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莱路番外:小伙子,别在我坟头蹦迪了!(1 / 1)kitty喵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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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茫的天涯是我的爱

绵绵的青山脚下花正开

什么样的节奏是最呀最摇摆

什么样的歌声才是最开怀

*

变成蜡烛燃烧自己只为照亮你

把我一些都献给你只要你欢喜

你让我每个明天都变得有意义

生命虽短爱你永远不离不弃

……

美国,纽约,拉法叶特公墓附近的广场。

“路易,能不能别让那些人在我们的坟墓上方蹦迪了?”莱斯特烦躁的抱怨道,他翻了一个身,即便是路易在身侧陪伴着,他依旧不能控制这无孔不入的魔音给他带来的烦恼。

路易安抚性的帮他梳理好一头灿烂的金发,忧郁的碧绿色眸子中浮现一抹笑意,自小克劳迪娅因丧失所爱,陷入长久的沉睡中,他和莱斯特便没了心思流连于俗世,匆匆抬小克劳迪娅的棺木回了美国旧金山,选择了一处公墓陷入沉睡。

未曾想到,百十年过去了,桑海桑田,这拉法叶特公墓附近居然建起了一幢幢高楼大厦,而他们周围更是建了一处广场,每个夜里,不少人都在他们的坟头上方蹦迪,跳什么传说中的“广场舞”,莱斯特有时候被吵得受不了,嗜血的欲望被诱发,日益浓重。

“你是不是被那几个年轻的小伙子所弹奏的摇滚乐给吸引了?”路易一语点破,丝毫都不给莱斯特半点面子,他们之间经常会拌拌嘴,吵吵架,每当出现大的矛盾和危机,小克劳迪娅都会在一旁当和事老平息他们的怒火,不过那已经是几十年前的事情了。

不知道如今的她愿不愿意从沉睡中苏醒,亦或是要再沉睡个天荒地老。

莱斯特扯了扯自己半黄卷皱的衣衫,他皱了皱眉,不太高兴的说道:“这群人不止在我们坟头上蹦迪,等快天亮的时候,那群自称为‘魔鬼出现之夜’的年轻人还在几个街道外的阁楼上弹奏摇滚狂放的音乐,你知道的……”

“好了好了,”路易拍了拍他的肩膀,表示自己明白了他的意思,他碧绿色的眸子浮现了促狭之意,他笑着说道:“你不就是想加入那叫‘魔鬼出现之夜’的乐团,好叫他们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魔鬼出现之夜’。”

路易想了想,觉得这事儿还真挺有趣的,莱斯特要化身为二十世纪的摇滚乐歌手,光是想想路易都觉得自己冰凉的血液滚烫了些许。

一个礼拜后,一个好的时机到来了……

一个年轻蓄胡的男人沿着公墓的围墙走过,路易知道这人,莱斯特曾经说过,这是个杀手,他曾经在离公墓不远的地方杀过人,并且把人抛尸在公墓附近。

“莱斯特,你的机会来了。”路易碧绿色的眸中反射属于吸血鬼的冰冷光芒,对于堕落的人类来说,他们不需要心慈手软。

路易知道,莱斯特喜欢吸食坏人的血液,他曾经说过“Evil-doers are easier , and they taste better (作恶者更容易,他们的血液尝起来味道更好)。”

他喜欢化身为迷人的妖精穿梭在堕落的人类中间,就像他曾经为自己辩护的那样,“并非是与天真无邪的陌生人胡乱勾搭”,那些堕落的人类总是受不了莱斯特的诱惑,将他误认为自己的同伴,孰不知他们只不过盛满温热血液的容器罢了。

滚烫又熟悉的鲜血滋味,路易眯了眯眼睛,生命的真谛他又再一次领悟到了,亲手感受生命在自己手底下流失的滋味,还真是久违。

路易忍俊不禁的看着手忙脚乱的从附近房屋中寻找一些适合他和自己衣物的莱斯特,又见他从公墓中翻出他们早年掩埋的黄金和首饰,想来,莱斯特这次是真的想再一次出现在众人眼中,他耀眼的骄阳又要再一次出现,只不过这回他会以什么方式出现呢?

