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训完后,就正式开始高中三年的生活了。
沈惜秋坐在教室上,望着前方发呆,双眼因没有聚焦而显得无神。
在成为一名高中生之前,她其实挺兴奋的,曾经在无数个关了灯后的晚上,躲在被子里偷偷想象中自己的高中生活,和电视剧里一样,会有个帅气聪明的男同桌,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自己做不出题时,会轻轻骂自己傻瓜,然后很耐心地教自己解题。
想象中自己会有很多朋友,白天一起吃饭,一起学习,晚上可以漫步在空阔的操场,说着班级里哪个男生和哪个女生有些暧昧,班主任是个地中海,哪个班里的男生是女生们的暗恋对象等等。
但现实中的却是,同桌是个女生,自己也并没有好人缘来交到朋友,慢热的性子,同桌心里肯定觉得她是个很难相处的人。每天重复着简单又枯燥三点一线生活,感觉特无趣。
眼前突然有只手晃了晃,沈惜秋从神游中回到现实,看清楚前面的人是前面桌的小萍,好像是叫张小萍吧,她也不太记得请。
“我发现你好喜欢发呆呀,呆呆的,好可爱”
“呆?可爱?”沈惜秋在心里默默地说,你的逻辑该不会有问题吧。
“嗯,特别呆萌,让我这个女生都想亲一口”她还“嗯”得特别大声,害得沈惜秋的脸一下子红了,不知道如何回答。
沈惜秋仔细地打量她,齐耳的短发,平刘海,眼睛属于内双,鼻子有些塌,在女孩里绝对算不上好看的,但有种让人想与之亲近的感觉。
她也反过来盯着沈惜秋看,说,“你干嘛盯着我看,我脸上是有什么东西吗”说完从书包里拿出了小镜子,对着镜子左看右看。
沈惜秋有些窘迫,说话便有些结巴,“没,没,你脸上没东西,你长得很漂亮。”对于违心的话她经常会说,说别人不好看不漂亮的话,她是不会说的。
“你不用安慰我,我知道自己长得不好看,这点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张小萍露出有些不整齐的牙齿,冲她咧嘴一笑。“对了,今天是周五,晚上不用晚自习,要不要一起去外面的步行街逛逛。”
“好呀,我刚好想去买些东西”
沈惜秋回宿舍换了套便装,白色的T恤,淡蓝色蕾丝边牛仔裤,把马尾辫放了下来。
在学校周一到周五都要穿校服,共两套校服,一套是浅蓝色的,一套是粉色的,她觉得特别丑,很像工厂里工人们穿的制服,果然电视剧的都是别人的校服。
还有男生居然也穿粉色,每次看到的时候都觉得很别扭,真不知道学校领导的脑子是不是被驴踢了。
沈惜秋简单洗漱后,就到隔壁宿舍去找张小萍,看到她正坐在床上,往脸上抹着一层白色的粉,唇上因为涂了鲜红的唇彩,整个人看起来有些像女鬼,她冷不丁被吓了一大跳。
“你来啦,要不要帮你化个妆?”张小萍头都没抬,依旧在捣鼓她的脸。
“不,不用了,大晚上别人也看不清脸。”她连忙摆手。
张小萍终于化好妆,在衣柜里翻出一条白色碎花连衣裙,并穿上了高跟鞋,说,“我在网上看到过一句话,你永远不知道你的白马王子在什么时候出现,哪怕去倒个垃圾也要保持最好的状态”。
沈惜秋虽然心里对她的看法并不赞同,尽量表现得不动声色,现在才高一最重要的任务是学习,白马王子心里想想就好,世上哪里会有白马王子,他们只会存在于骗小女孩的童话里。“你逛街穿高跟鞋啊?脚会很痛的。”
“女孩子要对自己狠一些。”张小萍拎起床边的包包,便挎着沈惜秋的手臂慢慢走出校园。
商业街位于学校不到大概500米的地方,城市里晚上灯火通明,各种各样的服装店、小吃店分布在街道两边,偶尔会传来小摊贩的叫卖声,好不热闹。
恰逢周末,街上的行人熙熙攘攘,沈惜秋和张小萍在拥挤的人群里艰难地走着,沈惜秋对这座城市很陌生,唯一的记忆还停留在小学三年级,由于市里抽查考试,她考了全年级第一名,爸爸带她来过这里,奖励了她一顿肯德基。
那时候她还很小,也很馋,只记得那顿肯德基是她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东西,上初中的时候,她不是没吃过肯德基,只是再也找不到那时的味道。
张小萍拉着她进入了一家内衣店,一进门导购员迎了上来,立马露出八颗牙齿的标准笑容,问“两个小姐好,请问需要买些什么。”
沈惜秋心里很佩服这些导购小姐,就算前一秒在气势汹汹地吵架,后一秒也能毫无压力地露出标准的笑容,这就是所谓的“敬业”吧,反正她是做不到的,所以她成为不了左右逢源的人。
“我想挑选几款舒适的内衣,有什么好的推荐吗?”张小萍轻车熟路地走到挂着内衣的柜子前,自顾自地挑了起来。
看着那些内衣内裤,沈惜秋挺不好意思的,脸在橘黄色灯光的映衬下,红通通仿佛能滴出血,像一只熟透了等待被摘的苹果。这是她第一次出现在内衣店里面,以前她的内衣都是妈妈按照均码给她买好的,她从来不用操心这些事情,而且她现在穿的不是内衣,而是初中时穿的小背心。
“你不买吗?”张小萍似有似无的目光落在她的胸脯前,害得她本来就红的脸,变得更红了。
沈惜秋视线盯着外面的马路,因为有些紧张舌头捋不直,“我,我,我不买了,宿舍有,刚来学校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挺多的。”
“都是女孩子,有什么好害羞的”张小萍走过来搂住她的肩膀,“你也太内向了吧,会被人欺负的。”
沈惜秋在心里反复默念那句‘你也太内向了吧,会被欺负的’,她何尝不知道会被欺负,可是她就是改不了自己那软弱可欺的性格,在很久很久以前,她就知道那种滋味。
在接下来的周末两天,沈惜秋除了和舍友去吃饭,其他时间就窝在床上看小说。
那时候智能手机还没普及,她用的还是诺基亚按键机,小小的手机还没有手掌大,屏幕就更小了,但这丝毫没有妨碍她看言情小说的热情。对于看小说这件事,她是近乎疯狂到可以不吃不喝,很多时候大晚上还躲在被窝看到凌晨两三点,当时疯狂迷恋上的是霸道总裁文,经常幻想成自己是女主,来演饰小说里的情节。
在很多年后,她对自己高中时期经常性熬夜看小说的事情非常后悔,因为后果就是长了两个又大又黑的熊猫眼,连最贵的眼霜都拯救不了,这当然是后话了。
一个狭窄的空间,摆放着八张床,住了16个人。每到早上洗漱或者晚上洗澡的时候,都要排很长的队,导致她心里非常郁闷。
尤其是冬天,宿舍后面的走廊挂满了衣服,又没有脱干机,所有的衣服都挤在一起,臭烘烘的霉味从衣服上散发出来,还在穿在身上,一整天的心情都被这衣服给毁了,小说里的高中生活,果然都是作者大大想象出来骗骗小女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