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四章 异乡人公会(1 / 1)十月鹿鸣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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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德走出了教堂。

而就在此时,窗户旁的洛思看到另一个罗德少爷从教堂里走出来后,眼泪兴奋地掉落了下来。

她非常的高兴!

从认识少爷的那一天起,他就一直不停被刺杀,离开古堡的次数屈指可数。

有了这个能力后。

少爷再也不用被关在那间房屋里。

“洛思,跟我去一趟迷雾森林。”

“好的,少爷。”

罗德递了张手帕给洛思:“把眼泪给擦了,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欺负你了。”

“嗯。”

洛思轻声说道。

出门的时候,罗德给冉一冰发了一条信息:“我准备好了。”

“我们在城门守卫这里。”冉一冰回。

“等我一下,马上就到。”罗德回。

罗德出门前,穿起全身的装备,是一身经过大巫师伊凡附魔的皮甲,还有一把锋利的短剑,以及一堆应对迷雾森林的小道具,火折子、臭蛋、剧毒之肉等等。

虽然现在的他等级只有6级,但在一身装备的加成下,整体数据差不多10级这样,一般的守卫根本就打不过他。

他这种行为,被异乡人称之为氪金。

罗德还挺喜欢氪金这种说法的,不过现在的的他,还氪不起来,得多割一些韭菜才行。

“韭菜们,我来了。”

来到城门后,罗德见到了那个冉一冰的女孩,可罗德却被她身边那个更成熟的女人吸引了。

一头波浪长发,黑色双眸,看起来更加稳重,身材甚至比水果摊的利维亚还要好,一看就很有韵味的样子。

这种成熟的姐姐,是罗德心目中的完美类型,见到她的第一眼,罗德就忍不住想跟她谈论一些关于私生子的话题。

而一旁的城门守卫见到罗德后,没差点单膝跪下去,好在罗德比了个小动作给制止了。

这个守卫叫马里奥,是为数不多知道他长相的人。

他是城堡里厨师长的儿子,打小在古堡里长大的,算是自己人,这段时间,罗德安排他来给异乡人提供任务线索。

马里奥见到了城主的手势,立马噤声,并没有继续说下去。

“会长,我给你介绍一下。”见到罗德后,冉一冰笑着说道:“这位就是我上次跟你说的,帮我打下水道哥布林的那位大哥哥。”

“您好,我叫赵一雪。”成熟女主动伸手问好道。

罗德愣了下。

要不是经常观察异乡人,他还真不清楚伸手要做什么,这群异乡人伸手,互相握在一起以示友好。

“你好,罗德。”

“你这个名字倒是很有趣,跟无冬城的城主,同样的名字,该不会真的是个封测者吧,故意取这个名字的?”

罗德笑了笑,并没有回答。

赵一雪并没有继续追问,而是笑着说道:“罗德,你加入公会了吗?”

公会?

罗德今天逛论坛时,发现这个单词出现的频率有点高,有什么黎明之翼、泡泡茶壶公会。

“如果还没有,要不要加入我们公会,虽然我们人数不多,但我们公会几乎全都是女的,按你这个等级进来,我们可以给你个副会长当。”

“全是女的?”罗德有点兴趣了。

赵一雪点点头:“是的,我们是一个女性公会。”

“可我是男的啊。”

赵一雪打趣道:“你没事的,你长得这么好看,就算进来了,也不算破坏公会规则。”

罗德有点尴尬,夸他帅就说,干嘛非得绕着弯路,不过从这个赵一雪的表情上,罗德突然觉得这个女人有戏。

再跟她多接触几次,就跟她讨论私生子的问题吧。

“我考虑一下。”罗德回。

面对美女提出来的建议,绝对不能当场答应,那样会显得自己很没立场,按照异乡人的说法就是舔狗。

一定要先放置一会。

“那先加个好友吧。”

“可以。”

一旁的冉一冰根本就插不上话,看着这两人眉来眼去,嘴巴气得鼓鼓的,拳头时不时就握起来。

雪姐一说加好友,罗德立马就答应,上次自己要加罗德时,他还考虑了好一会儿,冉一冰有种把自己的心上人,介绍给了自己最好的闺蜜的感觉。

失算啊!

我怎么这么不小心!

......

其实,赵一雪不做自我介绍,罗德通过万物解释者,看的很是清楚,这个女人倒也是厉害,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已经升到5级了。

且全身都是不错的装备。

一整身皮甲,关键部位还穿着钢片,还有把锋利的长刀,这个造型罗德倒是很少见过,刀身长一米多,只有一面开刃。

异乡人好像管这种刀叫太刀。

罗德大致计算了下,她这一身装备加起来最少要20金。

可短时间内,她怎么赚到这么多钱的。

在跟赵一雪聊天时,罗德大致明白了,她这身装备是公会集资购买的。

而公会,是一种异乡人组织,就好像守卫团一样,有团长、副团长,底下的人要听这些人命令行事。

公会的核心人员会负责推进任务和开荒,也会帮助和保护那些比较弱小的会员,使其不遭受欺负。

罗德皱眉权衡着。

异乡人如果变得有纪律有组织,对自己和无冬城来说,到底是利还是弊。

某种意义上,他们有了组织,自己只要搞定他们的头头就行,可以省去很多麻烦。

就在双方聊天时,不少异乡人从迷雾森林回来了,有一个队伍,采集了满满一整袋的火岩菇。

保守估计有30多颗。

每颗火岩菇艾维亚商铺的收购价是5银币,而卖到帝都的价格是1金币。

中间的差价有15银币,当然扣除掉运输费用后,罗德每颗火岩菇大概能赚10银币这样。

“多采集点啊!”罗德满眼都是星星。

经过两天的不断死亡,外加自己发布的那篇攻略,看来这些异乡人已经慢慢熟悉迷雾森林外围了。

他们的适应能力,让罗德很是吃惊,照这种速度继续成长下去的话,估计很快就要赶上城里的那些守卫了。

“那我们走吧。“

罗德知道一条捷径,毕竟从这里走到迷雾森林,最快也要两个小时。

来回就得耗掉四个小时。

罗德在出发前,拿出了两枚银币给马里奥:“帮我们雇一辆前往迷雾森林边缘的马车?”

“好的,先生。”

马里奥立马给罗德城主安排了一辆马车和马夫。

坐马车到迷雾森林,行程可以缩短到半小时,不用像那些异乡人,做个任务要跑两个小时的地图,来回要四个小时。

“卧槽,他们为什么有马车坐。”

“怎么搞到马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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