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九章:主人等我!(1 / 1)骑猪送外卖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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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欢余歌以及老王随即踏上了北上的路程。

虽说此时的江南省正暗流涌动,但是不知情的平民百姓似乎丝毫没有受到什么影响,依旧是该吃吃该喝喝,江南富庶之地一派祥和的景象。

“为什么他们非要争的你死我活呢?过这样平静的生活难道不好吗?”余歌不禁感慨。

“有些事情那是身不由己,谁不想安安稳稳的过太平日子,但是权力这个东西,会让正常的人变得迷失心智。”秦欢也算是接触过上层人物,对于他们的处境,秦欢有着自己的理解。

余歌似懂非懂,但她相信夫君说的。

老王今天是头一次见秦欢,之前他早就听闻过秦欢的大名,只不过那时候他以为此人不过是个靠脸吃软饭的小白脸,而今日之事让他对唱歌跳舞的人有了新的认识。

“秦老板,久闻大名,今日方得一见,在下王荣德。”老王抱拳道。

“对了夫君,这位就是我跟你说的老王,他以前可是拿过京都食神头衔的,现在是翠微居的主厨,我的好些菜都是跟他所学。”余歌介绍道。

秦欢一看,老王虽然一脸白胡子一头白发,但是其人身材高大,肌肉线条匀称,和自己完全就是两种风格的帅,难怪余歌整天老王长老王短的。

“幸会幸会。”秦欢强颜欢笑,显然他多了几分危机感。

“师傅,您放才说您会武功是真的吗?”余歌凑近老王问。

“当然,我小时候除了学厨艺,剩下的爱好就是跟着拳师练拳,南派的功夫,凡是数得上号的我基本上都拜过师学过本事。”老王年轻时那也是富家公子,花几个钱学些拳脚功夫不在话下。

“难怪师傅这么健壮。”余歌不禁感慨。

秦欢此时脸色极差,仿佛自己的明星光环一瞬间就黯淡了,被一个老头抢去了风头,那还得了。

“驾!”

突然马车的后边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秦欢以为是追兵来了,不由紧张起来。

老王掀开车窗帘的的一个角向后张望,发现只是一骑追了上来。

“主人!主人!”

秦欢一听,那不是小乙的声音吗?

他赶紧叫停了马车。

小乙翻下马赶紧和秦欢见面。

“你怎么赶过来了?”秦欢问。

“我把皇上安全送到了魏公公手上,魏公公允许我来追你们,一路上保护主人北上。”小乙嘴唇干裂,显然是一路上连口水都没来得及喝。

余歌赶紧递上水壶给他。

秦欢一看,小乙来的正好,谁说只有你老王会武功了?

“你来的好啊,有你在,我们遇上什么麻烦都不怕了。这是我的仆人小乙,他轻功了得,三两步就能蹿上房顶,另外飞爪暗器等也是样样精通。”秦欢似乎是要靠小乙扳回一分。

“三两步蹿上房顶?飞爪?你不会是小偷吧?”余歌似乎是意识到了什么。

“胡说,小乙他......小乙他以前是命苦,误入歧途,现在早已改邪归正了!”秦欢连忙解释。

“不打紧,咱们都是江湖中人,不问出身。小乙这份护主的忠诚难能可贵,有情有义之人必然是不会差的。”老王倒是看得开,还替小乙说话。

“让大家见笑了。”小乙红了脸,以前他确实是干过这种飞贼的勾当,当年十来岁的他流窜江南各地,专偷大户人家大家闺秀的闺房,美其名曰劫富济贫,实则济贫少,自己挥霍的多。

后来听闻凌陵私教坊中有无数富豪打赏的金银珠宝,于是他只身来到白羽楼,愣是在房梁上呆了三天三夜等待下手的机会。

好不容易等到机会,哪知当天化了妆的秦欢太像美女了,小乙饿的太久看花了眼,遂跟着秦欢翻入了他的卧室。

秦欢沐浴的时候把袍子一脱,小乙原以为能一饱眼福,可到了却发现此人居然是个男儿身,他当即大吃一惊,大喊一声卧槽,然后脚下一滑,从房梁上掉了下来。

秦欢见到有人闯入,本该大声呼救叫人来把贼给捆起来。

但扯下一块浴巾裹住身体的秦欢和摔在地上的小乙对视了几秒,仿佛二人之间本就该有着一段缘分,愣是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于是乎,秦欢没有喊人,小乙也没有逃跑,这两人就这么互相看着对方。

“地上冷,起来说话。”秦欢出浴的样子让小乙看了脸红,这世上竟还有这般美艳的男子?

“你今年多大了?”秦欢披上袍子后问。

“十六。”小乙答。

“家中还有何人?”

“父母早亡,就我一人。”

“干偷盗之事终究不是长久之计,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今天你不就栽了吗?”秦欢示意他来对面坐下。

小乙擦了擦身上的灰,也不害怕,就坐下了。

“我看你方才是饿的没力气了吧,一会儿在我这吃顿饱饭,若是缺钱,我可以给你,今后找个好营生做,别再干这种事了。”秦欢娓娓道。

“你不报官?”小乙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这世上的有钱人不都是坏人吗?居然还能有这等好心?

“我为什么要报官?你现在只不过是在我家的房梁上掉了下来,也并没有偷什么呀?”秦欢当时也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心态,总之对小乙这个人,看着很对眼。

那天,秦欢真的兑现了诺言,不仅让饿了三天的小乙饱餐一顿,还给了她百来两银子让他去做些买卖。

哪知道揣着一百两银子的小乙转身就进了赌坊数个精光,不仅如此还倒欠放水的二百五十多两。

喽啰们把他摁住说是三天之内没人来还钱就砍了他的手脚,小乙走投无路,只好报出了秦欢的名号。

放水的哪能不知道秦老板,都以为这小子是在胡咧咧,哪知道秦欢收到风后,竟然真的带着钱来赎人了。

自此,小乙就把自己卖给了秦欢,成了他的奴仆。

随后几年,小乙日日夜夜都紧随秦欢,跟着主人接触名流,逐渐学到了不少东西,同时他也戒掉了偷盗赌博的恶习。

......

一路颠簸,几人连夜赶路,到了破晓十分,他们终于找到了一个小县城落脚。

但头疼的是,客栈只有两间房了,秦欢和余歌自然是住一起,老王和小乙只能凑活着挤一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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