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八十二章 回门(1 / 1)长乐驸马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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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日因为赵王世子大婚,长安百姓又多了些谈资,主要的话题有两个,第一个是大多数百姓完全否定前段时间的流言蜚语,即赵王世子与长孙家姑娘之间的误会。那日不少亲临现场的百姓都表示赵王世子不仅人长的俊秀,心肠也是一等一的好,对长孙姑娘更是没话说,亲自扶车迎亲。而且成婚的排面也是没的说,到处撒金钱不说,就差在脑门子上写俩字“有钱”!

大多数人对赵王世子这种高调撒钱的行为表示斥责,斥责完了表示应该撒金子,而不是撒铜钱。

另一个话题就不是百姓喜欢谈的,而是待字闺中的贵族姑娘们谈的十分兴起,原因自然是因为那一首《春江花月夜》诗词。据传礼部侍郎裴炬与太常寺卿王祎看完那一首诗词之后表示,十年以内没人能写出比这首《春江花月夜》更出色的诗词。

此言一出,自诩才名的文人当即表示“汝人言乎?安敢小觑天下英雄?”

几日之内,这首《春江花月夜》传遍关中,无数文人对其进行解读,妄想从里面找出缺点。但是事实胜于雄辩,这首诗词当真是极好极好的。既然找不出缺点,大家又开始询问关于赵王世子的事情,一打听才知道,原来人家是虞世南的弟子,这下子大家心里平衡了。虞世南的弟子能写出这样的诗词,不意外!对比,虞世南表现的一如既往的谦逊,多次在公开场合表示赵王世子是个有灵性的人。

所有人的目光这才转移到诗词本身,根据无数待字闺中的忧郁贵族少女解读,以下这个版本是最符合所有人认可的释意。

即,在某个月明风寒的夜晚,赵王世子与长孙姑娘在春江边上偶遇,两人彼此惊为天人,一见钟情。但是长孙姑娘自小与李二郎定下婚约,自知无法与其在一起便一再拒绝赵王世子。这位文采斐然的赵王世子痛苦不已,诗兴大发,对着明月泼墨挥洒,这一首思妇的《春江花月夜》横空出世。

而此事被赵王告知了皇帝,皇帝怜爱宗室血亲,亲自下旨赐婚二人,成全这对苦命鸳鸯。在无数个黑夜中,无数待字闺中的少女闪烁着明亮的眸子望着月亮,轻轻念诵这首诗词,回想这个故事,怎么都觉得是人生最浪漫的妙事。

于是,这件事情完成了大晋立国以来最大的民间舆论反转。不少人再次表示李安民才是罪魁祸首,得不到就想要毁掉,不仅要毁掉长孙姑娘,更想要杀死赵王世子,真是天下一等一的大坏人。

与此同时,民间百姓甚至觉得皇帝此番行为虽然不合礼制,率性而为,但是顺应人心,成全了一对好姻缘,是个有人情味的皇帝呢。

“汝妻甚妙,吾喜之!”

院子中,姜承枭抽出南霁云腰间横刀,“刷”的一声砍掉刚刚堆成型的雪人脑袋。走上去又补了两脚,反身一脚踢散雪人。

“谣言从什么地方传出来的?”

南霁云心有余悸的看了一眼死的不能再死的雪人,立即回答:“一开始是长安百姓,贩夫走卒闲谈,后来一些宦官人家也在谈,最后就变成了这样。方贰那边已经动手在查,应该很快就会有结果。”

查个屁,有本事在两三天内传得和真的一样,这长安城能有几个做到这一点。

将横刀丢给南霁云,走到亭子里面坐下,看着满院子光秃秃的桃树,他叹了口气,言道:“罢了,这事儿别查了,让方贰他们罢手,不要浪费精力。”

“是。”

今年的雪好像有点儿不对,从十月底就开始下,一直到今天没断过,现在积雪已经到了小腿骨。

“大雪压青松,还得装孙子。”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姜承枭沉默了一会儿。

不远处的金毛在雪地里面打滚撒泼,玩得十分开心。这只死狗现在越长越大,警惕性也越来越高,每晚睡觉姜承枭都要把它放在外室。

这时候,陪嫁丫鬟佩儿穿着袄裙走过来,盈盈一礼,细声道:“阿郎,夫人请您去一趟,说是商议回门的礼品。”

