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楚桐,没成想竟是这般小气之人,不过是个会打猎的而已,瞧把她神气的,几招诀窍都不肯教。”钱婶子朝楚桐离开的方向啐了一口唾沫,嗤之以鼻道。
一想到刚瞧得那么大的一头野猪,她连吃上的机会都没有,就恨不得掘了楚桐家的祖坟。
“还别说,这周氏倒是个会挑儿媳妇的,连着两日都敢独自去后山,还带回来这好些东西。”
“可不就是,这么大的一头野猪她就这么扛着回来。啧啧,这力气大的都可以当牛使了。”
“就是,可惜配了个病秧子……”
几个村妇,纷纷说道。
同时,也不免想到曲景之……
这媳妇儿有这般大的力气,曲景之那药罐子能驾驭得住?
还未到家,楚桐就看到院门子门口站了个人,穿着灰色的袄裙,裙子上打着补丁,身材瘦弱的紧,但仔细一看,竟是她的婆婆周氏。
见楚桐回来了,周氏双手合十,嘴里念叨着,“阿弥陀佛,佛祖保佑。儿媳妇你可算是回来了,你去山上都个把时辰了也不见回来,还以为你在山上遇到了什么野兽。”
若是她再不见回来,她都想喊村里的人帮忙去后山寻她了。虽然,很有可能没人愿意去,毕竟后山上可有不少的野兽。
看出周氏眼里的担心,楚桐只觉得心里像是被填满了棉花,暖烘烘的。
“我没什么事,就是想在山上多采些草药,好补贴家用。眼看着快到了午时,我便回来了。不晓得竟让婆婆替我担心,下次我一定注意时辰早些回来。”
楚桐道。
说实在的,她的这个婆婆真是个很好的人!
周氏忙走上前迎着楚桐,双眼上下打量着楚桐身上有没有受伤,她定睛一看,就见到楚桐肩上扛着一只野猪,瞠目结舌道:“这、这……这不就是野兽么?”
她当然识得这是野猪,只是野猪生得凶猛,此前那后生便是被野猪咬下一块肉下来的,当时也在山上和其他的几个村妇寻野菜,也是亲眼瞧见那后生的伤口的,宛若历历在目。
所以这野猪对周氏来说,跟野兽没啥分别。
楚桐进了院门儿,直接将野猪仍在地上,放下背篓,就对周氏说道:“婆婆,这野猪先放着,等我们吃完饭之后,我们俩就处理着这只野猪!”
周氏蹲下身子仔细查看了下野猪的情况,心里暗暗吃惊。
野猪的后腿受了伤,猪脑袋上有一个明显的凹陷,在联想楚桐扛着野猪大步走回来都不带喘气的模样,这是活生生把野猪打死的?
“好、好好,我们先吃饭。”周氏点了下头,随即想到了什么,又起身拉住楚桐的手臂,拧着眉说道:“儿媳妇啊,这头野猪瞧着这么大,我们家就三口人吃不了这么多肉呢!”
这是周氏担心的一个问题,这肉多也是有利弊的,他们家统共就三个人,这剩下的少说会有大半,等存储的时间一过就会腐烂发臭,那么多的肉浪费了怪可惜的!
对于这个问题,楚桐早就想过了,她反握周氏的手,“婆婆莫要担心这个,吃不完的肉我们可以每日晾晒在院子的井口上,我还可以制成熏肉,这样我们就可以留着慢慢吃。”
“熏肉?”周氏喃喃着,这个词她都没听说过。
“嗯!”
七年前,西梁国大军压制边塞之地,企图攻打大昭朝。
而后赵偃奉了皇帝的命令领着三十万大军前往边塞要地,那时候的她为副帅,辅佐在赵偃的身边。
他们率领的三十万大军与西梁国整整打了四个月,赵偃便认为这样打着保守战役不是办法,便领着一支二十几个人的小队打算潜入敌方军营,正是那次他们遭遇了敌人的埋伏,最后只有她带着赵偃逃离出来。
由于赵偃身上受了重伤,他们只在附近的一处小村落里度过了一段时日,当地的村民常年在山中打猎,喜欢将肉制成熏肉。
熏肉的味道儿虽然有些柴,但配上一碗就口感极好,还别有一番风味儿,这令她是颇为喜欢的,便向当地的村民讨教学了过来,等着西梁国一战结束后就自己回去做给师父尝尝。
可数月之后,西梁国打败便偃旗息鼓,眼瞅着要回到了京城,等待她的却是赵偃的背叛,和镇远将军府的抛弃,还给她扣上了个通敌叛国这样莫须有的罪名。
赵偃……
楚桐有些恍惚,沈如烟的话宛如就在她的耳畔边回响,她只是被他当作是一枚棋子罢了,而她却将自己的一腔爱慕错付在这样的人身上,真是可笑。
周氏盯着地上的那头野猪,若有所思,继而又道:“就算你不惧怕这野猪,那山上还有其他的野兽,日后还是莫要再去了。不然,若真出了什么事儿都无人知晓。”
虽然她这儿媳妇上山采药是为了赚钱,补给家用,但是有钱没命花那有什么用处,保住了这条命才是重要的。
而且,若是楚桐出了什么意外,到时就真的没有谁家敢把闺女嫁到他们曲家了。
让楚桐不进山那是不可能的,而且她嫁进曲家这么些日子,也没见周氏和曲景之像其他人家那般,去地里干过活。可见这曲家田地无半亩,没有点田地可种,就没有银子赚,她总不能在家除了做家务就不干其他事吧?
“婆婆你放心吧,我会小心的。而且,相公如今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这猎物不怕有多的,来一只我就打一只,来两只就打一双。”
说着,不等周氏说话,楚桐就将背篓拎进了灶间里做饭去了。
周氏抿了抿唇,是啊,她的景儿那般瘦弱,若不是有儿媳妇打猎,他们家根本连肉都没机会吃上……
灶间里,楚桐将柴火放进灶膛里烧着,随即在锅里倒了两瓢水。周氏正在处理昨日留下的那只野鸡。楚桐又在灶台上倒了些许面粉和着水揉成了面团儿,盖上纱布放在一旁醒着。
距离曲家的三米之外。
王氏走在前头,到了曲家的门前,也未敲门儿,抬手就直接推开了未闩上的院门儿,领着一个妇人就进了曲家的院子。
周氏正在灶间门口坐着一张小矮凳上,用热水烫着野鸡身上的羽毛,正准备拔毛的来着,忽然看到同村的王氏领着一个人进来,当即就愣了一下。
就算是跟他们家再熟的人,也不能连门都不敲就闯进来,还带着其他人到他们家吧?
更何况,这王氏平日里与她又什么交情,算不上熟,周氏不悦地微微蹙眉,她觉得王氏不仅逾越了还相当的没礼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