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渐风和欢歌没打算留下来同景夜处理此事,一来身份不合适,二来与另外两人约定的日子要到了,他得赶紧去晔州城。
朦朦深夜,乌云遮天,不见月与光。
次日清晨便要分离,欢歌倒是有几分不舍,趁还没睡时就扣开了景夜的房门。
“欢歌?”景夜小小惊讶了,打开了门让欢歌侧身进入。
“明日便要分别,我这心里有些不安定。”欢歌道,自顾的坐到了圆凳上。
“不必担心。我本打算去你那里找你的,没想到你自个倒是来了。”景夜笑,关上门,坐到了欢歌对面。
“你找我有什么事吗?”听了这话,欢歌倒是露出几分惊讶,几分愉悦。
“之前在那卖簪子的地方看中了这簪子,然后就买下来了,我觉得和你十分相配,便想送你。”景夜从袖中拿出一个金簪,就是那一头粗一头细的蝴蝶簪子。
“那摊主说了,这簪子可以防身,我见你没什么武器,想来这簪子也适合你。不过这小城中的东西虽然稀奇古怪,但始终不贵重,日后有机会,我再给你寻一根好看金贵的。”景夜笑得清淡,却晃了欢歌的眼。
“可是,我不会东槿女子挽头发的样式,这簪子,我也怕用不着……”欢歌突然想起这一茬。
“你是西虞人,在东槿始终有些惹眼,换东槿的服饰发式,也要好些,头发我教你挽,至于衣服,我已让人去给你和林大哥裁了两套。这一路风尘仆仆,也难为你一个女孩子家了。”景夜说着,走到了欢歌后面,将她束起的头发慢慢拆下,打算给她挽一个东槿未出阁女子的发式。
西虞民风较为开放,女子穿的多是露脐装,但东槿却要保守一些的,给欢歌换一身装扮也要省去许多麻烦,毕竟欢歌这么一个水嫩嫩的姑娘,哪个男人见了不动点歪心思?
“景夜,真是谢谢你。”
“没事,我自幼因为身份原因,玩伴就极少,难得遇到欢歌你这样活泼开朗的,也想要亲近一些。”景夜说的倒是实话,平日里总是要端着身份,只有在江湖上时,才能做回真正的自己。
等到做完了该做的,他便隐于这江湖吧,没有诡计多端,没有人心险恶。可以像林渐风一样,想去哪儿去哪儿,无拘无束,活成自己的模样。
景夜当真羡慕极了林渐风和欢歌,一个名震江湖,另一个独自来东槿闯荡,他们都活成了自己。日后若有机会,他一定来江湖寻这二人,寻欢作乐,四处游历。
那衣服送来之后,欢歌便去换了。
是一袭浅蓝色薄纱裙,打底的是白色绸缎,映着金色的蝴蝶花纹,样式简单,但不失灵气。
景夜把簪子插入欢歌头发里,搭配起来,倒是别有一番风味。欢歌五官本就深邃,眸子细看也是带了点墨绿色的,头发披散开来,挽起一半,也是多了分风情万种,少了分刁蛮任性的。手脚腕上的金环铃铛,在蓝纱下若隐若现,走几步就是清脆的响声,十分有特点。
“好看吗?”欢歌往景夜跟前转了个圈圈,扬起一抹灿烂的笑容问他。
景夜失了神。
他多想像欢歌一样笑得灿烂美好。
“好看。”最后,他说了这么两个字。
二人拉了会儿家常,景夜给欢歌说晔州城有哪些好吃的好玩的,又答应了欢歌以后去找她时,一定要带她把这些地方逛上一逛。
最后快三更了,欢歌这才放景夜去休息。
“以后你定要小心些,防人之心不可无。”景夜嘱咐道,念念不忘的看着欢歌头上的簪子。
欢歌也看到了他的眼神,笑道:“你放心你放心,这簪子是你送给我的,别儿个给我要来看一眼我也不会给的。”
“我定会去晔州城寻你。”景夜拍了拍欢歌的头,转身回房。他年纪比欢歌小一岁,又只比欢歌高上一点儿,但性子却比欢歌成熟许多。
阿皎只愿意靠近林渐风一个人,所以这会儿,想让她跟欢歌一间房也是不愿意,景夜便单独给她开了一间房。
此刻她正盘腿坐在床上,吐出最后一口浊气时,猛然睁眼。那泛着红光的眸子,怎么看也不像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孩子的!
