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七章 共同喜好(1 / 1)齐若璃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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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是这样,一旦知道自己学不进去,再看都是没用的,还不如学其他的,薄弱的科目最后再想办法。

学校里的猫又多了,除了之前保安大叔养的那只,又多了一黑一白两只,估计是附近的流浪猫跑进了校园。

周崇宇依旧每天去喂食,有时候两人还能遇上,微笑着打个招呼,也没有多余的对话。

在夏玥看来能对小动物如此有爱心的人,脾气差不到哪里,一定也是个温柔的人。

还记得有次下着雨,她本以为周崇宇不会来了,没想到她到的时候他正巧也在。

他撑着伞蹲下身子给猫猫们喂食,雨水顺着伞面滑落到地面上,溅起小小的水花。

两人是隔壁班,也就早上偶尔会碰到,平时在校园里两人碰见的几率都少得可怜。

吃完中饭,夏玥回到教室,后头两人还没回来。

她发现温黎昕的书桌上左边的书堆从上到下数第二本书就是上午看的那本,从侧边看到书名字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原来他喜欢看悬疑类小说,真是巧了,她也喜欢。

有人说“天才”就是无止境地吃苦耐劳的本领,这个定义下得很不恰当,但是在侦探工作上倒还适用。

这是书的里的一段话,但是在学习上,那些即使是被称为天才的人,也是需要努力的。

可能是看得有些入神,她完全没有发现温黎昕他们回来了。

“你看什么呢?”丁仁煜看向夏玥。

夏玥听到声音转头就对上了两人同时望向自己的眼神,赶紧往后一退:“小说。”

“你也喜欢看吗?”温黎昕顺势把小说抽了出来。

今天这是怎么了,早上给她牛奶,现在给她小说,难道她要走桃花运了?

温黎昕只是随口一问,并没有想借出去,他还没看完呢。

夏玥自然没想要借,这次手紧紧的抓在椅背上,没有伸出去:“没,我看过了。”

对方眼睛一亮:“没想到你也喜欢看这个。”

在温黎昕看来,至少他认识为数不多的女生中很少有喜欢看这类小说,大多喜欢言情小说,什么总裁、后宫之类的,他也不是。

四年后的夏天,英剧《神探夏洛克第一季》开播,两人在看这部剧的同时想到了对方,想到高中时那个和自己有同样爱好的人。

“嗯,东野圭谷的小说也很好看。”

“我家也有。”

夏玥刚想问他看的是哪几本,午休铃就响了,她就回到自己位子上睡觉了。

午休期间,冯德志要求大家都睡觉,不准看书,天气热要是中午不休息下午很容易犯困,而且想要学习也不差这一时半会。

趴着睡觉一点都不轻松,每次醒来手都会麻。

窗外的风微微吹进教室,夏玥感觉很舒服。

或许是中午的红烧狮子头太好吃,夏玥连饭都吃完了,现在困得很,没多久就睡着了。

程米一醒来就揉了揉自己的胳膊:“好酸。”

“我也是。”夏玥拍了拍自己的大腿,明明是压着手睡的觉,怎么腿麻了呢。

她直接用手抬起自己的大腿,希望这酸麻劲赶紧过去。

白雨转过头眨巴着大眼睛看着夏玥:“等下周考完试,我们可就放假了,你们有什么打算没?”

夏玥手握拿着笔在纸上胡乱画着:“如果不出意外,我可能会在家里待七天。”

白雨一脸不可置信地看向夏玥:“那不会无聊吗?”

程米倒是赞同夏玥的话:“国庆假期外面人多,天气又热,还不如待在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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