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011边陲小城又遇事(1 / 1)不见川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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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出了这大门,林渐风一手一个,又是轻功过去。

临走时,欢歌还念念不舍的望着那些漂浮的红点,有些一闪一闪的,有些一直发着光,也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但是红光的确好看,让她有些心痒痒。不过那红光大部分聚集在深渊上面,很难拿到,她也便放弃了。

或许是颜色比较奇特的萤火虫呢。

三人回到客栈中,已经快五更天了,那些被迷晕了的还没醒来,又怕之前跟踪三人的人出现,也算是一夜无眠。

沙漠里天亮得早,卯时四刻时,天就破晓。那轮圆盘自远处出现,伴随着几丝云彩。

那些人也悠悠转醒,活动着身体,不明白自己怎么就趴在桌上睡着了。

阿皎也醒了,呆呆的坐起身,揉了揉眼睛,颇有些迷迷糊糊的。

“公子,我们怎么睡着了?”裘野也完全恢复了,窜到了景夜身边问他。

“昨夜大家都累了,我就让欢歌下了点安神助眠的东西在汤里。”景夜笑道,也没多解释。

这地下宫殿一事,就这样翻篇过去了。

众人整装待发,骑上骆驼又朝着东槿的方向去。

走了五天左右,众人总算在傍晚到了最近的一座边陲小城。小城虽小,紧靠戈壁,处于东槿的边,但这是去西虞和北疆的交通要点,自然繁华了几分。

来往的商人多了,这一行人自不打眼。挑了家人少的店住了进去,几人整顿一番,打算就此别过。

景夜是朝廷中人,自然是要往皇城的方向去,而林渐风,为赴七年之约,定是要往晔州城去的,两条路一个朝北,一个往南,这之后自然不顺路了。而欢歌,犹豫一番,也决定跟着林渐风去晔州城,她本就是想闯荡一番,跟着林渐风也是个好选择。

欢歌难得来这儿,一见这闹市,南来的北往的,各种奇装异服,各种趣闻娱乐,一时迷了眼,兴致勃勃的便拉着景夜要出去逛。

明日清晨才启程,用过晚饭,这小城也是灯火不息,人声鼎沸,热闹非凡的。

裘野也打算跟着去,但被欢歌阻止了,这等良辰美景,怎可带别人?景夜笑笑,也让裘野别跟着了,欢歌这才作罢。

然而出门时,却见林渐风换了一身黑色衣服,怀中抱着一把剑,嘴里叼着一根枯草,痞里痞气的倚在客栈门外。若是以前,也是玉树临风的,但经历这半月多的烈日洗礼,人黑了一圈,沧桑得不像话,让人看起来很辣眼睛。

林渐风也很不明白,为什么一同从西虞来的,景夜和欢歌依旧肌肤白嫩,好似一掐就能掐出水来的。当真让人嫉恨,也难怪之前那老板娘想要喝他俩的血!

“你俩要出去?”林渐风问道。

“是啊,林大哥要一起吗?这城中夜晚有趣得紧,夜市里的东西稀奇古怪,我与欢歌无聊得紧,便打算逛逛。”景夜笑,邀请了林渐风。

听了景夜的话,欢歌猛地拉了拉景夜的袖子,眉目中有些不乐意。

废话,刚打发裘野那个大老爷们,现在又来一个,还让不让人好好玩玩嘛,虽然林渐风现在与他们关系也算是好的,但是吧,她可是存着小心思的。

林渐风本来打算自己出去逛的,也不过是礼貌的问问他们,顺带交代自己去向,谁知欢歌这么不欢迎他,那么,他可就要跟着去了。

“好啊,咱三一起逛逛。”林渐风答应了景夜,朝欢歌挑了挑眉,气得欢歌龇牙咧嘴,差点拳头就要上来了。

彩灯串串,人来人往,街边都摆满了各种各样的小摊,各种叫卖声和笑声混杂在一起,好不热闹。

“姑娘,来看看这簪子,你人生得这样美,这簪子最配你了。”路过一个卖簪子的小摊时,欢歌被摊主叫住了。

欢歌回头,见那摊主手中拿着一根银色的簪子,造型简单,顶端是指甲盖大小的花,虽然看起来没什么特色,但那花做得十分精致。

“簪子?”欢歌疑问,她自小在西虞长大,西虞人很少会用簪子,头发一般都是挽起来用好看的布条系好,又或者辫成辫子束起。而她,打小是左右各辫三缕辫子,然后再束起来的,自然用不到簪子。

“是啊,这簪子多好看,你这般年纪最适合不过了。旁边这位是你的夫君吧,生得真好看,让他帮你买一根吧。”摊主见欢歌手拉着景夜的袖子,便说道。

欢歌这么一听,倒是掩嘴笑了,道:“你手上这根我不喜欢,还有别的吗?”

