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们!要架了!
不知道支持我的铁汁还有多少个!
但是问题不大嗷,奥利给干就完事了!
在这儿先跟大伙扯扯骚话吧。
作者我呢,实际写书也有三年了,卖惨的话就不说了,讲讲英雄联盟吧。
接触英雄联盟,也有六七年的时间了。
当时还是个小屁孩,啥也不懂就知道玩。
真正了解联盟的时候,是三年前的一个夏天,只记得那年夏天的西瓜很甜,英雄的背景故事格外的吸引人。
那时候还没有所谓的英雄联盟宇宙,符文之地还叫做瓦罗兰。
第一个了解的英雄故事,就是拉克丝。
那会儿的德玛西亚甚至不讨厌魔法,拉克丝是个喜欢恶作剧并天赋惊人的女孩。
那会儿不管现实里的妹子如何冲我笑,都不如拉克丝的一个笑好看,因为她,我接触了更多英雄的故事。
同时也开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本英雄联盟同人,嗯,书名就不说了,黑历史。
现在回去看都羞耻的不行。
当时成绩很理想,一个月竟然能挣六百块钱全勤,可给我乐坏了。
现在想想,我能坚持下来也的确不容易。
三年时间,经历了许多,我曾经也想过放弃,但还是坚持到了今天。
如今也不是当初那个懵懂的少年,也需要为了生计而发愁了。
说实话,这本书,一开始其实就是为了恰饭写的。
认识的许多朋友,都说让我写的小白一点,现在网文已经不吃以前那一套了之类的话,要不就是劝我放弃,英雄联盟没的写。
我也听了他们的建议,尝试着改变了一下。
可是后来发现,这不是我想要的。
我写英雄联盟的初衷,是为了挣钱吗?
我想起了三年前的那个夏天,那个单纯的孩子,想加入瓦罗兰大陆,想成为英雄联盟其中的一员。
什么时候,生活改变了我的梦想?
意识到这点的那天,我呆坐在电脑前,想了很久。
这真的是我想要的英雄联盟吗?脸谱化的人物,然后强行给他们降低智商,为了爽而爽?
我可以这样写,我当然可以。
可这是我想要的吗?
我的内心有了答案,我想让大家认识最真实的英雄联盟,同时也是我最热爱的那个英雄联盟!
我想把我知道的英雄联盟,把我了解、我认为的符文之地,带给大家。
就比如乐芙兰这段剧情。
有兄弟说这里写的像柯南,但按照背景故事来讲,乐芙兰本就足智多谋,她有这个实力把所有人耍的团团转。
我把我了解的乐芙兰,带给了大家。
这样看着会累,但我只能这样写,通过剧情,来让一个英雄变得更加真实。
而不是说,我强行削弱这个英雄的智商,然后让她在某个时间点出现,主角一装逼,她惊为天人,然后跪舔。
在这本书里,林云也只是一个有点狡猾,又有点运气好的普通人。。
面对危险,林云同样会害怕,面对爱情,他同样会义无反顾,面对阴谋,他同样需要思考,这才是有血有肉。
而不是主角想要什么,下一秒就能得到,然后事情完美解决,妹子就爱了爱了。
我相信真正热爱符文之地的人,也不想看到这种无聊的故事吧?
看到这里,我的那些朋友笑了,他们说难怪你这书成绩不咋地。
我也笑了,我确实按照我的想法走了,这本书的成绩,也就这样了。
但我亏吗?
我不亏,因为我相信,会有人看到这里!
会有真正喜爱符文之地,志同道合的兄弟抵达这里!
他们会跟着我一起翻过这座山。
在这里,我要感谢评论区的兄弟!
正是因为有你们的出现,才让我有了坚持下去的动力!
我还要感谢那些默默支持我,默默送花,默默投票的兄弟!
也是因为你们,我坚持到了今天!
谢谢!谢谢!谢谢!
感谢的话,始终说不完,那不如让大家陪我继续走下去,用我的努力来回报。
话就说这么多。
三年前的英雄联盟是我人生的起点,今天这本,也不会是我的终点,我会继续坚持下去。
说说这本书吧。
距离开书,过去九天,我每天都保持着一万字以的量。
目前的V收是两万,相比同期惨的可怜。
不过我很知足,两万个兄弟里面,只要有五百个支持我就够!
甚至三百个,四百个都可以!
所以,拜托大家了!
毕竟我也是要恰饭的。
在这里也保证一下,架后除非遇到特殊情况,不然每天的量也不会少于万字。
我会继续给大家带来符文之地的故事,我会让更为真实的英雄,展现在大家面前!
说的有点多了,总之请大家共同见证!
也同时拜托大家。
以后请多多关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