“没有任何搏斗伤痕?你确定?”吴错再次确认。

“我检查了三遍,确实没有搏斗伤痕。我也觉得很奇怪,一个大活人怎么会任由别人往自己脑袋里钉钉子?不过,后来在死者头发里发现的木屑解答了我的疑问。

凶手应该是用一根一头钉有钢钉的木棍敲击死者后脑,所以头发里会留下木屑。

这根木棍来自某处工地,因为除了木屑,伤口周围还残留有少量水泥。”

“木棍得话……”吴错皱眉道:“现场周围并未发现遗弃类似的凶器,这不太正常……”

“怎么说?”

“通常情况下,凶手会带走属于自己的凶器,比如刀、抢、铁锹、锤子等等,而将随手捡来的凶器丢弃在现场附近。因为杀人行为会令凶手紧张,人在紧张的时候许多行为是下意识的,比如丢掉原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如果本案凶器来自某处工地,那很可能是被捡来的。

捡来的东西,为什么没有按照一般规律丢弃在现场附近?这有点奇怪。”

闫儒玉点了一根烟,“奇怪的地方何止这一处。?贾丙花3天前毫无征兆地跟单位请假,并且没有支会家人,2天前突然遇害。她为什么请假?会不会与凶手有关?”

金子多插话道:“我查到3天前有个陌生号码给贾丙花打过电话,就在贾丙花死亡前一小时左右,她又跟这个号码通过一次话。

这个号码并未进行实名制登记,追踪不到有价值的机主信息。”

闫儒玉点头,“死者显然是被人约到行凶地点的,案发前一小时有过通话,应该就是那通约见电话了,基本可以判定打电话的就是凶手。”

“能通过电话把死者约到指定地点,很可能是熟人啊……”

吴错的分析还没说完,金子多突然“嗯?”了一声。

“怎么了?”

“这个号码……1年前的一份案宗里也提到了这个号码,也是凶杀案,至今未破,死者死前也曾接到过这个号码打来的电话。”

“什么?!”

传闻果然是真的,今早一醒来就被通知修改已发布的内容,说是不允许出现反侦察情节,以免有人效仿。

所以从一大早开始,一有空就在改文,改来改去发觉这是个悖论,罪犯的目的就是为了逃避法律制裁,所以肯定会有掩盖罪行的行为,推理小说的精彩之处就在于警方如何识破罪犯的掩盖,要是把这一部分删去或者淡化,警察、罪犯的智商双双下降,整个案件只能凭单薄的动机死撑,可读性实在是差。

于是今天的改文令我几次心态崩裂,甚至萌发了干脆删掉一些案件的想法。好在编辑和书友劝导,我才没做蠢事。明天或许还得继续修文,又或许这种痛苦还得持续几天,我也不能确定。

感谢书友的支持,感谢编辑的指点,啊苍天让这段波折赶紧过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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