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43章 艳遇之都(1 / 1)雅玩居士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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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

在这里,最不值钱的是时间,最珍贵的是阳光。

古城客栈入住,伴着酒吧歌声入睡,在蝉鸣鸟叫中清醒。吃过一顿当地特色的早餐,或是烤饵块或是米线。

又开始新的一天

早就听说丽江号称是艳遇之都,遍地酒吧,有j有摇滚,越往里走,便是民谣的天堂。

曾经看过第一季好歌曲,很喜欢周三,那个抱着吉他,简简单单,一字一句唱歌的中年男人。

网上说就在丽江,开一个酒吧,叫江湖?

时间还早,到处转转。来到最出名的四方街,两边很多手鼓店,耳边响着口水歌。如果在客栈有缘分认识些有趣的人,唱唱歌,学一两首,也不枉来过这个柔软的地方。

买两瓶梅子酒,老板说是五年陈酿,丽江人真的很喜欢泡酒,梅子酒、玫瑰酒、桑葚酒、马卡酒,可能豪爽纳西人的性格使然。

直接打开,入口酸甜,看似酒味没有那么重,其实后劲不小,所以取名叫黯然销魂,那股酸甜,令人念念不忘

买几个粑粑,纳西族特色美食,用当地产出的精细麦面,玉龙雪山清泉水和面,中间包入芝麻、核桃仁等佐料,煎成金黄色。

咸甜两类,色泽金黄,香味扑鼻,咬一口酥脆可口,配上酥油茶,其味无穷。

转一圈也就那么回事,国内所谓水乡古镇基本差不多,商业化越来越重,原始民俗越来越少。

熬到晚上,来到酒吧街,热闹非凡。从北门坡一路往南门桥的方向寻找,发现江湖酒吧位置不算好,可客人不少。

进门,打赏两百让服务生安排最好位置,点完酒问道:“有没有美女陪着喝一杯?”

服务员接过夏龙塞的五百,心领神会,很快找来一个妹妹,有些浓妆艳抹,年纪不大。

轻车熟路坐在庄臣身边,媚笑道:“帅哥,第一次来?”

庄臣随口道:“两千陪我喝几杯酒,顺便帮我介绍介绍。”

“没问题!”女孩喜笑颜开,最喜欢遇见土豪,主动倒满酒,熟悉道:“丽江的民谣酒吧大多数是火塘,简单说就是歌手与客人围着一塘火,自弹自唱、谈天说地、其乐融融的小酒吧。”

“毕竟靠旅游吃饭,这种形式很容易让陌生游客感到温暖和亲切。投资不大,就算位置偏僻点,也能靠朋友圈口碑营销,很多文艺青年的聚集地。”

“主要是能听到本地歌手原创歌曲,喝点小酒,五湖四海的朋友聊聊天,象你这么年轻帅气,很多姑娘”

见庄臣面无表情,尴尬一笑,正好一个皮肤黝黑,身材高大的人坐到舞台中央。点上一支烟,开嗓道:“鸳鸯双栖叠双飞,满园春色惹人醉。悄悄问圣僧,女儿美不美?女儿美不美?”

这一开口,原本喧嚣立即平静,震耳欲聋的烟酒嗓深深地刺进每个人的心房,这就是传说中的江湖酒吧。

客人纷纷拿出手机录制视频,灯光慢慢暗下,无数屏幕亮光在大厅闪烁,像极一片深邃星空,繁星点缀,歌声撩人。

“他叫小松,三哥的徒弟!”女孩轻笑道:“曾经有人这样形容他的歌声:可以将思绪拉长飘远,令表情萧瑟索然,许多游离于冥冥中的过往,在暗处幽幽向你袭来。整个人,从无懈可击,到疮孔百出。”

庄臣没有说话,声音跟苏芸差不多,有种嘶哑的魅力。轻轻听着,很快一个熟悉身影登场,拿着吉他,静静坐在歌手旁边。

周三!

小松连唱三首歌,应该都是原创,每唱完一首,必定拿旁边弹吉他的周三开玩笑。对方总是一种憨憨内敛的表情,不善言谈的感觉。

庄臣喝口啤酒,问道:“周三不唱吗?”

女孩一愣,仿佛明白什么,恍然大悟道:“原来你也是冲着三哥来的?”

“几年前第一期好歌曲,三哥唱了一首歌手的情书。简单吉他伴奏配合着简单歌词,混合着奇怪口音,刚开口给人感觉是不是有点奇葩,明明不算好听却让人有很强烈的代入感?”

“结果那首歌一夜爆红,或许因为真挚深情的歌词和特别的口音,或许因为唱歌的人认真而紧张,或许因为四位导师都转了身,还唱哭蔡健雅”

“三哥说的故事都是真的,他老婆叫萱萱,我们都叫三嫂!”

“遇见三嫂的时候,是他人生最黑暗的日子。前女友骗光所有的钱还和别的男人跑了。于是整天不说话不吃饭不出门,只是闷头练吉他。”

“实在混不下去,打算去高原,一个有冬不拉的地方,但是小松拦下他,于是才来到丽江。开始在街头卖唱,经常被人欺负被人打,我就是那个时候认识这两个难兄难弟的。”

女孩叹口气,带着莫名情绪盯着不远处的小松,低声道:“那个一无所有的日子里认识许多朋友,后来大家决定一起开个小酒吧,想哭的时候也有个地方”

庄臣沉默不语,偶然在电视上听见周三的歌,瞬间有种被击中的感觉。

手机一直保留着,每当夜深人静,带上耳机,循环播放,经常热泪盈眶,全身被孤独包围

“颠颠倒倒直到30岁遇见萱萱,一个在认识他七天后,就从家里私奔到这里,铁了心要和他定终身的姑娘。”

“在决定私奔的前夜,三嫂收到一条短信:虽然我没钱,但我只要有一碗稀饭,肯定会分你一大半”

“当年她只有二十二岁,所有人都觉得疯了。父亲剪断她的银行卡,藏着身份证,把她关在屋子里。”

“三嫂偷偷跑出家,从宜宾来丽江,一千多公里,没手机没钱,只能靠撘顺风车,足足五十多个小时,饿着肚子,怀里揣着剪子,一路不敢睡,别人好心给她东西她也不吃

哭了一路,直到见到三哥!

“他们的婚礼上,我死也记得三嫂说过一句话:有些人认识七十年都没在一起,有些人认识七天就可以在一起”

既然是对的人,为什么要矜持,为什么死要面子,为什么要擦肩而过?

“在我们眼里,三哥是木讷的男人,一点都不浪漫,甚至都不懂怎么求婚。可是唯一做过最浪漫的事:每天弹着吉他唱着歌叫三嫂起床”

“大喜的日子,伴娘收完红包还是不让新郎进门,说之前没正式求过婚,非要新郎隔着门喊100遍我爱你。”

“他就真的老老实实喊,喊到97声,门一开,新娘子假睫毛都要哭没了,他傻呵呵地说:老婆你莫哭,还差三声就数完了。

单膝跪地,认认真真喊:嫁给我,我爱你,嫁给我吧我爱你,嫁给我吧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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