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拉梅尔出现在一个叫凯恩斯的村落外的荒野小山坡,而他的身还披着一件黑色的黑袍。
“BOARHAT。这品味,还是依旧糟糕。”说话间,弗拉梅尔推开面前屋门。
“叮铃叮铃!”
“抱歉,本就管还没开业。”
“你还真是会享受。”看着站在吧台里擦拭玻璃杯的豆丁男,弗拉梅尔笑说“好久不见,梅利奥达斯。”
“你是。。。”
弗拉梅尔摘掉待在头顶的黑色斗篷,露出他的面容来。
“弗拉梅尔!”
十年时间对于人类来说会很漫长,会让一个人长大,让一个人慢慢变老。但对弗拉梅尔和梅利奥达斯却没有任何作用,岁月并没有在他们脸留下任何痕迹。
弗拉梅尔坐到吧台椅,“来杯酒。”
“老样子?”
“嗯。”
梅利奥达斯熟练的从酒柜拿出一瓶麦酒,“一枚金币。”
“你还真是黑。”弗拉梅尔勾勾手,一个银质的精致酒杯飞入他手,边倒这酒边说“你的神器呢?”
“卖了,不然哪来钱开酒馆。”
“好吧。”
“这些年你去哪里?”
“我也没去哪,就是四处逛逛。我看你这房子也蛮大的,就暂时留在你这里了。”
“可以,不过要掏住宿费。”
弗拉梅尔掏掏兜,拿出一袋金子。
“嘿嘿嘿,面房间随便挑。”
“今天怎么这么早就有客人?”
弗拉梅尔循声望去,就看到一头粉色猪出现在眼前,“梅利奥达斯,这是你养的食物?”
“你才是食物!本大爷可是剩饭团团长!”
“还真是有趣。”弗拉梅尔很快就发现这头猪的不同。
“哼!”
“他叫霍克。”
“哦。”弗拉梅尔喝了口酒,注意到一边墙有他们的画像,笑了起来,“原来的国王英雄,现在却成了通缉犯。”
“是啊。”梅利奥达斯手动作突然停了下来,“喂,弗拉梅尔。”
“怎么了?”
“10年前我们以颠覆王国的罪名,被迫解散四处逃窜的事情。”
“嗯。”
“当时我被袭击晕倒,你知道是谁做的吗?”
“不知道。”弗拉梅尔面带微笑的喝了口酒,反正当时也不是自己动的手。反正玛琳不在,就让她来背锅。
“是吗。”
“嗯。”
梅利奥达斯也不在想这么多,他本来性格就是这样,不会过于纠结一件事情。
夜晚到来,酒馆热闹起来。
来这里喝酒的,基本都是凯恩斯村落的村民。
他们可能不会想到,眼前有着呆毛的小不点,竟是臭名昭著的通缉犯。
“弗拉梅尔!”
“怎么了?”
“我忙不过来,帮我把这个肉排做出来。”
“你确定?”弗拉梅尔露出坏笑。
“当然。”梅利奥达斯同样是。
弗拉梅尔走进厨房,很快两个色香味俱全的肉排被端出。
“霍克,给客人送过去。”
看到那两份肉排,霍克口水直流,“弗拉梅尔,没想到你做饭这么厉害。”
“嘿嘿嘿嘿嘿。”
“呵呵呵呵呵。”
弗拉梅尔和梅利奥达斯露出‘纯真’笑容,让霍克背脊发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