“这事儿让她自己做主就行,不用来问我。”姜承枭摆摆手。

佩儿道:“夫人说了,这事儿得您拿主意。”

姜承枭眉毛一挑,略微无奈。这几日相处,长孙清漪表现的很好,让他有些无可奈何。最重要的是她很聪明,说话做事让他舒心。虽然两人没有踏出最后一步,但是彼此之间居然培养出了一些默契。

例如这件事,在他看来根本不算事,但是长孙清漪还是要取决他的态度,事事以他的态度为基准。

“走吧。”

两人穿过廊道,来到寝阁。步入阁中,姜承枭便看见长孙清漪正在对着铜镜整理仪容,走过去说道:“佩儿不是说你在清点回门的礼品么?”

长孙清漪手中握着眉笔,似乎一开始没有注意到他走过来,经他这一声吓唬,眉笔顿时从手上滑落掉落在地。

“夫君,你来怎么不出声。”她声音有些无奈。

姜承枭:“……”

明明是你让我过来的,说这种话合适吗?

他目光一转,落在眉笔上,顿时明白了她的意思,摇摇头,弯腰捡起眉笔,似笑非笑道:“先说好了,我可不会画眉,若是画的不好你可不能怨我。”

闻言,仿佛被看透什么秘密一样,长孙清漪顿时大羞,偏头死也不愿意让他看见她此刻的窘态。

见此,姜承枭微微一笑,言道:“不画我可走了。”

“别……”

长孙清漪脸颊通红,索性闭上眼不看他。

呵,女人,还有点小傲娇。

画眉这种技术活,他其实还真会一点。因为他随虞世南学字,虞世南就让他用这种短细的眉笔练习过一段时间。

轻轻拨正她如玉一般的脸颊,残留的红晕让她更显得娇媚。他不得不承认,长孙清漪是个颜值与智商并存,智商与情商在线的女人。

“别动。”

轻轻的语气,让她脸颊丝丝发痒,不由得轻咬红唇,却是不敢睁开眼睛看他。

眉笔轻轻落在她纤细的绣眉上,凉凉的,却很舒服。不远处的佩儿见此,捂嘴偷笑,自家姑娘到底还是聪明一分。

不日,宣和坊荡寇县公府。

姜承枭陪伴着长孙清漪回门,事先得到消息的长孙夫人思念女儿,早早的在府门前等候,见女儿女婿回来,忙将他们迎回府中。

进了内室,二人先向长孙晟夫妇行礼,随后便分之而坐。众人说说笑笑片刻,长孙夫人便拉着长孙清漪上了阁楼,而姜承枭也随着长孙晟去了书房。

长孙无极今日并不在席中,听长孙晟说是昨日受了些风寒,未免传染他人,便在独自静养。

“青雀,你对突厥有何看法?”长孙晟放下茶盏,饶有兴趣的问他。二人刚刚聊着聊着就说到了突厥事情上,长孙晟这才问他。

姜承枭沉吟片刻,缓缓道:“突厥的事情,我并不是特别清楚。不过妇翁既然问起,那青雀就妄言一番了。”

“你且说说。”

姜承枭言道:“目前而言,突厥东西两部共同存于漠北,迟早会有一场血战。到时候不管谁赢,必将会出现一个完整且强大的突厥。而内部统一的突厥必定会南下劫掠大晋,他们自诩为马背上的民族,每个人都是战士,一旦南下必是举族而行,届时兵力很可能会超过三十万。”

“突厥人彪悍,战马量多,骑兵数量远超大晋。单一骑兵作战,大晋并不占优,只能依靠长城坚守。不过固守只是治标不治本的方法,妇翁在西域之举若是能重现漠北,突厥之患十年可除。”

长孙晟微微颔首,到底是出自将门,见识非文人可比,“不错,目前我大晋的骑兵数量维持在七万左右,用的都是河套马场的战马,而且一人一骑,绝非突厥骑兵对手。吾在西域之所以能大败西突厥,最重要的是当地吐火罗等国的配合,若是在漠北与突厥决战,不利。”

“青雀对此可有什么想法?”

