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错是黑着脸回来的,在车站近三小时的搜寻毫无收获。
“我就知道,他不会丢下我的。”朱红红得知这一结果后,却露出了一丝欣喜,转而又是担忧,“怎么办?孙小超要干什么?会不会……万一……万一他对满江下手……警察同志,救救满江啊!”
明辉只得将朱红红带离,单独安置在一间小会议室里。
“准备打电话。”
吴错以眼神询问负责监听电话的刑警,对方冲他点点头,意思是一切就绪。
吴错深吸几口气,拨通了孙小超的手机号码。
响了很久,就在吴错以为对方不会接听的时候,电话通了。
“是吴警官?”
对方的开场令吴错有些诧异,孙小超似乎一直在等他的电话,那语气冷静得过分。
“是我。”
简单的回答之后吴错便不再吭声,等待着孙小超的下文。
“楚满江在我这儿,还活着。”
“所以呢?”
“一命抵一命,我想要凶手死。”
“法律会给你公平的判决。”
“可法律并不能保证杀人者一定偿命。”
“法律至少不会把一个抢劫犯冤枉成杀人犯,比如楚满江,他只是抢了东西,杀人的不是他,而是……”
“是那个叫朱红红的吧?他都告诉我了。所以,我要跟你们换人,拿朱红红来换楚满江。”
闫儒玉和吴错对视一眼,吴错很是吃惊,看来事情无法按照闫儒玉的规划进行了,这倒是少见。闫儒玉却是一脸饶有兴趣的样子,还冲吴错使眼色,叫他赶紧问问什么情况。
“你的意思是……”吴错尽量克制住自己惊讶的语气,“楚满江告诉你,杀死你哥的人是朱红红?”
“他好像不太相信,把你跟我说的话跟这位吴警官再说一遍。”
电话那头传来一阵窸窸窣窣,接着,楚满江的声音响起。
“吴警官!吴警官是你吗?救救我啊!”
噗——
“啊——”
“说正事!”孙小超恶狠狠道。
“别打了,我说,我都说!
那天晚上,我的确捅了孙超几刀,还抢了他的提兜,可他没死,他倒在草地上,求我们救他,他说只要我们肯救他,他绝不报警。
我当然不信他的话,拉着红红就要走,红红却没跟我走。
她站在原地,看着孙超,她说孙超认识我们。
我明白她的意思,一旦孙超得救,我们的末日就来了。
可我真不敢杀人呐,那是一条人命,以前他还跟我们有说有笑,现在却让我亲手杀了他?我做不到啊!
红红就说她来,她拿着刀走向孙超,也不知道她又捅了多少刀,直到孙超不说话也不动了,我们才想起逃跑。
我回了网吧,红红回了宿舍。
第二天早上我们约在大学里的人工湖附近见面,把杀人用的那把刀和孙超装了衣服的提兜一起扔进了湖里。
杀人的不是我!救救我啊!我认罪,我抢劫!我把人弄伤了!我愿意接受判决,我不想死在这儿啊……”
电话被孙小超收回,“吴警官,听清楚了吗?我要那女的,我知道她现在就在你们手里。”
“我愿意。”
吴错回头,看见说话的朱红红。
她站在门口,很局促,显然刚刚的通话她全听到了。
明辉无奈地冲众人耸肩摊手,意思是朱红红非要过来,她根本拦不住。
“好,半小时后给你时间地点,我们跟你交换人质。”
给出承诺,并抢占了主动权以后,吴错立马挂了电话,不给对方反驳的时间。
紧接着,他就冲明辉和朱红红怒道:“这是你胡闹的时候吗?!”
朱红红被他一吼,整个人缩了一圈,“我……我去跟他换!杀人的是我!我不仅杀人了,等满江去了网吧以后,我还拐回去把孙超的指纹也磨掉了。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做,当时脑子里一片空白,只是记得以前看的电视剧,杀了人要销毁指纹,警察就没那么容易查到了……”
“先说说交换人质的事儿吧。”小白道,“只有半个小时,咱们是不是得好好准备一下?交换人质的地点定在哪儿?咱们的人提前过去布控……”
“不用,”闫儒玉道:“轮不到咱们选地方,孙小超一定会反客为主,主动提出交易地点和方式。所以老吴才只给他半小时,如果他没有提前准备,半小时内很难选出一个完美的交易地点。”
吴错点头道,“先通知特警增援,我们需要一名狙击手。
保证人质安全是第一要务,咱们得瞅准时机,尽量抓活的,实在不行再由特警介入,狙击手击毙。”
“明白!”
小白明辉金子多异口同声地答应。
闫儒玉却道:“这种事儿我帮不上忙,我……去看看凶器……对了,小金子,帮我查点东西吧。”
“查什么?”
“楚满江和朱红红这两天的上网搜索记录,无论是手机上的,或者是在网吧的,一条都不要漏过。”
“好嘞。”
凶器和被抢夺的提兜已经被打捞了上来,刚刚送往检验科。
检验科负责配合此案的是名一丝不苟的女刑警,姓熊,42岁,女儿今年刚从警校毕业,在下面的分局派出所实习。
整个市厅里,闫儒玉谁也不怕,就怕这位熊大姐,她是唯一一个曾跟闫儒玉较真,并以证据赢过闫儒玉的人。
两人年纪岁虽相差很大,却有一种英雄相惜之感,忘年之交大概就是如此。
“结果出来了,”看见闫儒玉进门,熊大姐推了推老花镜,“刀柄上找到了三个人的指纹,分别是楚满江、朱红红和孙超的。”
“刀柄上……还有孙超的指纹?”闫儒玉挑了挑眉。
“嗯。”
“有点意思,可惜,还是无法证明凶手究竟是楚满江还是朱红红。”闫儒玉道。
“单从凶器来看,恐怕不行,不过,提兜上也有发现。”
“什么发现?”
“你看这里。”熊大姐指了指被放在检验桌上的提兜,提兜是粗布质的,提手处有一道人眼几乎不可辨别的暗红色。
“嘿,姐,你可真厉害,这都能看出来?你的眼睛是X光的吧?”
“少拍马屁!”熊大姐瞪了闫儒玉一眼,闫儒玉立马举起双手,做投降状。
“这是血迹,被水泡过以后淡了不少,却还是提取到了DNA样本,检验后与朱红红的DNA一致,有血,说明案发当时的搏斗中朱红红受伤了,或许这条信息对你有所帮助。”
“多谢!”
闫儒玉又马不停蹄地回到重案一组办公室。
一进门就拽住朱红红道:“伤口在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