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谅你也不敢!”廖楷妈妈得意地说了声。
廖楷顺着她的话继续往下说:“是是是,我不敢不敢。您可是永远十八岁的啊,哪能老呢……”
“行了行了,你别打岔了,我就问问你打算什么时候回家?”
廖楷:“?”
“上周就信誓旦旦地说要回来,结果这都两周过去了,也没见你的人影儿,你每天忙啥呢?嗯?!”
廖楷默默道:忙着谈恋爱呢!
沉默了一阵,他妈妈又叹气道:“唉!妈妈其实也知道你那公司忙,年轻人以事业为重是对的,这个我是可以理解的,可是你总不能说话不算话吧?你说说你,自己口口声声说的回家回家,结果一拖再拖,这不是说话不算话是什么啊?”
廖楷:“……”
“你小的时候,妈妈就教育过你,要说话算话!尤其一个大男人,那说出去的话,可是几千头牛都追不回来的啊!”
天哪,这都是些什么事儿啊。
一大早的,先是因为发了条朋友圈被女朋友“索要赔偿”,然后又因为忘记回家被老妈说成说话不算数,还什么牛都追不回来?!
廖楷顿了顿,“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不是牛!”
“哦对,还是你说的这个比较言简意赅,不过意思都一样!”
廖楷:“……”
“所以你要当个说话不算话的人吗?”
廖楷:“?”
“在你小的时候啊,我给你讲过一个叫做放羊的孩子的故事,我估计你已经不记得了,那我再重新给你讲一遍吧。从前啊,有一个小孩……”
从记事起到现在二十几岁了,这个故事他听了不下千遍,耳朵里都长起茧子了能忘记?
廖楷飞快打断她的话,“好的好的,我马上回去,您别讲了!”
廖楷妈妈得意地咧嘴一笑,“好好好,我马上去做饭。”
呵,姜还是老的辣!
-
上午十一点,城南别墅区。
廖楷停好车,然后朝着最东边的那幢房子走去。
一路上碰到了四条超大型犬,除了一条阿拉斯加外其他的都比他大!
他喵的,好好的小区养什么狗啊,不知道人家超级怕狗?而且你说你喜欢狗,非要养,那也成,养个小点的,这他妈的那么大一只,万一一个不小心把人咬着了怎么办?就不说什么狂犬病啊之类的,就说被狗咬了得多疼啊!
真是的!
廖楷一路上走得胆颤心惊的,见到一个遛狗的就假装淡定地绕着走,见到一个躲一个,见到一个躲一个!深怕一个不小心被哪条巨型犬给盯上了!
本来四五分钟的路程硬是被他给走了半个多小时。
到门口的时候,于澈迎了出来,笑着问他:“儿子,你是爬过来的吗?”
廖楷撇了撇嘴,“还不是因为你们这小区狗多,害得我躲了一路!”
于澈,“哈哈哈哈,我忘记告诉你了,最近刚搬来的几家,都养了狗!”
廖楷:“……”
“好了好了,快进来吧,你王叔叔还等着你呢。”于澈笑着说。
廖楷跟着于澈进了门,然后就看见王钟振戴着副老花镜站在不远处的桌子旁,就好像专门在等他似的。
廖楷微微颔首,礼貌地叫了声:“王叔叔。”
王钟振一边笑着点头,一边偷偷去瞄于澈,发现她去厨房弄饭去了。然后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招.呼.廖楷去书房。
王钟振是个古董爱好者,经常会花好多钱搞一些瓶瓶罐罐之类的。而且又因为他是在大学里面教历史,所以他经常弄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做研究。这些其实于澈是不介意的,因为当时和他结婚的时候就知道他有这个爱好。他喜欢那些瓶瓶罐罐。虽然在外人看来觉得是败家,什么不务正业,玩物丧志之类的,可于澈不那么认为,她觉得那是一种情操,是一种艺术。而且于澈一直认为,人要有自己的一个爱好,不管是男人也好,女人也摆,老人也好,小孩也摆,都需要有自己的一个爱好。这个爱好可以是搜集小贴纸,可以是写书法,可以是画画唱歌,或者可以像王钟振这样喜欢搜藏古董,这些都可以,但是千万不要没有爱好。因为只有当一个人有爱好的时候,有自己喜欢干的事情的时候,她的内心才足够丰.盈,她才会在那些无比难熬的日子里找到依托,然后让自己挺过去!
就像她当年,如果不是因为喜欢写写诗,喜欢搞搞插花,或许也就不会那么快挺过那段灰暗的日子,或许还会堕.落,或许会绝望,或许也就遇不到王钟振,现在活成什么样还不知道呢!
