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钰挑眉,略带惩罚地戳了戳林知夏的额头。
“那我就成了穷光蛋,你就陪我讨饭。”
唔,没有那种触电的奇怪反应。
看来自己以后得多和林知夏接触。
尽管这诱惑颇大,林知夏也不会上当,自己真的花了齐钰的钱,按照小说里齐钰那暗黑残忍的性子,指不定怎么收拾她呢!
“呵呵,齐哥哥长的这么光鲜齐整,你去讨饭哪有业务啊。”
林知夏转移话题。
“所以你得负责讨饭养我。”
齐钰痞气地勾唇。
林知夏愣了好半晌,才反应过来。
齐钰这是在损她一点也不光鲜齐整,可以去讨饭!
嘴可真毒啊!
林知夏恼了,前世的习惯便出来了,下意识伸手去打他。
齐钰也没躲,任由着林知夏软绵绵的拳头捶在他肩头,没说话,只是看着林知夏的目光,蓦地变得炙热。
林知夏一怔,反应过来自己捶了大佬一下,虽说前世和同事闹着玩,也经常这样轻捶别人肩膀。
但齐钰可是小说里,睚眦必报的暗黑男主。
林知夏战战兢兢地收回手,却见青年深深望着她,黑眸浓黑,有种某种让人慌乱的滚烫。
空气,似乎逐渐升温。
青年的目光,像是霸道侵略的牢笼,将她禁锢,不允许她逃离。
良久。
齐钰忽然开口,声音低沉喑哑。
“你该去坐大巴了。”
“……哦。”
林知夏感觉古怪的很,如蒙大赦,赶紧溜了。
林知夏走后不久,晨晨从菜园子摘了新鲜的豇豆回来。
“大哥,屋子里不热呀,你咋脸都热红啦。”晨晨一脸疑惑。
齐钰面无波澜:“把我教你的汉字,抄写五十遍。”
晨晨:“??!”
*
林知夏上了城乡大巴。
约莫半个小时,便到了眉城。
如今改革开放的政策已经实施,做生意不会再被举报为投机倒把,市集也恢复了生机。
正逢赶集的日子,穿着蓝色劳动布衣裤、戴着蓝色帽子的人群摩肩擦踵,将本不宽敞的街道挤的水泄不通,好不热闹。
林知夏在街上转了一圈,总算找到了镇上唯一的一家首饰铺:翠宝轩。
不仅售卖各类首饰,还兼收古玩字画。
林知夏揣着布袋里十六颗珍珠,走进了翠宝轩。
老板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性,留着八字胡,上下打量了一番林知夏的衣着打扮,便知道自己店里任意一样东西,这姑娘也买不起。
心中失望,老板依然客套的问:“同志,不知道你想买什么首饰?”
林知夏笑笑:“我先看看。”
她对这个时代珍珠的行情不是很了解,在店里转了一圈,对于珍珠的价值大致有了个谱后,笑着问:
“老板,不知道你这里收不收珍珠?”
听这么一说,老板稍稍来了些许兴致:“收的。你有珍珠?拿出来看看。”
林知夏将十六颗紫珍珠拿出来。
老板眼前一亮.
淡水珍珠虽然不值钱,但这几颗紫珍珠每颗都有龙眼大小,色泽是难得的均匀典雅,而且每颗几乎都是一模一样,拿来穿成手串堪称一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