他碧绿的眸子中浮现玩味之意,可随机这份喜悦之色又消失不见了。

路易抿了抿嘴,望向两人坟墓旁的另一公墓,小克劳迪娅,你还是不愿苏醒吗?

一个星期后,路易已回到了他们两人在拉法叶特公墓几个街道外的公寓里居住,莱斯特弄来了两份合法的出生证明和社会安全卡、驾照等一些列日常物品,便连着银行中的大量财富都从伦敦转移来了纽约。

一个纸醉金迷,欲望深沉的夜晚。

路易正待在他们的公寓里观摩着人类最新拍摄的电视剧,很好,是他们以前在伦敦的旧邻居,福尔摩斯先生的故事,很有趣的电视剧,讲述在繁华热闹的伦敦大都市中,时尚的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经受的一系列危险的、不同寻常的历险。

路易晃了晃高脚杯中的猩红色的饮品,他啜了一口,饶有兴致的看着这一位名叫“本尼迪克特·康伯霸气”的男演员出演他曾经的邻居夏洛克。说实话,他演出了几分福尔摩斯先生的精髓,他记得以前小克劳迪娅总是喜欢拿姜汁饼干或者曲奇饼给福尔摩斯先生送去一些儿,并兴致勃勃的回来跟他说,福尔摩斯先生很喜欢吃他做的饼干。

而小克劳迪娅是福尔摩斯先生忠实的小粉丝,她会一整晚乐此不疲的看着华生医生写夏洛克的冒险专栏,会研究夏洛克发表的论文,时不时还会偷偷跑出去见维克多,或者把他带回家来,和他们一同共享晚餐,这一切切都是十分的美好,十分的美妙。

往事随风飘散,他面露缅怀之色,永生最痛苦,最无奈的地方大抵体现在这儿,你永远不会老去,而你身边的亲朋好友却在一步步地步入了死亡,离你而去。

“路易,”莱斯特猛的推开他们公寓的大门,他的步子有点儿匆忙,微皱的眉毛和被灯光折射为深紫色的眼珠表明他此刻的心情处于不佳之中。

路易不慌不忙的放下了高脚杯,苍白俊美的面庞上露出一抹浅笑,他笑语吟吟地问道:“怎么了?”

莱斯特把一本破烂不堪,装订都散乱了,封面也撕破了,只用橡皮筋把松落的纸张给捆扎在一起的廉价小说给扔在了他面前的玻璃长桌上。

路易挑了挑眉,没有在第一时间说话,他望向处于怒火边缘中的莱斯特,又看了一眼那本廉价小说,只见书的封皮上用血淋淋的朱红印着“夜访吸血鬼”几个大字,一侧又用了黑体解释:一个凡间男孩对一个不死幽灵的访谈故事。

“你干嘛要在你的书里黑我?”莱斯特把最新学习的流行词汇用了下,他一把端起路易放置在玻璃长桌边沿上的高脚杯,把杯中的鲜血一饮而尽,但这还不足以让他的怒火平息,他还叫嚣道:“我不管,我也要出书,书名我都想好了,就叫做,《吸血鬼莱斯特》。”

“好好好,”路易对他露出宠溺的笑,他冰凉的手抚上莱斯特苍白俊美的面颊,他靠近他,在他耳边低低的说道:“你想怎么样都行。”

路易总是知道怎么平息他的怒火,莱斯特总是对路易生不起气来,尽管他们总是吵架,总是出现分歧,可是他们都会包容彼此的坏毛病。毕竟,在永生这条路上,没有多余的同类能陪他们走下去了。

“我要出书,我要当明星,我要当名流巨星。”莱斯特不快的说道。

“哦?”路易挑眉,继而笑道:“你想怎么样都行。”

你明白了永生的秘密了吗?

唯爱,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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