但是,话又说回来,爱好归爱好,那毕竟是精神上的,是意识上的,它是由物质决定的,是从属于物质的!所以说,在身体健康面前,爱好就要靠后站了,毕竟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只有身体健康了,才能够有资格谈爱好。
然而呢,这位王钟振先生,王先生,前几天才刚刚做完个眼部小手术,医生让他最近不要太过于用眼睛,不要太过于用眼睛!他呢就是不听话,不光用眼睛,还老是趁着于澈不注意就跑去书房偷偷拿放大镜观察他那些宝藏,被于澈发现后就点头哈腰地道歉,然后继续“屡教不改!”。
这不,发现于澈去厨房了,就赶忙把廖楷叫进书房,和他一起观察。
可是,廖楷不懂他那些,他拿着放大镜看了十来分钟也没看出那些花纹能有什么特别之处,不就是几道乱纹嘛,有什么可看的,不至于这么宝贝的吧?!
有句话叫什么“【把珍珠当泥丸】——真不识货!”
廖楷就是这,典型的!
王钟振被他气得差点吐血,摘掉老花镜扔在书桌子上,然后自顾自愤愤不平地走出了书房。
廖楷一个人留在原地,“?”
这小老头儿,还生气了?
廖楷笑了笑,把他的老花镜收拾好放进了眼镜盒里,然后三两步走出书房!
其实一开始王钟振叫廖楷去书房的时候于澈就看到了,只是她还没来得急阻止,廖楷那双大长腿就已经迈进了书房。
现在看来,她那些担心简直就是多余地不能再多余了好吗?!
而且,说实话她之前那些什么阻止啊,生气啊,之类的,和廖楷这一招相比,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不值一提的!她之前那些把戏就是所谓的治标不治本,只有当时能够起到那么一丢丢的作用,过后又就像什么都没发生似的!而现在廖楷的这一招,简直就是找准了本质,一阵见血!
于澈见他出来了,忙招呼着:“儿子,快来吃饭,都是你爱吃的!”
廖楷点了点头,笑着走过去,路过王钟振位子的时候,廖楷还特意伸手拍了拍小老头儿的肩膀,以示安慰。
然而,王钟振并没有理他,皱着个眉头一句话不说。
于澈故意调侃他,说:“诶,王老师今天怎么不说话了啊?快给我们讲讲你那些……”
王钟振看都没看她,傲娇地拿起碗盛了老大一碗米饭!
嘿哟,够傲娇的啊!
那有本事别吃于澈做的饭啊,有本事让瓶瓶罐罐给你做饭吃啊!
廖楷全程像个没事儿人一样,哈哈哈的做一个吃瓜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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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饭后,廖楷着急着要走。
于澈让他多待一会儿,陪着她聊聊天什么的,但是廖楷就像是火烧眉头的似的,非要着急着走!
于澈叹了口气问道:“什么事儿啊这么着急?”
廖楷嘴角微微上扬,淡声说:“大事!”
不明所以的于澈,继续问道:“公司的事情?”
“不是!”廖楷一边说一边穿鞋。
“哦?那是什么事情?”于澈又问。
“终身大事!”廖楷脱口而出。
说完后就打开门,径直往停车场走去。
后知后觉的于澈,在他走出十几米的时候,站在原地冲他喊道:“喂,臭小子,你刚刚说那句话什么意思啊?你是不是有女朋友啦?”
听到声音后,廖楷回过头,咧着嘴伸出大拇指.做了个“棒棒哒”的手势,意思是承认了自己有女朋友这件事。
然后大踏步地向前走去。
瞧瞧那个样子,一点儿都不矜持!
留在原地的于澈,听到肯定答案后还是微微愣了几秒,然后就开始激动!
终于啊,她的儿子终于有女朋友了!
她没有像有的母亲那样,会觉得有些失落,或者是有些伤感,她没有!她唯一的感受就是很开心,特别开心。
因为曾经,在那段时间里他有多么孤独,他有多么痛苦,他受过多少冷嘲热讽,只有她这个当母亲的知道。
而如今,他终于不再是一个人了,有人陪伴着他,有人牵挂着他,他高兴时有人和他一起高兴,他有什么心事也可以有一个可以说话的人,这样子她就觉得很欣慰。
嗯,现在有一个强烈的想法就是想见见未来儿媳妇,看看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女孩子,能够让廖楷那样倾心,于澈心想。
不过,她一定很善良,很可爱,很优秀!
然后她就哼着歌儿转身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