姜承枭想了想,说道:“扼杀威胁于摇篮之中,时刻注意草原动向,在这场东西突厥决战之中,无论谁赢,大晋需得立即出兵攻打胜出的一方,尽所有可能削弱突厥有生力量,逼迫其远遁北海寒地。如果不能让其离开龙庭,那么只能分而化之,让漠北诸部族永远不能统一,此方是大晋之喜。”

“如何分而化之?”长孙晟目光一闪。

“可用汉之旧制,册封拉拢实力较弱部族,让其与其他部族火并。同时,我大晋可居中为那些实力弱的部族提供支援,让其不断内耗,直到势微之时,一举出塞将其歼灭。”

不过他心里想的却是不同,自古以来草原部落就是中原王朝心腹大患,如野草一般无法燃尽。在工业革命之前,草原部落手中的骑兵就是纵横两千年的第一兵种。灭掉一个突厥,以后还会有契丹,女真,蒙古,总之他们不过是换个马甲而已。

以目前的社会状态来说,只能对抗打压,不可能做到杜绝。个中原因很多,不过环境是最重要的。草原不似中原地区,他们常年处在风雨飘渺的环境之中,自然养成的侵略基因,完全是天然的。

反观中原王朝,或许会强盛一时,但是一旦内部腐烂,草原便会乘机崛起进而南下窥得神鼎。这种情况屡见不鲜,已经轮回了无数次。

譬如现在的大晋,国泰民安,兵力强盛,战将如云,谋士如雨。先帝时就吊打统一的突厥,迫其一分为二,西突厥远遁西域自谋生路。可是一旦等到大晋势微,这些部族就会如同饿狼一般扑上来。

总结而言,根本没得根除的办法,除非将他们杀得干干净净,而且是那种每隔两年就要大军出塞,疯狂屠杀,或许屠杀个五十年左右,让草原千里赤野。亦或许,动用毒药,让北地变成荒漠,让那些部族无法生存,逼迫他们要么内附,要么灭绝。

可惜,这种大规模的除草剂现在还没有。如果让他来做,他或许会选择第一种,也有可能会用姬周之策。不过,皇帝不会同意的。

“此法属中策,不过支援他们,是否有些轻率。”长孙晟蹙眉,他与突厥的交道打得比较多,深刻明白突厥的狼性,一旦等他们强大,必会反身噬主。

姜承枭颔首,言道:“妇翁担心的不无道理,只是目前而言,突厥虽然分裂,但是一旦朝廷对他们下杀心,难保他们不会携手。”

长孙晟笑着赞道:“人言赵王世子不过手无缚鸡之力尔,今日之谈,老夫再也不信外面的流言蜚语。青雀此番见识,远胜朝中一些尸位素餐的迂腐之辈。”

言此,他冷哼一声,“腐儒之辈,误国大事。”

对此,姜承枭倒是没有接腔,朝中关于突厥的事情大致分为两派,主战派的武将与主和派的文官。这种情况在历朝历代都很常见。

稍微不同的是,大晋的文官主的和是“教化”,即将草原部族吸纳进来,设漠北总管府。不过这一部分比较少,而且以南方豪族为主。中原地区的山东士族以及关中贵族在这件事上完全不同意。因为他们比谁都清楚曹魏末年的柔然南下,将整个北方大地打成筛子的惨状。

在这件事上,关中贵族与山东士族前所未有的统一,而主战的武将派也因此在朝廷中占据大势,这才有赵王与长孙晟分击东西突厥的军事行动。

不过现在事情发生了变化,在突厥威胁被降低的时候,主和派又开始抬头。

“好在陛下圣明烛照。”长孙晟道:“吾在当打之年,必会为朝廷彻底解决突厥之患。”

姜承枭微微一笑,对长孙晟的话倒是没有太多质疑,此人在对付突厥的手段上确实厉害的紧。

长孙晟转而问他,“青雀可想过承汝父之志。”

承汝父之志?

这话他懂,不就是在问他有没有兴趣一起去北地干突厥一票嘛。

试探。

一定是在试探他的志向!

笃定这个想法,姜承枭正色道:“国有所需,必受差遣。”

闻言,长孙晟满意的点点头。不说其他,这份果断的态度就让他满意,比那些斗鸡走狗的贵胄二代优秀太多。原先他一直以为这位赵王世子可能会因为身体缘故厌恶战事,不想他却有这份见识与谋略,与李二郎相比,孰高孰低,真是不好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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