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惜秋坐在靠窗的位置上,拉出车窗,随着车子的前进,外面的风使劲吹打在脸上,虽然有点刺痛,但她觉得挺舒服的,因为总比闻着恶心的汽油味要强。
她从小就晕车,有可能是遗传的,因为妈妈也晕车。每次出远门都要带着一瓶万金油,一上车就拼命涂在太阳穴,耳朵旁还有鼻腔里,来转移对汽油的注意力。
记得小学的时候,有一次和爷爷去临近的县城扫墓时,回来坐面包车,连胆汁都吐出来了,后面一直对加汽油的交通工具充满恐惧感,在上高中几乎没怎么做过大巴。
坐在一旁的叶秉轩,也是知道她从小晕车的毛病,他从书包里拿出自己的校服外套,披在她面前防止吹风着凉。接着拿出白色耳线,插进手机孔里,把其中一直递给她。
耳机里播放的,正是那天顾一宁在台上弹奏的曲子——《爱你是我做过最好的事》,看着窗外的壮阔的海景,她的眼睛突然又有些酸涩,不想被旁边叶秉轩看到自己流泪的样子,只好靠着椅背,闭上眼睛,车子一晃一晃像小孩的摇篮一般,她慢慢地就睡了过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被人轻轻拍了几下,便醒了过来。她醒来后,发现头正靠着叶秉轩的肩膀,她居然睡着了。这也就算了,最尴尬的是,她的口水把叶秉轩的衣服给弄湿了,自己睡觉怎么老是流口水,上次医院的也是,真的是蜜汁尴尬。
“这个,这个不好意思啊,我不是故意的,我回去帮你洗衣服吧。”她盯着他肩上湿湿的地方,红着脸说。
叶秉轩笑了笑,摸了摸她的头,“没关系,我早就习惯了。”
此时的沈惜秋觉得更糗了,小学的时候,她有时候回去叶秉轩家玩,有时候在他房间玩着玩着就睡着了,每次醒来的时候就会发现口水把他的枕头弄湿,她一直对这件事情印象深刻,因为叶秉轩每次都会狠狠地嘲笑她,她都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幸亏车子到站了,缓解了她此时的困境,赶紧拎着大包小包,从车上下去,不再去看后面的叶秉轩,大步走在通往家里的黄泥路上,由于有走得太快,掀起一阵阵的灰尘,害得她猛得咳嗽。
叶秉轩追了上去,知道她脸皮薄,便不再提刚才的事情,和她肩并肩走着,偶然需要出来市场买菜的邻居,彼此都互相打着招呼。
小镇里民风挺淳朴的,邻里的关系都非常好,经常会互相串门,有好吃的也会相互分享,你来我往的,不像城里的邻居,很多都是老死不相往来,也许住了十几年,都不认识旁边的邻居。
这个小镇的房子,基本上是居民自己买地自己建的,很多都是三层四层的楼房。沈惜秋一家共有四层楼,住着十几口人,爷爷奶奶,姑姑,他们一家,还有大伯一家,人多虽然热闹,但是相处起来矛盾也不小。
叶秉轩家的房子和她家,就隔着中间的一户邻居,当了十几年邻居了,两家人的感情关系都非常好,这也就造就了她和叶秉轩的友谊。
差不多一个月没回家,踏进家门时竟感觉有些许的陌生,她环顾这个她住了十几年的地方,她的幼年,童年,少年全是在这里度过,真的找不出哪个地方比这里的回忆更多。
走到厨房时,发现奶奶在做午饭,肯定是提前知道她要回来,要给她做最爱吃的糖醋排骨和焖茄子,她心里暖暖的,感觉特别幸福。
从小爸爸妈妈就不在身边,她可以说是爷爷奶奶一手带大的,又是家里的第一个孩子,所以基本上都是有求必应的,每天奶奶就会带她去市场买糖果牛奶冰淇淋之类的小零食吃,但又不爱刷牙。
以致于沈惜秋八九岁的时候,牙齿黑黑的,都是虫洞,每次看到同龄人一口漂亮的小白牙,就特别羡慕。也过了换牙的年龄,后面也不知道整齐白皙的大门牙是怎么长出来的,虽然里面的大牙还是坏的,不能咬太硬的东西,不过这也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吃完午饭后,她便走上了二楼,发现爸妈和妹妹都没在家,只有弟弟趴在房间的电脑上玩着游戏。
她这个弟弟比她小五岁,现在正在读五年级,是爸妈生了她,然后想生个男孩,没想到第二胎还是女儿,在他们那个年代,从小被灌输的就是养儿防老的观念,或许是拗不过爷爷奶奶,当时正是计划生育最严的时候,他们为了能生个儿子,东躲西藏的,听说最后还被罚了好几万块,当时的几万块可是天数啊。
所以弟弟出生之后,她就感觉以前家里对她的宠爱,都转移到弟弟身上,有好吃的,第一时间也是先给他,当时读小学的她心里特别不平衡,也做出了很多叛逆的事情引起他们的关注。
等上了初中之后,她慢慢就懂得了父母也不容易,反正弟弟也比她小,就当是让着他了,心里也满满释怀了,毕竟是家人,身上流着相同的血,就算打断骨头也连着筋。
沈惜秋走到弟弟身边,用力地拍拍他的肩膀,着实把他吓了一大跳,游戏里的角色也由于他的出神而死了,他有些恼怒地转过头,生气地说,“沈惜秋,你干嘛呢,你看,都死了。”
“爸妈不在家,你就偷玩游戏,作业做完了没,信不信我告诉他们?”沈惜秋忽视他吹鼻子蹬脸的行为,从他旁边跨过去,走到自己的房间,把书包和手里的东西放下。
“是爸爸给我玩的,沈惜秋你个叛徒,你尽管去告密吧,哼。”沈樊冬回过头,继续玩他的游戏,他从来不叫她姐姐,都是直呼其名,从小到大爸妈也不管他,算了,不就是个称呼吗,反正她也不在乎这个。
她关上门,把游戏的声音隔绝在外边。躺在床上,怀里抱着个大大的熊,这还是两年前她生日,跟叶秉轩要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