有人一夜无眠,有人睡的正香,林渐风属于后者。
太久没好好的睡床上了,一回来洗了个凉水澡,沾床就睡着了。由于睡得太死,压根没发现,窗沿上,坐着个半大孩子,紧紧用一双泛红光的眼睛看着他,嘴角是若有若无的笑意。
清晨的阳光很是和煦,林渐风和欢歌阿皎收拾好景夜给他们准备的行李,也打算离开这里了。
原本林渐风打算靠着一双腿前往晔州城,但考虑到还有欢歌和阿皎,便租了两匹马,前往下一座城走水路,水路虽比陆路耗时长上两三天,但至少没那么颠簸。
景夜前来送别他们,没有说什么话,只是叮嘱欢歌一定要好好的,又说了到时候他得了空一定去晔州城。
欢歌纵然不舍,但也知道自己同景夜不是一路人,无论是去往的地方,还是身份,都不是一路的。
阿皎平时黏林渐风黏得紧,但今天却是破天荒的跟着欢歌同乘一匹马。欢歌不太会骑马,所以行得不快。
东槿的风光倒是比西虞的好,西虞那边多的是戈壁,降雨也少,高大的植物并不多,虽有零散的绿洲,但比起东槿的山水差了不少。
待林渐风三人走了,景夜一挥袖,道:“去城主府。”
少了欢歌林渐风,裘野也感到,自己主子又恢复了平日里的冷淡。他自景夜出山时就跟着景夜了,少说也有六年了,可是这六年里,景夜的笑容,还没有欢歌在时多。
若是日后欢歌同景夜在一起……
呸呸呸,他在想些什么,欢歌怎么可能同景夜在一起呢,这多不符合规矩。
裘野把理智拉了回来,连忙跟上了景夜。
要说这城主府修得可是富丽堂皇了些,差不多快有皇城那些个大户人家的气派了。
景夜低调了些,只带了裘野一人,然而还没进门,就被守门的小厮拦住了。
“可有拜帖?”那小厮颇有些吊儿郎当,看人的眼神也是不屑一顾的。
“叫你们城主出来。”景夜没开口,是裘野说的话。
“你们是什么人,居然还想见城主?要是人人同你们一样,没有拜帖就想进来,那城主府岂不是那酒楼茶馆了?”小厮说话也不客气,挥手打算轰走二人。
景夜看了眼那小厮,像是看死人一般,“小兄弟,你去通报你们城主,说我们知道谁杀了他侄子。”
有什么样的主人,就有什么样的狗。这年头,连看门的都这么狗眼看人低了,那住在房子里的,岂不是不如狗了?
那小厮迟疑的看着他们,正巧这时来了另一个小厮,便附在他耳边说话,然后那个小厮就慌忙的跑了进去。
不一会儿,就有个年迈的男人出来将他们迎了进去。
“二位,可真知那凶手?”想来是管家,把他们迎进去后便开口问。
景夜没说话,只是边走边看这庭院。在这等戈壁小城,居然能建假山鱼池,房顶用的也是极好的琉璃瓦,想来一年维护的花销不小吧。也不知道是鱼肉了多少百姓才拿来的这些钱。
景夜让人调查过了,城主张步山对东槿的百姓极其严苛,而西虞和北疆来的商人,只要花点钱便可在小城中大摇大摆。家中有一个母老虎一般的发妻,一个二十出头的儿子,还有无数美妾。这儿子和侄子欺男霸女也是学着他的,不过,他儿子喜好的是男风,看上哪家的,便杀了人父母,将其豢养在府内。死在他们一家手里的人,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了。
由于侄子的死,发妻刘氏发了老大的火,让张步山赶紧找出杀人凶手,想要将其碎尸万段,千刀百剐。
“你们这城主府,修得挺好的。”景夜不咸不淡的说道。
“那是自然,这里的布局,请的是皇城里最著名的大家规划,一砖一瓦,皆是从皇城千里迢迢运过来的,池塘中的锦鲤,与盛宠的晏妃的是一个品种……”管家絮絮叨叨,那种高人一等的神色,统统摆在脸上。
“是不错,这得花费多少钱啊?”景夜听了管家如此说,眼中闪过一丝不悦。
裘野心道这城主府要倒大霉。
管家斜了一眼景夜,道:“你这辈子赚不到的。不是说知道凶手吗,与你絮叨一路,城主的书房就在前面,你自个去吧。”说完指了指不远处的一座两层小楼。
那小楼修的雕龙画凤,造型别致,又是独的一栋,在这院中好不享受。
景夜自行上前,站在门前,想推开门,但一想到这么做当真是给这城主脸了,随即收回了手,一脚踢开了那门。
“景夜听得城主威名,特来拜访!”
此话一出,倒是惊了那管家和书房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