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区”和“兰德威克”交接处一座略显破败的二层小楼前。
墙上的正方形门牌因为缺了一颗钉子,斜着挂了下来,上面写着:
“考伍德街71号。”
西蒙忍着心中的不适,低头看了一眼手中的淡黄色纸片。
看来就是这里了
他皱着眉头,刚准备上前敲门,又没忍住退了回来。
“哎”
西蒙叹了口气,隔着一段距离,伸出右手对准了那块耷拉下来的铜制门牌。
随着他手腕的稍稍内旋,印着“考伍德街71号”的方形铜牌也逆时针旋转,回到了原本挂着的位置。
接着五指猛地握拳,铜牌的四个角同时向内弯折,牢牢地嵌进了墙里。
呼舒服了!
西蒙看着正得不能再正的门牌,满意地点了点头。
“笃笃笃”他敲响了屋子的大门。
木门的表面有些掉漆,不过还没有到完全无法忍受的程度。
弗兰克李被敲门声吵醒,迷迷糊糊地从沙发上坐了起来。
一道明媚的阳光从窗帘的空隙间照射进来,打在沙发旁边的地板上,照出了大大小翻倒在地的空玻璃瓶。
“见鬼这大清早的,是哪个不长眼的”肥胖邋遢的中年男子骂骂咧咧地起身,摇晃着朝大门的方向走去。
“砰!”
他用手撑住木门,几乎将整个身体的重量都压了上去。
接着他又把晕乎乎的脑袋也抵在了房门上,勉强睁开的眼睛贴住了猫眼。
嗯?
“没有人?”
宿醉未醒的弗兰克李只当是自己出现了幻觉,他撑了一把木门,支起身体,准备继续回到沙发上去睡一会儿。
“笃笃笃”
门外传来的敲击声似乎比上次急促了一些。
嗯?
弗兰克李摇了摇自己的脑袋,稍稍清醒了一些后,再次侧着头贴上了猫眼。
还是没有人啊!
“是谁?”他谨慎地开口问道。
“请问,是弗兰克李先生住的地方吗?”西蒙没有直接表明身份。
卧槽!外面真的有人!
弗兰克李吓得一个激灵,酒瞬间醒了大半。
自从上次半夜在路边调戏一个女孩子,结果撞了鬼之后,他就一直有些提心吊胆,入了夜之后,便再也没有外出过,都是一个人在家里喝闷酒。
没想到
鬼在白天也能行动?
终究还是没有逃过吗
西蒙站在门口,迟迟没有得到对方的回应,面对着掉漆的斑驳木门,他心中的烦躁一点一点地累积着。
终于在长时间的等待未果后,他深吸了一口气,一脚踹在了房门上。
门边本来就已经老旧了的铰链根本承受不住西蒙带着“占星之力”的这一脚,直接整整齐齐地断裂。
另一侧的锁舌也滑出了卡槽,整扇门方方正正地向后倒去。
“砰!”
倒下的木门拍在地面上,扬起了一阵灰尘。
灰尘中,一个矮小的身影走了进来。
“我是西蒙爱德华,秘侦局的调查员。”西蒙一边说,一边亮出了自己的黄铜铭牌。
同时,一枚金币从他的指尖弹出,在空中翻转着滑出了一条完美的抛物线后,落在了对方的掌心。
“一个金纳尔,够你买一扇新的门了,最好把漆刷得均匀一点。”
空气中的灰尘渐渐散去,门口的身影这才清晰了起来。
来人身材矮只有普通孩童的身高,穿着一件褐色斗篷,斗篷之下是一张偏中性的脸,瓜子脸,皮肤白皙,亚麻色的碎短发,右侧眼框上还架着一个单边镜。
重点是,来的是一个“人”!
而不是别的什么东西!
只是因为身高缘故,没法从猫眼里看到罢了。
“呼”
弗兰克李长舒了一口气。
同时他注意到了手中多出来的那一枚金币,他连忙用略微发黄的牙齿咬了一下,接着露出了一个难看的笑容。
“够了够了,调查员先生!”弗兰克将金币塞进口袋。
门嘛买两个铰链,再换个锁,就又能用了,剩下来的钱够他买好几十瓶烈酒了。
或者可以试试传说中的发酵酒?据说那才是真正的“酒”!
喝了一辈子“炼金烈酒”的弗兰克李美滋滋地想到。
“我来这里是有个问题要问你。”西蒙走向窗边,拉开了遮掩着的窗帘。
明媚的光线刺入黑暗的房间,地面上,歪七斜八散落着的空酒瓶一下子显露了出来。
西蒙只觉得心跳加速,血液逆行冲上大脑,他连忙重新合上了窗帘。
弗兰克李只觉得这个矮矮的调查员行为有些奇怪,但是也没有多问,对他来说,只要对方给酒钱,那就是他大爷!
别说拉两下窗帘了,就算把窗帘全扯了,那也没事
只要赔钱就行!
“你说,调查员先生!”弗兰克李露出了自以为在讨好,但事实上却有些丑陋的笑容。
无他牙黄,还少了一颗,无论怎么笑,也不会好看。
西蒙不着痕迹地捂了捂鼻子,眼前这个男人一开口,就有一股难闻的酸臭味混合着酒精的气息飘过来。
“听说你前段时间,遇到了一个圆头,没有五官的黑色鬼影?”西蒙忍着不适问道。
“啊,是的是的!”弗兰克李有些激动地点了点头。
他之前去过一次“秘侦局”,可是不但没有人来驱鬼,反而被一个队长样子的人以“调戏女性”的罪名,送去了警察厅
如果眼前的这位调查员能够帮他解决掉这个心病,那真是极好的。
“怎么个经过,说来听听。”西蒙右手握拳,用食指抵住鼻小柱问道。
“是这样的呃”
男子刚准备和盘托出,却欲言又止。
西蒙看出了对方的顾虑,开口道:“调戏别人这种事,只要对方不报案,就不会追究你,不用担心这点。”
“呃好!”弗兰克李犹豫片刻后,点了点头。
“那天晚上,我和两个朋友在路边喝酒”
随着肥腻的中年男子开始叙述,西蒙也在笔记本上飞快地记录起来。
“就是这样,我被鬼影吓了一跳之后,松开了那小咳,松开了那姑娘的手,然后她就趁我不备,在我肚子上扎了一刀后,逃走了!
“那天差不多就是这么一回事!”弗兰克李缓缓地说道。
“扎了一刀?”西蒙眯起了眼睛。
“对!”男子点着头,并指了指自己的小腹,“在这儿!”
“我看看!”
“好!”
说罢,弗兰克撩起了自己的上衣。
西蒙屏着呼吸,缓缓地凑上前。
肥肥的肚腩上,斜着一道暗红色的伤口。
伤口很细,很窄,表面已经开始结痂。
以对方这种酗酒的状态,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结痂,说明伤口并不长,并没有能够刺穿小腹上的脂肪,伤到内侧的肌肉。
其次,伤口很窄,只有常人一指宽左右,因此刀刃得宽度也绝对不会超过这个距离。
再有,伤口很细,而且周围没有什么黏连,这说明刀刃非常锋利,几乎没有什么阻碍就刺穿了对方的皮肤。
西蒙后退一步,将伤口的形状画在了笔记本上,并在下方写下了相应的分析结果。
那么
符合以上条件的,就只有
他眯着眼睛,在笔记本上写下了“手术刀”一词。
拿着手术刀的女士大概率是一个护士!
而周围最近的一家医院
西蒙将笔记本翻到贴着地图的第一页。
“兰德威克中心医院”!
他的手指停在了这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