“有的有的。”摊主说,又看景夜华服着身,气宇非凡,当即拿出了一个半大盒子,小心翼翼的打开。

“这簪子,可是南遥国那边带的货,请了最好的工匠。”摊主从盒子里拿出一只金簪,上面缀了一只金蝴蝶,栩栩如生,好似下一秒就会展翅飞离。然而这还不是这簪子最奇特的,这簪子有蝴蝶的那一端稍粗,另一端如针般细。

景夜笑了笑,没说话,这簪子是南遥国的没错,但绝对不是什么最好的工匠制作的。这种簪子,平日里他看都不看一眼,不过今儿欢歌有些兴趣,便耐着性子陪她看看。

“这簪子啊,平时插在头上,别人也看不出什么,遇到危险时,将它拔下来,与匕首一般锋利……”摊主话还没说完,就被一阵慌乱打断。

“杀人了!”有人大喊道,只见一个黑影迅速从空中跃过,好多人见着了,纷纷逃窜,一时之间人挤人的,各种混乱。

林渐风一直呆在他俩旁边,这会儿一见有黑衣人逃窜,施展轻功就追了上去,欢歌却是见到不远处一个三岁小孩被人挤摔倒在地,哇哇大哭,立马也冲了上去,一把将小孩抱起,退到一边,差一点就有几双大脚踩在小孩身上了。

景夜没跟去,而是朝那摊主说:“这种簪子里面是空心的吧?”

“是的是的,蝴蝶那里可以旋开,平日里藏些纸条药粉什么的也可以。”摊主怔了怔,见景夜不慌不忙,便安定下了心,接话道。

“我要了。”说完,丢下一片金叶子,顺了一块碎布,将簪子包好放进袖中,便追着欢歌那边去了。

“没事吧?”景夜问欢歌。

欢歌摇摇头,没什么问题,倒是怀中的小孩子,一直哭喊着要爹娘。

“林大哥追那黑衣人去了,我们先在这里等着吧,这孩子的爹娘恐怕找不到他也是担心的。”景夜拉着欢歌退到河边的一个亭子里,等了一会儿,除了之前死人的地儿还有些骚乱外,行人都缓过神来,平静了。

又恢复了一片热闹。

等了约莫一炷香时间,一对年轻的夫妇匆匆而来,一见着人就拉住人家问有没有见过一个孩子,还大声的喊着孩子名字。

景夜拉起欢歌,带着孩子就往那夫妇的方向去。

“这是你们的孩子吗?”景夜问,指了指欢歌坏中的孩子。

女人一见,连忙把孩子从欢歌那里抱到自己怀中,又哭又笑。

“多谢你们二位。”倒是男人情绪稳定些,给景夜二人道了谢,带着女人孩子离开了。

二人又在亭子这边等了一盏茶的时间,仍然不见林渐风回来。

“要不我们看看那死人的地方吧。”欢歌提议道。

“也好,不过,倒是陪不了你继续逛了。”景夜道,拉着欢歌的手便朝着那死人的方向去了。

“怕什么,你不是有东西在我那儿,将来有时间来拿吗?到时候你再陪我逛逛也是可以的,不过,我同林大哥去了晔州城,你到时候怎么寻我?”欢歌看着牵着的手上,嘴角的笑意藏都藏不住。

“晔州城可是花迟的地盘,我去了,自然是托花迟楼的人来寻你。”景夜回答,两人又扯了些别的,不一会儿就到了死人的地儿。

那是烟花之地,死的人是这小城中城主的侄子,满脸横肉,膘肥体壮,平时欺男霸女惯了,十分遭人记恨,得罪的不少,但都忌惮他的身份。这次也不知道是谁雇人来杀他的,趁他醉于烟花之地,一刀抹了脖子。

景夜随意问了个人,便得知这过程。据说当时,他在二楼雅间,与几位姑娘寻欢作乐,这时突然冲出一个黑衣人,径直到了他身前一刀抹了他脖子,又把人从二楼窗户丢下,摔倒大街上,从窗户飞身而逃。

这恶霸少说两百来斤,那黑衣人看起来单薄得紧,身形小巧,却也拎得动他,恐怕是力大无穷。

官府的人在景夜到达前就到了,因为死的是城主侄子,所以当即把与恶霸同处的姑娘都抓了,还有一些对着尸体唾骂,或拍手道好的无辜百姓。

景夜没说话,不过看身边那些百姓隐忍的模样,想来这恶霸平时仗着身份没少欺负人,而城主对于这事又不管不顾,让众人敢怒不敢言,当真是坏了他东槿的名声。

这几年丞相势力大了,他属下的也狗仗人势了些,无恶不作,各地都有类似的传闻。若是长此以往下去,东槿必失民心,也许他也该重视此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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